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因不包括:
1、提供其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
2、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证明其提出申请的事实。
3、原告在一并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中,证明因受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而造成损失的事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
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第三十七条
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
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的举证责任。
第三十八条
在起诉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向被告提出申请的证据。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被告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的;
(二)原告因正当理由不能提供证据的。
在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
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二、行政诉讼证据的举证规则都是如何的
1、被告对作出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2、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必须“先取证,后裁决”,奉行“证据在先”原则。
3、被告怠于举证,视为没有举证,要承担不利后果。
4、复议维持的案件中,复议机关和原机关共同承担原行为合法性的举证责任。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三、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怎么分配
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分配: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负有举证责任;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不免除被告的举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因不包括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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