劣后债权的定义以及分类有哪些呢

最新修订 | 2024-02-29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劣后债权的定义以及分类有哪些呢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劣后债权的定义以及分类有哪些呢

一、劣后债权的定义以及分类有哪些呢

劣后债权是指在破产分配顺位中,由破产法规定的,在破产财产清偿所有优先债权和普通债权之后才能获得清偿的破产债权

劣后债权的分类:

一、法定强制劣后债权。

二、约定劣后债权。

三、法官裁定劣后债权。

《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什么债权不能作为破产债权的债权

下列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

(一)行政、司法机关对破产企业的罚款、罚金以及其他有关费用;

(二)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务人未支付应付款项的滞纳金,包括债务人未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应当加倍支付的迟延利息和劳动保险金的滞纳金;

(三)破产宣告后的债务利息;

(四)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所支出的费用;

(五)破产企业的股权、股票持有人在股权、股票上的权利;

(六)破产财产分配开始后向清算组申报的债权;

(七)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

(八)债务人开办单位对债务人未收取的管理费、承包费。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三、债权人的代位权的特征有哪些

代位权,指的是如果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已负迟延责任又怠于行使其对第三债务人的权利时,债权人为保全其债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权利的权利。

债权人以诉讼方式行使代位权即产生代位权诉讼

第一,代位权是债权人代替债务人的债务人主张权利。

第二,代位权是一种法定债权的权能,无论当事人是否约定,债权人都享有此种权能。

第三,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权利。

第四,代位权在内容上并不是对于债务人和第三人的请求权。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

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劣后债权的定义以及分类有哪些呢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5.7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85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劣后债权的定义以及分类有哪些呢
一键咨询
  •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864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385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021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782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581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44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002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285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611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126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375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814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764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423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600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劣后债权的定义以及分类有什么呢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劣后债权的定义以及分类有什么呢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债权代位权的定义及其意义
