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工伤鉴定的级数不满意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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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对工伤鉴定的级数不满意怎么办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对工伤鉴定的级数不满意怎么办

一、对工伤鉴定的级数不满意怎么办

对工伤鉴定的级数不满意,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并提交申请表、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申请再次鉴定,应当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以及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二、职工工伤认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工伤亦称因工负伤,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

关于职工工伤认定标准,法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是工伤认定的基本要素。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三、因工外出的工伤认定怎么办理

因工外出的工伤认定,可以由用人单位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派遣人员前去调查。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对工伤鉴定的级数不满意怎么办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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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工伤鉴定的级数不满意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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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工伤鉴定的级数不满意如何办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对工伤鉴定的级数不满意如何办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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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朋友最近想要进行工伤鉴定相关手续的办理,想请问律师工伤鉴定级数高低是多少,对工伤鉴定的级数不满意怎么办?
[律师回复]
一、关于伤残等级,要在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
二、工伤伤残待遇为:1-4级: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级24个月本人工资,2级22个月本人工资,3级20个月本人工资,4级18个月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1级本人工资的90%,2级85%,3级80%,4级75%。5-6级伤残:
(1)、: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5级16个月本人工资,6级14个月本人工资。(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适当安排工作,难以安排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5级为本人工资的70%,6级60%。7-10级:
(1)、: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级12个月本人工资,8级10个月本人工资,9级8个月本人工资,10级6个月本人工资。(2)劳动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保险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
具体的,你可以看看《工伤保险条例》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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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9级赔付多少数额?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工伤鉴定9级赔付多少数额?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员工受了工伤是可以获得相应赔偿的,根据不同的工伤等级,获得的赔偿额不同,被认定为9级工伤时,可以获得包括以下几项内容的赔偿:
1、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9个月工伤人员负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高于本市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低于本市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九级伤残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需要参照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具体规定。
3、残疾赔偿金。
4、医疗费: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
5、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
6、辅助器具费用。
7、停工留薪期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鉴定没有级数怎么赔偿
[律师回复] 对于工伤鉴定没有级数怎么赔偿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医疗、康复和辅助器具费用:政策规定范围内的实报实销。
2、伙食、交通、食宿费:市内住院伙食补助按本单位因公出差标准70发给;转外住院的食宿、交通费按本单位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3、工资、福利及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不变,停工留薪期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经鉴定后,延长期不超过12个月。生活不能自理的,护理费由单位负责。
如果伤愈稳定后,会影响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就是伤残等级鉴定。鉴定结论再1-10级的,可以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十四条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提讼。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应当依法执行。
伤残鉴定七级能赔偿多少数额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主要赔偿项目有:
