行政处罚中行政机关没收违法所得的,应当对当事人的财产进行清点和检查,按计算的数额对其中相应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除金钱外的其他物品可以在依法拍卖后上缴国库。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六条
对收缴和追缴的财物,经原决定机关负责人批准,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
(一)属于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的合法财物,应当及时返还;
(二)没有被侵害人的,登记造册,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变卖、拍卖后,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三)违禁品、没有价值的物品,或者价值轻微,无法变卖、拍卖的物品,统一登记造册后销毁;
(四)对无法变卖或者拍卖的危险物品,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主管部门组织销毁或者交有关厂家回收。
二、行政处罚关于违法所得如何计算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违法生产商品的违法所得按全部违法商品的销售收入减去原材料价格计算;违法提供服务的按照服务收入扣除提供服务的原料成本计算;违法销售商品的,按照销售额扣除购入商品的总价格计算;为违法行为提供便利的,违法传销收取人头费的按全部收入计算。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第三条
违法生产商品的违法所得按违法生产商品的全部销售收入扣除生产商品的原材料购进价款计算。
第四条
违法销售商品的违法所得按违法销售商品的销售收入扣除所售商品的购进价款计算。
第五条
违法提供服务的违法所得按违法提供服务的全部收入扣除该项服务中所使用商品的购进价款计算。
第六条
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违法行为提供便利条件的违法所得按当事人的全部收入计算。
三、行政处罚如何进行抗辩
被处罚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通过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进行抗辩。被处罚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既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被处罚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行政处罚法》第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行政诉讼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行政处罚要如何没收违法所得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