[律师回复] 根据《债务》的规定,债权人的代位权具有以下特征:代位权是债权人代替债务人向债务人的债务人主张权利。即债权人的债权的效力不仅及于债务人,而且及于与债务人发生债的关系的第三人(次债务人)债权人代位行使的范围应以保全债权的必要为标准,且代位权必须通过诉讼程序行使,债权人通过行使代位权所获得的利益,只有通过强制执行程序才能满足其债权债权人在行使代位权的过程中应以自己的名义而不能以债务人的名义行使代位权,并且不能随意处分债务人的权利,否则应对由此给债务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代位权属于实体法上的权利,它具有为强制执行准备的性质。它源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非当事人的约定,是债权人享有的实体权利,它规定的是债权人在债权债务关系中享有的权利。它是由法律规定而产生并依附于债权的一种从权利,它随着债权的产生而产生,随着债权的转移而转移,随着债权的消灭而消灭。 代位权是债权的一种效力,并非从属于债权的特别权利。债权人的代位权是债权的法律效力的体现。尽管债权人与次债务人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债权债务关系,但法律赋予了债权人直接向次债务人追索债务人债权的权利,它体现的仍然是债权的法律效力。 代位权是债权人的固有的权利,而非代理权。是法律赋予债权人的一种法定权利,是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而设立的债的履行制度。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实体权利,它不同于以他人名义行使权利、且行为的法律后果归属于他人的代理权,也不同于其他程序性权利,如代位申请执行权。 代位权的行使对债权人的效力主要体现在债权人以诉讼方式行使代位权,次债务人应向谁清偿债务,即债权人可否直接受领代位权诉讼所取得的财产。有学者认为应当归属于债务人,因为按照债的相对性,次债务人只对债务人负有履行义务,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不能要求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只能要求次债务人向债务人履行义务。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实体权利,行使这种权利所得利益应归属于权利的行使者。债权人只有请求次债务人直接向自己履行债务,才能使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行使代位权的主体是债权人,行使权利的内容是债务人的债权,义务主体是次债务人。由于行使债权的主体是债权人而不是债务人,受偿的主体也只能是债权人而不是债务人。同时,对债权人行使代位权范围的限制也决定了可以将所得利益归属债权人。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既不能超出债权人的债权数额,也不能超出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数额。对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权利范围做如此限制能够保证次债务人直接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做到了既保障了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又不损害次债务人的利益。对次债务人来说,债务人对其享有的权利,无论是债务人自己行使还是债权人代位行使,次债务人的法律地位和利益均无影响。因此,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一切抗辩均可向债权人主张。如不可抗力抗辩、诉讼时效抗辩、同时履行抗辩、不安抗辩、权利瑕疵抗辩等等。但是这种抗辩应以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之前所产生为限。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劣后债权的定义以及分类有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劣后债权的定义以及分类有什么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共益债务的分类及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一、公益债务包括哪些共益债务是指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共益债务包括: (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二)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三)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四)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五)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六)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二、共益债务发生争议如何处理在实践中,共益债务时常发生争议,主要有三种情形: 第一种情形是管理人与主张共益债权的债权人之间对共益债务存在与否或数额的多少发生争议; 第二种情形是其他债权人或职工对共益债务有异议; 第三种情形是债务人对共益债务有异议。在上述争议引发诉讼的情况下,其当事人如何确定,很少有人探讨。在 第一种情形下,因共益债务的执行主体是管理人,债权人请求管理人支付共益债务遭到拒绝时提起的诉讼案件,原告应为主张共益债权的债权人,被告应为债务人,管理人仅是债务人的诉讼代表人,管理人一般不得对共益债权人提讼。 第二种情形下,因共益债务的存在与否或数额多少,直接影响到其他债权人或职工的最终权利的实现比例,应允许异议债权人或职工对共益债务提讼,这种情况下提起的诉讼案件,原告为异议债权人或职工,被告为共益债权人以及债务人。 第三种情形下,因为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具有相对的法律地位,不代表破产案件的任何一方当事人。赋予债务人异议权的原因在于:共益债务的存在与否或数额多少直接关系到债务人的清偿数额,甚至影响到债务人重整再生的可能,债务人有对共益债务加以否认的动因,因此,对债务人对共益债务的异议人民也应当予以受理,这种情况提起的诉讼案件,原告为债务人,被告为共债权人,由管理人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为了破产案件统一归口审理的需要,最大限度地节省破产费用,提高破产程序效率,按照企业破产法第21条的规定,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提起。因此有关共益债务的诉讼应由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管辖。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5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劣后债权的定义以及分类是哪些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劣后债权的定义以及分类是哪些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我是一名刚刚毕业的学生,找工作时要求我签劳动合同所以我想要了解一下劳动合同的含义及分类