医疗费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死亡伤残费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办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通过判决或调解产生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1、医药费:根据医疗费发票确定
2、后续治疗费: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计算或申请司法鉴定所评估。
3、营养费:100元天(依据()安徽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4、伙食补助费:100元天(依据()安徽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5、护理费:
101.6元天
某些特殊部位的七级残疾需要护理依赖,护理依赖级别一般经司法鉴定是小部分生活护理,生活护理费101.5元天×365天×20年×40(法官酌定比例)
6、误工费:本人工资×具体误工月数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7、残疾赔偿金
城镇标准:23114元×20年×40184912元
农村标准:8098元×20年×4064784元
(注: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8、被抚养人生活费
未成年小孩生活费:城镇标准:16285元×(18岁-实际岁数)×40÷2人农村标准:5725元×(18岁-实际岁数)×40÷2人。
老人生活费标准同上:无劳动能力和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老人,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9、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10、残疾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1
1、精神抚慰金:七级残疾一般为0元-3元。
1
2、鉴定费:凭发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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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工伤鉴定的级数不满意如何处理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对工伤鉴定的级数不满意如何处理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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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工伤鉴定5级能赔偿多少数额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工伤5级能赔多少钱
1、标准:
(1)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
(2)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难以安排工作的,才发放此伤残津贴)
2、要求: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五级包括哪些
1)癫痛中度;
2)四肢瘫肌力4级;
3)单肢瘫肌力3级;
4)双手部分肌瘫肌力3级;
5)一手全肌瘫肌力3级;
6)双足全肌瘫肌力3级;
7)完全运动性失语;
8)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具有一项者;
9)不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具有多项者;
10)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50%,并有关节活动功能受限;
11)面部瘢痕或植皮≥1/3并有毁容标准之一项;
12)脊柱骨折后遗30°以上侧弯或后凸畸形,伴严重根性神经痛(以电生理检查为依据);
13)一侧前臂缺失;
14)一手功能完全丧失;
15)肩、肘、腕关节之一功能完全丧失;
16)一手拇指缺失,另一手除拇指外三指缺失;
17)一手拇指无功能,另一手除拇指外三指功能丧失;
18)双前足缺失或双前足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19)双跟骨足底软组织缺损瘢痕形成,反复破溃;
20)一髋(或一膝)功能完全丧失;
21)一侧膝以下缺失;
22)第Ⅲ对脑神经;
23〕双眼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需用药物维持眼压者;
24)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40%(或半径≤25°);
25)一眼矫正视力0.0
5,另眼矫正视力≤0. 2~0. 2
5;
26)一眼矫正视力0.
1,另眼矫正视力等于0.
1;
27)双眼视野≤40% (或半径≤25°) ;
28)一侧眼球摘除者;
29)双耳听力损失≥81 dB;
30)一般活动及轻工作时有呼吸困难;
31)吞咽困难,仅能进半流食;
32)双侧喉返神经损伤,喉保护功能丧失致饮食呛咳、误吸;
33)一侧上颌骨缺损1/
4,但1/
2,伴软组织缺损10 cm2(注:2为平方),但20 cm2(注:2为平方);
34)下颌骨缺损长4 cm以上的区段,伴口腔、颜面软组织缺损10 cm2(注:2为平方);
35)舌缺损1/
3,但2/
3;
36)一侧完全面瘫,另一侧不完全面瘫;
37)双肺叶切除术;
38)肺叶切除术并血管代用品重建大血管术;
39)隆凸切除成形术;
40)食管重建术后吻合口狭窄,仅能进半流食者;
41)食管气管(或支气管)瘘;
42)食管胸膜瘘;
43)胃切除3/
4;
44)十二指肠憩室化;
45)小肠切除2/
3,包括回肠大部;
46)直肠、切除,结肠部分切除,结肠造瘘;
47)肝切除1/
2;
48)胰切除2/
3;
49)甲状腺功能重度损害;
50)一侧肾切除,对侧肾功能不全代偿期;
51)一侧输尿管狭窄,肾功能不全代偿期;
52)尿道瘘不能修复者;
53)两侧、副缺损;
54)生殖功能重度损伤;
55)双侧输精管缺损,不能修复;
56)全缺损;
57)未育妇女子宫切除或部分切除;
58)已育妇女双侧卵巢切除;
59)未育妇女双侧输卵管切除;
60) 闭锁;
61)会瘢痕孪缩伴有或尿道或狭窄;
62)未育妇女双侧乳腺切除;
63)肺功能中度损伤;
64)中度低氧血症;
65)莫-氏Ⅱ型Ⅱ度房室传导阻滞;
66)病态窦房结综合征(不需安起博器者);
67)中毒性血液病,血小板减少(≤4 × 1010(注:1010为10的10次方)/L)并有出血倾向;;
68)中毒性血液病,白细胞含量持续3×109(注:109为10的9次方)/L(3 000/mm3(注::3为立方))或粒细胞含量
1.5×109(注:109为10的9次方)/L(1 500/mm3(注:3为立方));
69)慢性中度中毒性肝病;
70)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内生肌酐清除率持续 50 mL/min或血浆肌酐水平持续
177 μmol/L(2 mg/dL);
71)放射性损伤致萎缩;
72)慢性重度磷中毒;
73)重度手臂振动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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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是5级,能赔多少数额
[律师回复] 对于工伤鉴定是5级,能赔多少数额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1、医疗待遇:报销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当地的标准支付,需要护理,单位没出人护理的,单位需按当地标准支付护理费。
