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权众筹与非法融资的区别是什么有没有法律规定?
股权众筹是指公司出让一定比例的股份,面向普通投资者通过出资入股的方式获得公司股权,并获得未来股权收益。
其本质属于股权投资的一部分,而且投资门槛降低,有专业的股权投资平台提供优质项目,减少了投资者的盲目性。
股权融资是资本市场上一种新兴的融资方式,公司股东为了吸纳企业运营所需的资金而出让企业部分所有权,引进新股东的一种融资方式。
股权融资的新股东和老股东一样享有公司发展的收益和权力,并且承担相应的义务。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
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股权众筹与非法融资的区别有哪些
股权众筹是指公司出让一定比例的股份,面向普通投资者通过出资入股的方式获得公司股权,并获得未来股权收益。其本质属于股权投资的一部分,而且投资门槛降低,有专业的股权投资平台提供优质项目,减少了投资者的盲目性。
股权融资是资本市场上一种新兴的融资方式,公司股东为了吸纳企业运营所需的资金而出让企业部分所有权,引进新股东的一种融资方式。股权融资的新股东和老股东一样享有公司发展的收益和权力,并且承担相应的义务。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
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区别是什么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区别是怎样的:
权益法:适用情况是对合营、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核算,通常占股在20%~50%。
成本法:适用情况为能够实施控制的企业或者是子公司(即占股在50%以上)。
区别一:适用范围
注意下图只是一般情况,不讨论协议安排下的特殊情况(更新:目前根据14年修改后的准则持股比例20%以下的股权投资已经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入账)。
区别二:对投资收益的处理
成本法你可以简单理解成是收付实现制,被投资企业宣告发股利的时候我才确认投资收益,不管其是盈利还是亏损。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除非增加或减少了投资,不然一般不会调整。权益法对应地你可以理解成是权责发生制,只要被投资企业年终有了利润,不管其分不分,我都按照我享有的份额按比例确认投资收益,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亏损就反过来做)。当然如果和联营、合营企业有内部交易的话还要抵消,这里就不展开说了。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股权众筹与非法融资的区别是什么有没有法律规定?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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