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了网贷人死了是否还用还

最新修订 | 2024-02-25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借了网贷人死了是否还用还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借了网贷人死了是否还用还

一、借了网贷人死了是否还用还

不需要。

1、债务不会危及家人

小额贷款公司,在为申贷人办理贷款及信用卡下卡时,都会以借贷人名义或者为此次贷款投放保险,类似交通银行,华夏银行等等,在申办信用卡时或者下卡后的说明条款里,会有明确表示,如持卡人发生意外,将会采取减免或者直接免除该笔欠款的条款。

也就是说,无论借贷人出现任何意外,该比贷款都只认借贷人本人,而不会殃及家属或者其他直系关系人。

2、信贷催收会核销贷款

信贷催收是有自己的法则的,如果一个人突然开始不还款,一定会有催收核实借款人情况,如果人已经去世,那么优先查询有没有机构能直接授权扣划的资金账户,如果没有,按照信贷不良五级分类,则经过三个月时间以上,转为关注,经过一年转为可以,经过三年转为损失,损失分类就是已经本金损失100%,上报核销处理。

因为去世人是不能通过司法催收的,不能起诉,只能核销了,核销不是把账户消掉,而是,将账户记为核销,停止计息,从总账里移走到其他科目而已。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二、死了借的高利贷是否还

借款人死亡的,高利贷的本金部分以及合理部分的利息仍然需要偿还,民间借贷的利率不得超过借款合同订立时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所以说不得超过借款合同人民银行规定的的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部分的利息是需要偿还的。

如果这笔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则借款人死亡本金部分以及合理部分的利息应当由其配偶偿还;如果借款人的继承人继承了其遗产的,则本金部分以及合理部分的利息;

应当由继承了遗产的继承人以继承遗产的价值为限来承担偿还责任,如果该笔债务既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务人的继承人也没有继承其遗产的,则需要用死者的遗产来偿还本金以及合理部分的利息。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三、借条五年了担保人是否还有责任

借条五年现在是否有效,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如果双方约定了保证期间的,按照保证期间的约定处理。如果保证期间是五年及以上的,那么担保现在还有效。

2、如果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此时需要看主债务是否届满来确定。如果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并且超过六个月的,那么现在担保则是无效的。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借了网贷人死了是否还用还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5.1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60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借了网贷人死了是否还用还
一键咨询
  • 133****854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15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027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185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676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833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372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1****824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567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76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34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046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488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30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37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网贷借款人死了,网贷还要还吗?
借款人去世后,其网贷债务仍需偿还。根据相关法规,继承人需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被继承人的债务。若无财产或放弃继承,则无需承担债务。未按时偿还网贷将导致罚息、信用受损、催债压力、被起诉和资产查封等后果,严重情况可能面临牢狱之灾。
10w+浏览
互联网纠纷
借款人死亡谁来还借款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债务人死亡,债权人怎么追回欠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一、死亡债务人配偶
在司法实践中将死亡债务人的配偶作为被告的作法,比较一致。但对其承担的责任,却认识不一。
1、构成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九条
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根据反向解释规则,夫妻实行共同财产制或虽实行个人财产制但第三人不知道其约定的,均为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共同债务的一般担保财产
“根据债法的一般原理,债具有平等性,亦即债权不具有物权的排他性,对债务人拥有的债权,不以其成立的先后而有优劣次序的不同,均平等地受债务人全部财产的担保。这就是债法上的一般担保的理论。”
①“债的关系成立后,债务人便负有履行债务的义务,其全部财产便成为债务履行的一般担保,民法学上称之为‘责任财产’” 。
②在这里,“责任财产”即为夫妻共同财产,死亡债务人配偶是以债务人之一的身份承担偿还责任的。当然,这里的担保,只是意识状态的担保而不是担保法意义上的担保,不具有优先受偿权。没有这种担保的债务,充其量是一种变相的赠与。
3、死亡债务人配偶的连带责任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二十六条作了明确的规定,笔者不复赘言。
二、死亡债务人的继承人诚信、理想状态下,当遗产含有外债时,应用夫妻共同财产对全部债务清偿后再析产,从而确定遗产净值后继承。在这里,应注意的是当债务为共同债务时不能先析产然后偿还债务。实践中较上述状态要复杂得多。

一、由于当事人对债务的规避,已经继承了而称没有继承;