2、停工留薪期待遇:治疗工伤需要确定停工留薪期,通常由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出具意见,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一般不超过12个月。停工留薪期的具体确定程序,按各地的规定执行。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
计算:本人工资停工留薪期月数
3、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为伤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计算:本人工资7
4、如果解除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各地的标准不尽相同,不知你所在地。
4项之和是你应该得到的工伤赔偿。
【法律依据】
第十六条【人身损害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工伤鉴定标准十级赔偿多少数额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工伤鉴定标准十级赔偿多少数额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工伤鉴定标准十级赔偿多少钱
工伤的处理应先申请工伤定,再申请工伤等级鉴定、停工留薪期,再进行具体数额的索赔。
10级工伤所得的赔偿:
1、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停工留薪工资、护理费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7个月
3、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1个月
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4个月(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时由用人单位支付)
另外,单位是否为你购买了社保,如果单位没有为劳动者购买社保,以上所有赔偿均有单位承担;且如果单位为劳动者购买社保的工资标准低于实际工资,差额部分由单位补齐。
二、工伤员工如何申请工伤补偿
1、申报员工因工伤(亡)的,用人单位、员工或家属应当在医疗终结或伤残程度(等级)鉴定(或医院开具死亡证明)后三十日内持有关材料,到工伤保险管理机构办理补偿事宜。
逾期末办理的,工伤保险管理机构不予补偿,有关待遇由用人单位承担。
员工因工负伤的,用人单位、员工或家属办理补偿手续需提供如下材料:《工伤(职业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或《工伤职工自愿不做医务鉴定保证书》、工伤医疗病历本、医疗费用收据和费用清单、社保部门印制的收款收据等,属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还需提供《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
员工因工死亡的,用人单位或家属办理补偿手续需提供如下材料:有急诊抢救医疗费用的需提供工伤医疗病历本、医疗费用收据和费用清单,社保部门印制的收款收据,有直系亲属的需提供亲属的身份证或小孩的出生证、户口本、家庭成员的从业及经济收入证明材料,有婚姻关系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等。
2、受理如材料不全的,工伤保险部门出具《补齐材料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补齐相关材料。
如单位、员工或亲属的申请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且材料齐全,工伤保险部门正式受理,出具《收文回执》给申请人。
3、补偿对符合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待遇条件的,工伤保险部门根据有关材料,通过电脑系统核算出该员工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补偿额。
工伤鉴定10级赔付多少数额?在职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工伤鉴定10级赔付多少数额?在职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1、医疗待遇:报销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当地的标准支付,需要护理,单位没出人护理的,单位需按当地标准支付护理费。
2、停工留薪期待遇:治疗工伤需要确定停工留薪期,通常由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出具意见,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一般不超过12个月。停工留薪期的具体确定程序,按各地的规定执行。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
计算:本人工资停工留薪期月数
3、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为伤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计算:本人工资7
4、如果解除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各地的标准不尽相同,不知你所在地。
4项之和是你应该得到的工伤赔偿。
【法律依据】
第十六条【人身损害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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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工伤鉴定的级数不满意怎么处理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对工伤鉴定的级数不满意怎么处理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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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级工伤鉴定不满意应该怎么办
首先如果拿到了省级的工伤鉴定结果并且对于这个结果并不是很满意,切记不要慌张,正确的做法应该是从下而上的进行复查,这样是为了保障鉴定工作的公平以及合理。其次,对这个工伤鉴定结果不服的话,指不能够提起行政诉讼的,因为这不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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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律师,你好,我的一个同事最近工作的时候被机器伤到了,是属于工伤的,所以我就了帮他问问工伤鉴定级数赔偿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
1、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2、要求: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九)五级、六级伤残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2、要求: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十)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分别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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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工伤鉴定伤残等级不满意怎么办?
