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下申请专利的发明不丧失新颖性

最新修订 | 2024-02-25
浏览10w+
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5466人
专家导读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哪些情形下申请专利的发明不丧失新颖性问题带来帮助。
哪些情形下申请专利的发明不丧失新颖性

一、哪些情形下申请专利的发明不丧失新颖性

以下情形下申请专利的发明不丧失新颖性:

1、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2、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3、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

4、申请专利的发明不丧失新颖性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四条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一)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为公共利益目的首次公开的;

(二)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三)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四)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二、专利法规定不丧失新颖性有什么例外情形

专利法规定不丧失新颖性的例外情形如下:

(一)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二)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三)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专利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三、哪些情形下不予受理专利申请

下列情形下不予受理专利申请:

1、材料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例如,未使用中文、请求书中缺少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的;

2、材料不齐全的;

3、外国人未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的。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

专利申请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缺少请求书、说明书(实用新型无附图)或者权利要求书的,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缺少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简要说明的;

(二)未使用中文的;

(三)不符合本细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

(四)请求书中缺少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或者缺少地址的;

(五)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十八条或者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的;

(六)专利申请类别(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不明确或者难以确定的。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哪些情形下申请专利的发明不丧失新颖性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3.5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14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哪些情形下申请专利的发明不丧失新颖性
一键咨询
  •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837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855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08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461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63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7****15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55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677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272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145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17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711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626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058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62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发明专利不丧失新颖性的情形有哪些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发明专利不丧失新颖性的情形有哪些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知识产权
导致申请专利在申请日前6个月内丧失新颖性的情形是
[律师回复] 只要不属于不丧失新颖性公开的所有公开行为,均属于你说的情形。而不丧失新颖性的公开则有三种,
1、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2、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3、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1、关于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的规定。中国政府主办的国际展览会,包括、各部委主办或者批准由其他机关或者地方政府举办的国际展览会。中国政府承认的国际展览会,是指国际展览会公约规定的由国际展览局注册或者认可的国际展览会。所谓国际展览会,即展出的展品除了举办国的产品以外,还应当有来自外国的展品。国际展览会的证明材料,应当由展览会主办单位出具。证明材料中应当注明展览会展出日期、地点、展览会的名称以及该发明创造展出的日期、形式和内容,并加盖公章。
2、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的要求。所谓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是指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全国性学术团体组织召开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不包括省以下或者受各部委或者全国性学术团体委托或者以其名义组织召开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在后者所述的会议上的公开将导致丧失新颖性,除非这些会议本身有保密约定。学术会议和技术会议的证明材料,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组织会议的全国性学术团体出具。证明材料中应当注明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会议的名称以及该发明创造发表的日期、形式和内容,并加盖公章。
3、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所造成的公开,包括他人未遵守明示或者默示的保密信约而将发明创造的内容公开,也包括他人用威胁、欺诈或者活动等手段从发明人或者申请人那里得知发明创造的内容而后造成的公开。申请人提交的关于他人泄露申请内容的证明材料,应当注明泄露日期、泄露方式、泄露的内容,并由证明人签字或者盖章。笔者认为泄露商业秘密应该就在这一规定范围内。