二、夫妻一方仍生存的,子女不主张继承权,现实生活中这种情况也不少见。而是否析产、继承又是纯粹意义上的私权行为,债权人不能提起继承之诉,也不能强制进行继承。对是否将继承人作为案件当事人、作为当事人后如何承担责任等问题,司法实践中作法比较混乱,笔者观点如下。
1、继承人承担偿还责任的基础
请求权基础无非有
二,一是法律规范基础,二是事实基础。继承人承担偿还责任的法律规范基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从该规定看,继承人是否承担偿还责任的事实基础是其是否继承了遗产。这里的“继承”,是指诉讼时已经发生并经证明存在的继承而不是可能存在的继承或者将来可能、必然发生的继承。由于继承是家庭内部行为,外人很难知悉遗产范围以及是否继承,所以司法实践中常有这样的判决“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这样的判决是错误的,对其正确与否进行判断,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到案件的审理范围这一问题。
2、案件的审理范围
法律规范是对过去的总结、对未来事实的调整,所以法无溯及力是原则,溯及即往是例外。请求权基础之
一,即法律事实,只能是法律生效后,诉讼前的事实,而不能是诉讼后发生的事实。判决不能对其生效后的法律事实予以调整。预设权利与义务,是法律规范的任务而不是判决的范畴。判决的过程,就是将“过去已发生且经查实存在的客观事实”“识别”为“法律事实”的过程。而不能对“过去可能存在的事实,将来可能发生、将来必然发生的事实”进行裁判。否则,判决将陷入无限不可知的深渊。如此操作的后果就是,应由审理来完成的“事实认定”的任务,都将留到执行程序去完成。这类裁判文书,相当于说“假如借钱了就应当还,假如打人了就应当赔,假如感情破裂了就应当离,所以假如继承了,就应当替被继承人还款”,这样的判决书,仅仅是法条的翻版而不是判决,如果不是抄错了法条,就没有错案了。其错误就在于,这样的判决绕过了“事实调查、确认及将其识别为法律事实的过程。” 从形式逻辑的角度看,所谓判决无非就是一个假言判决,而假言判断只能有一个假言肢。这个假言肢只能是大前提——法律规范,由其完成预设权利与义务的功能;而小前提——法律事实的认定,结论——判决内容,即推理的结果,均只能是直言判断而不能是假言判断。
具体到此类案件中,继承人是否继承及其继承的份额,恰恰是“对事实的调查、确认与识别”,所以应在审理阶段完成。但遗产的范围、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因其是财产的一般担保即责任财产而不是确定责任的事实,所以不是审理阶段应进行调查的内容,这是执行阶段应解决的问题。
如前所述,债权人对继承这一事实很难举证证明,但无论如何难,都不能因此否认它是诉讼阶段应予以解决的问题。究其实质,是证明责任的问题,能证明存在继承,则债权保障强,如不能证明,债权保障就弱一些。应不应进行调查,是过程;而能否查清,是结果。这一点与普通的债权、债务的确认并无本质上的区别。
3、应否追加继承人作为被告及依职权探知的范畴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规定:“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申请追加。人民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无理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理的,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从上述规定看,必须追加其他继承人作为被告参加诉讼。另外,
(1)、作为遗产继承人有知情权,即知道遗产面临着怎样的债务;
(2)、保留有纪念意义遗产的的权利(其前提是不能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从这个角度看,继承人也有权利知道诉讼情况。但一味地追加,也会给司法实践带来很多尴尬。例如,当追加第一顺序继承人后,第一顺序继承人表示未继承且放弃继承时,人民就得再次追加第二顺序继承人,这样的诉讼成本是很高的。结合对继承人承担债务事实基础的分析,有些情况下追加进来的继承人可能根本不承担责任,例如放弃继承、继承没有发生,对此,可能债权人也不主张追加继承人为被告。所以,对该问题,笔者的观点是对债权人行使阐明权,由其根据对继承证据的掌握情况决定是否追加,这样,也是对债权人处分权的尊重。同时对继承人告知诉讼情况,以保障其知情权,由其决定是否参加诉讼。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五条规定:“《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规定的‘人民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
(一)、涉及可能有损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
(二)、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与实体争议无关的程序事项。”
该规定,界定了职权探知的范围,即对于是否应追加当事人的证据,可以依职权调查。主体的追加,属于职权探知范围,但责任最后确定,则属于对事实的认定或对证明责任的划分,此属实体问题。继承人与债务人(被继承人)的关系,即继承人依法享有继承权的事实(亲属关系),属于职权探知的范畴,但各继承人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则属应由当事人证明的内容而不是依职权证明的内容,在这一点上,应注意克服职权探知主义的影响。审判实践中超范围探知,实为诉讼模式改革不彻底、职权主义作祟。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360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借了网贷人死了是否还用还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借了网贷人死了是否还用还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互联网纠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60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借了网贷人死了是不是还用还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借了网贷人死了是不是还用还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互联网纠纷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借款人死了网贷钱还要还吗?
法律规定,遗产继承是财产与债务一并继承的,不能只继承财产而不继承债务。所以如果借款人死亡,继承人要么选择继承财产并承担债务,要么选择放弃继承。如果借款人所借的款项是用于家庭支出,家庭成员也有使用该笔款项用于日常生活。那么当借款人不幸身故,其共同生活的继承人是需要偿还欠款的。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民间借贷借款人死亡如何办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而非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那么,因为民间借贷借款人跑了怎么办?
对于民间借贷纠纷,如果债务人没有按照约定偿还债务,并且为逃避债务而跑路,债权人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如果债务人有其他财产,债权人可以在前或者后,申请财产保全。冻结查封对方的财产。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在利害关系人前或者当事人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财产保全一般要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如果在过程中遇到困难的,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360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60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借网贷人死了要父母还吗
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处理,如果是家人属于继承人的,此时家人就是需要在继承的遗产的价值范围内清偿相应的贷款债务,如果是家人放弃继承的,此时就是不需要偿还的。借网贷人死了要父母还吗,若对这个问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阅读下文。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互联网纠纷 > 网络金融纠纷 > 借了网贷人死了是否还用还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