[律师回复] 还有一些其他分类,按照合同法规定的有名合同,分为 15类:
(1) 买卖合同。 指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 买受人支付价款的 合同。
(2)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 支付电费的合同。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合同,则参照供用电合同 的有关规定。
(3)赠与合同。 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 受赠人表示接受与赠 与的合同。
(4)借款合同。指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5)租赁合同。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 合同。
(6)融资租赁合同。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 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7)承揽合同。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 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8)建筑施工合同。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9)运输合同。指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 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的合同。
(10)技术合同。指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 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劣后债权的定义和分类有哪些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劣后债权的定义和分类有哪些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我最近在了解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识,然后对于债权债务负债这几个分不清楚,就想问一下他们的区别是什么呢?
[律师回复]
一、负债: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的现有义务,履行该义务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1、负债特征 引起负债的交易或事项已经发生,即负债是现有的负债,而不是预期的负债;负债的清偿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牺牲)。
2、确认条件 与该义务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企业; 未来流出的经济利益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3、负债分类 流动负债 长期负债
4、负债来源 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除投资者投入以外,向银行或金融机构借入资金也是一个重要来源。另外,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由于购买材料、商品等或接受其他单位劳务供应而结欠其他单位的款项;公司由于接受投资者投入资金而应付给投资者的利润,以及应交纳的税金、应付给职工的工资、福利费等,都属于公司的负债。负债一般具有确切的债权人和到期日。有些负债在其确立时,并无明确的债权人和确定的日期,但其债权人和日期是可以预计的,称或有负债。如售出产品的保修业务,在其保修期内,购买该产品的单位和个人都可能成为其债权人。负债往往是与资产或费用连带产生的,在确认负债的同时,还要确认相应的资产或费用。 负债即连带产生资产,也可以产生费用。比如说,预提费用可能连带产生待摊费用或长期待摊费用,在资产负债表中确认负债(预提费用)的同时需要确认相应的资产;也可能连带产生需要在本期核销的费用,在资产负债表中确认为负债(预提费用)的同时在利润表中确认相应的费用。因此,负债通常不会等于资产。
5、深入了解 负债的一个基本特点,是企业具有当前的义务。义务是以某种方式行动或办事的职责或责任。作为约束性合同或法定要求的一种结果,义务可能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例如,收到货物或劳务而发生的应付款项,通常就是这种情况。然而,义务还可能来自于正常的经营实践、习惯和保持良好业务关系或公道行事的愿望。例如,如果企业定了一条方针,即使产品在保修期期满后才发现缺陷,也决定修理,那么,预计在这类已售产品上面将要花费的金额就是负债。 需要对当前的义务与未来的承诺作出区别。企业管理当局作出的在将来购买资产的决定,其本身并不会产生当前的义务。只有当资产交付时或者在企业签订了一份购买资产的不可撤消的.协议时,通常才会产生义务。在后一种情况下,协议不可撤消的性质意味着不履行义务的经济后果。例如由于存在着一笔巨额罚款,使企业对如何避免将资源外流到对方毫无考虑余地。 对当前义务的结算通常涉及企业交付含有经济利益的资源,以便满足对方的要求。结算当前的义务可以采用若干方式,例如:
(1)支付现金;
(2)转让资产;
(3)提供劳务;
(4)以另一义务替换该项义务;