快速解决“知识产权”问题
当前614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专利申请在申请日前6个月内失去新颖性的情形是
[律师回复] 只要不属于不丧失新颖性公开的所有公开行为,均属于你说的情形。而不丧失新颖性的公开则有三种, 1、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2、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3、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1、关于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的规定。中国政府主办的国际展览会,包括、各部委主办或者批准由其他机关或者地方政府举办的国际展览会。中国政府承认的国际展览会,是指国际展览会公约规定的由国际展览局注册或者认可的国际展览会。所谓国际展览会,即展出的展品除了举办国的产品以外,还应当有来自外国的展品。国际展览会的证明材料,应当由展览会主办单位出具。证明材料中应当注明展览会展出日期、地点、展览会的名称以及该发明创造展出的日期、形式和内容,并加盖公章。 2、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的要求。所谓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是指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全国性学术团体组织召开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不包括省以下或者受各部委或者全国性学术团体委托或者以其名义组织召开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在后者所述的会议上的公开将导致丧失新颖性,除非这些会议本身有保密约定。学术会议和技术会议的证明材料,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组织会议的全国性学术团体出具。证明材料中应当注明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会议的名称以及该发明创造发表的日期、形式和内容,并加盖公章。 3、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所造成的公开,包括他人未遵守明示或者默示的保密信约而将发明创造的内容公开,也包括他人用威胁、欺诈或者活动等手段从发明人或者申请人那里得知发明创造的内容而后造成的公开。申请人提交的关于他人泄露申请内容的证明材料,应当注明泄露日期、泄露方式、泄露的内容,并由证明人签字或者盖章。笔者认为泄露商业秘密应该就在这一规定范围内。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发明专利不丧失新颖性的情形有什么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发明专利不丧失新颖性的情形有什么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知识产权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14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什么情形下申请专利的发明不丧失新颖性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什么情形下申请专利的发明不丧失新颖性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知识产权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发明专利不丧失新颖性的情形有什么样的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发明专利不丧失新颖性的情形有什么样的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知识产权
我有个比较新颖的想法可以做一款APP具有商业价值可以申请专利吗
[律师回复] 如果仅仅只是想法的话,是无法申请专利的。
一、如果是通过编写代码来实现想法的话,通过代码形成的计算机软件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而不属于《专利法》保护的范畴。并且《著作权法》所保护是具有独创性的智力成果,专利法所保护的可行的技术方案,同时还要求该技术方案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因此,如果只是一个想法而没有形成相应的智力成果,是无法通过著作权法对计算机软件进行保护的,如果是想通过专利法对自己的想法有保护作用则需要将想法落实为可行的技术方案,虽然并不要求提供实物,但是提供的方法步骤或者功能模块会带来相对于现有技术的技术上的改进并有有益技术效果,并且是必须能够实现的。
二、依中国专利法规定,专利申请应向专利局提交申请书、说明书、权利要求、摘要、附图、优先权请求。其中附图、优先权请求这两个文件就每个申请而言,并非均必不可少,但这有利于专利申请。专利申请案中,申请书应以书面形式,主要载明如下内容:授予专利的请求、发明或设计名称,申请人姓名及身份,代理人姓名及身份、签名。需要缴纳的费用包括: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授权当年的年费、印花税。法律依据:《专利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快速解决“知识产权”问题
当前614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2015年最新子女遗产继承权丧失的情形有哪些
[律师回复] 子女遗产继承权丧失的情形: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七条的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上述四项内容,就是丧失继承权属于民事法律制裁措施的实质性条件。在适用以上四项条款时要注意以下问题: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是指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包括既遂和未遂两种情况。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既遂的,人民可以据此剥夺其继承被其杀害的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犯罪行为未遂的,即被继承人未死亡,人民也可据此剥夺其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继承人不论基于什么动机而杀害被继承人的,只要实施了杀害被继承人的行为,法律上都应当剥夺其对被其杀害的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即为争夺遗产而实施了杀害其他继承人(包括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的行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也包括既遂和未遂两种情况。如果继承人不是以争夺遗产为目的,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实施杀害行为的该继承人仍然有继承权。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遗弃被继承人的,只要实施了遗弃被继承人的行为即丧失对被其遗弃的被继承人的遗产的继承权利。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可以从时间的长短,手段是否恶劣、残忍,后果是否严重,社会影响大小等方面,具体地加以确定。如果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的时间较长,手段比较恶劣、残忍,后果比较严重,社会影响比较坏,就可以丧失对被虐待的被继承人的遗产的继承权。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伪造遗嘱、篡改遗嘱、销毁遗嘱的行为侵害了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侵害了未成年人的继承权,或者因此造成其他继承人生活困难的,均属于情节严重的行为。继承人由于伪造遗嘱,或者篡改遗嘱,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14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什么样的情形下申请专利的发明不丧失新颖性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什么样的情形下申请专利的发明不丧失新颖性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知识产权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知识产权 > 专利 > 哪些情形下申请专利的发明不丧失新颖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