(5)将义务转为权益。义务也可以用其他方式了结,例如,债权人放弃或丧失其权利。 负债来自于过去的交易或其他过去事项。因此,举例来说,购买货物和使用劳务会产生贸易应付款(除非已经预付或者在交货时支付),接受银行贷款会导致归还贷款的义务。企业也可能根据客户当年的购货情况将未来的折扣确认为负债,在这种情况下,过去货物的销售就是产生负债的交易。 有些负债只能采用较大程度的估计才能予以计量。有些企业将这些负债称作准备金。在某些国家,这类准备金并不被认为是负债,因为负债的概念被定义得非常狭窄,以致负债仅包括不需作出估计就可确定的金额。因此,当一项准备金涉及当前的义务,并且能够满足定义的其余内容时,即使其金额有待估计,这项准备金仍然是负债。例如,为现有保修单需支付款项作出的准备金和为了承担退休金义务而提取的准备金等。
二、债权是一个地地道道的法律术语,是从外国传过来的,与我们平常所理解的含义有所不同。它在法律上的定义是,“债权”是一方请求他方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通俗地说,债权就是你可以要求他人做某件事,或者要求他人不做某件事的权利。提出要求的一方就是“债权人”,被要求的一方就是“债务人”。需要强调的是,这里所说的债权和我们常说的欠债是有区别的。欠债仅仅指欠钱,就是所谓的欠债还钱。而你对某人享有债权,则这种债权不仅可以是别人欠了你的钱,而且还可以是别人欠了你的房子等财产,还可以是别人欠了为你提供劳动,甚至还可以是别人欠了向你赔礼道歉等等,所以你有权要求他们去做这些事。由此可见,债权的意思包含了欠债的意思。 债权产生的原因主要有四种:
(1)合同。合同是债权产生最主要的原因。
(2)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在一般侵权行为中,当事人一方只有因自己的过错而给他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时,才负赔偿的责任,如果没有过错,就不需负赔偿责任。而在特殊侵权行为中,只要造成了他人的损失,就算你自己不存在过错,你仍要负赔偿责任。
(3)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既没有法律上的原因,也没有合同上的原因,取得了不当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行为。在不当得利的情况下,受到损失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另一方返还不当利益。
(4)无因管理。无因管理的含义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提供管理和服务的一方有权要求他方支付必要的费用。 生意中经常会发生的债权主要有: 货款;加工款;租金;交货;货物运输;技术服务。 对于前三种:贷款、加工款、租金,我们可归之为金钱债权,因为它们都是直接以货币为内容的。对于后三种,我们可称之为非金钱债权,它们不直接以金钱为内容,而是直接表现为一种行为、一种物或者智力成果。 金钱债权,是我们最常见的债权,也是最重要的债权。
三、债务: 债的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
最近在整理公司的相关事务,在债权和负债上面有点不清楚,想问下这两者之间是什么关系,有什么含义与区别
[律师回复] 债(Liabilities)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的现有义务,履行该义务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债权是一个地地道道的法律术语,是从外国传过来的,与我们平常所理解的含义有所不同。它在法律上的定义是,“债权”是一方请求他方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通俗地说,债权就是你可以要求他人做某件事,或者要求他人不做某件事的权利。提出要求的一方就是“债权人”,被要求的一方就是“债务人”。需要强调的是,这里所说的债权和我们常说的欠债是有区别的。欠债仅仅指欠钱,就是所谓的欠债还钱。而你对某人享有债权,则这种债权不仅可以是别人欠了你的钱,而且还可以是别人欠了你的房子等财产,还可以是别人欠了为你提供劳动,甚至还可以是别人欠了向你赔礼道歉等等,所以你有权要求他们去做这些事。由此可见,债权的意思包含了欠债的意思。 债务和债权是相对的,是你欠别人的意思。
一、负债: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的现有义务,履行该义务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1、负债特征 引起负债的交易或事项已经发生,即负债是现有的负债,而不是预期的负债;负债的清偿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牺牲)。
2、确认条件 与该义务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企业; 未来流出的经济利益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3、负债分类 流动负债 长期负债
4、负债来源 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除投资者投入以外,向银行或金融机构借入资金也是一个重要来源。另外,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由于购买材料、商品等或接受其他单位劳务供应而结欠其他单位的款项;公司由于接受投资者投入资金而应付给投资者的利润,以及应交纳的税金、应付给职工的工资、福利费等,都属于公司的负债。负债一般具有确切的债权人和到期日。有些负债在其确立时,并无明确的债权人和确定的日期,但其债权人和日期是可以预计的,称或有负债。如售出产品的保修业务,在其保修期内,购买该产品的单位和个人都可能成为其债权人。负债往往是与资产或费用连带产生的,在确认负债的同时,还要确认相应的资产或费用。 负债即连带产生资产,也可以产生费用。比如说,预提费用可能连带产生待摊费用或长期待摊费用,在资产负债表中确认负债(预提费用)的同时需要确认相应的资产;也可能连带产生需要在本期核销的费用,在资产负债表中确认为负债(预提费用)的同时在利润表中确认相应的费用。因此,负债通常不会等于资产。
5、深入了解 负债的一个基本特点,是企业具有当前的义务。义务是以某种方式行动或办事的职责或责任。作为约束性合同或法定要求的一种结果,义务可能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例如,收到货物或劳务而发生的应付款项,通常就是这种情况。然而,义务还可能来自于正常的经营实践、习惯和保持良好业务关系或公道行事的愿望。例如,如果企业定了一条方针,即使产品在保修期期满后才发现缺陷,也决定修理,那么,预计在这类已售产品上面将要花费的金额就是负债。 需要对当前的义务与未来的承诺作出区别。企业管理当局作出的在将来购买资产的决定,其本身并不会产生当前的义务。只有当资产交付时或者在企业签订了一份购买资产的不可撤消的.协议时,通常才会产生义务。在后一种情况下,协议不可撤消的性质意味着不履行义务的经济后果。例如由于存在着一笔巨额罚款,使企业对如何避免将资源外流到对方毫无考虑余地。 对当前义务的结算通常涉及企业交付含有经济利益的资源,以便满足对方的要求。结算当前的义务可以采用若干方式,例如:
(1)支付现金;
(2)转让资产;
(3)提供劳务;
(4)以另一义务替换该项义务;
(5)将义务转为权益。义务也可以用其他方式了结,例如,债权人放弃或丧失其权利。 负债来自于过去的交易或其他过去事项。因此,举例来说,购买货物和使用劳务会产生贸易应付款(除非已经预付或者在交货时支付),接受银行贷款会导致归还贷款的义务。企业也可能根据客户当年的购货情况将未来的折扣确认为负债,在这种情况下,过去货物的销售就是产生负债的交易。 有些负债只能采用较大程度的估计才能予以计量。有些企业将这些负债称作准备金。在某些国家,这类准备金并不被认为是负债,因为负债的概念被定义得非常狭窄,以致负债仅包括不需作出估计就可确定的金额。因此,当一项准备金涉及当前的义务,并且能够满足定义的其余内容时,即使其金额有待估计,这项准备金仍然是负债。例如,为现有保修单需支付款项作出的准备金和为了承担退休金义务而提取的准备金等。
二、债权是一个地地道道的法律术语,是从外国传过来的,与我们平常所理解的含义有所不同。它在法律上的定义是,“债权”是一方请求他方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通俗地说,债权就是你可以要求他人做某件事,或者要求他人不做某件事的权利。提出要求的一方就是“债权人”,被要求的一方就是“债务人”。需要强调的是,这里所说的债权和我们常说的欠债是有区别的。欠债仅仅指欠钱,就是所谓的欠债还钱。而你对某人享有债权,则这种债权不仅可以是别人欠了你的钱,而且还可以是别人欠了你的房子等财产,还可以是别人欠了为你提供劳动,甚至还可以是别人欠了向你赔礼道歉等等,所以你有权要求他们去做这些事。由此可见,债权的意思包含了欠债的意思。 债权产生的原因主要有四种:
(1)合同。合同是债权产生最主要的原因。
(2)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在一般侵权行为中,当事人一方只有因自己的过错而给他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时,才负赔偿的责任,如果没有过错,就不需负赔偿责任。而在特殊侵权行为中,只要造成了他人的损失,就算你自己不存在过错,你仍要负赔偿责任。
(3)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既没有法律上的原因,也没有合同上的原因,取得了不当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行为。在不当得利的情况下,受到损失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另一方返还不当利益。
(4)无因管理。无因管理的含义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提供管理和服务的一方有权要求他方支付必要的费用。 生意中经常会发生的债权主要有: 货款;加工款;租金;交货;货物运输;技术服务。 对于前三种:贷款、加工款、租金,我们可归之为金钱债权,因为它们都是直接以货币为内容的。对于后三种,我们可称之为非金钱债权,它们不直接以金钱为内容,而是直接表现为一种行为、一种物或者智力成果。 金钱债权,是我们最常见的债权,也是最重要的债权。
三、债务: 债的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以上就是债权和负债 的含义与区别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5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劣后债权的定义和分类有什么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劣后债权的定义和分类有什么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债权债务
简述境外公共安全事件含义及包括的种类
[律师回复] ③责成意外单位立即组成意外调查小组、摄影取证。 3,完成意外的调查处置工作: ①现场物证。 ( 2)意外现场处置事项。 ( 3)由市建规委、接到意外报告后:业主、市总工会等部门: ( 1)开展意外现场勘察工作、安全管理员,责令施工现场停工整改或局部停工整改,立即组成意外现场处置小组(2人以上);同时成立意外善后处置小组,作好亲属接待、市建管处等单位提交意外快报表、配合市建规委、事项经理,作好问话笔录; ⑤责成意外单位组织相关当事人(如,及时赶到意外现场、市安监局; ③进行意外临时问话笔录,按( 1)要求开展意外现场勘察工作; ④由我站对所有相关资料、市总工会等部门在一个月内,特别是安全资料进行封存体检,并要求意外单位通知市建规委; ②对现场进行拍照、安抚和稳定工作、市安监局。 4、安全监督站及时完成对相关当事人的调查问话、施工员。 2,并解决相应的签字手续、意外现场处置:①向意外单位发出停工整改通知单、监理、证人手续或其他事实手续等的搜集; ⑥责成意外单位对事项所有劳动人员再次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②责成意外单位必须在24小时内向市建规委、市总工会1;及时完成赔付工作、意外现场证明人等)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问话、责成意外单位于15日内提交意外初步调查报告、市安监局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685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债务债权 > 劣后债权的定义以及分类有哪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