1、工伤职工对伤残等级结论不服,正确的做法应该是通过由下而上的复查程序,以保障鉴定工作的公正合理。2、工伤职工对伤残等级结论不服,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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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满足什么标准能鉴定为十级伤残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十级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十级伤残鉴定标准主要包括如下一些情形,即凡伤残达到如下情形之一的,均应认定为十级伤残,享受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 cm2(注:2为平方、;
3、全身瘢痕面积5%,但≥1%;
4、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
5、稚间盘突出症未做手术者;
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7、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 cm2(注:2为平方、以上、;
8、手背植皮面积50 cm2(注:2为平方、,并有明显瘢痕;
9、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
10、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
1
1、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
1
2、足背植皮面积100 cm2(注:2为平方、;
1
3、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
1
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
1
5、一手或两手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II度及Ⅱ度以上者;
1
6、一眼矫正视力≤0,
5,另一眼矫正视力≥0. 8 ;
1
7、双眼矫正视力≤0. 8 ;
1
8、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1
9、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20、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2
1、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术后人工晶状体眼,矫正视力正常者;
2
2、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矫正视力正常者;
2
3、晶状体部分脱位;
2
4、眶内异物未取出者;
2
5、眼球内异物未取出者,
2
6、外伤性瞳孔放大,
2
7、角巩膜穿通伤治愈者;
2
8、双耳听力损失≥26 dB,或一耳≥56 dB;
2
9、双侧前庭功能丧失,闭眼不能并足站立;
30、铬鼻病(无症状者、;
3
1、嗅觉丧失;
3
2、牙齿除智齿以外,切牙脱落1个以上或其他牙脱落2个以上;
3
3、一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张口困难I度;
3
4、鼻窦或面颊部有异物未取出;
3
5、单侧鼻腔或鼻孔闭锁;
3
6、鼻中隔穿孔;
3
7、一侧不完全性面瘫;
3
8、血、气胸行单纯闭式引流术后,胸膜粘连增厚;
3
9、开胸探查术后;
40、肝外伤保守治疗后;
4
1、胰损伤保守治疗后;
4
2、脾损伤保守治疗后;
4
3、肾损伤保守治疗后;
4
4、膀胱外伤保守治疗后;
4
5、卵巢修补术后;
4
6、输卵管修补术后;
4
7、乳腺修补术后;
4
8、免疫功能轻度减退;
4
9、慢性轻度磷中毒;
50、工业性氟病I期;
5
1、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
5
2、减压性骨坏死I期;
5
3、一度牙酸蚀病;
5
4、职业性皮肤病久治不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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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伤残鉴定标准为三级赔偿多少数额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车祸伤残鉴定标准为三级赔偿多少数额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车祸伤残鉴定为赔偿多少钱
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含一般人身损害案件)
一、医药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标准。
三、护理费: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但护理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
四、交通费:
以正式票据为凭,据实计算。
五、住宿费
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
六、营养费
康复所必须的营养费用,应有医嘱或者鉴定结论支持。
七、误工费: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且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八、残疾赔偿金:
(1)受害者不满60岁的:上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法定赔偿系数×20年
(2)已满60不到75岁的:上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法定赔偿系数×【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
(3)75岁以上的:上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法定赔偿系数×5年。
九、被扶养人生活费:
(1)被扶养人未满18岁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8—被扶养人实际年龄)年×法定赔偿系数。
(2)被扶养人已满18岁未满60岁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法定赔偿系数。
(3)被扶养人已满60岁未满75岁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被扶养人实际年龄—60)】年×法定赔偿系数。
(4)被扶养人75岁以上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年×法定赔偿系数。
有多个抚养人的应扣除相应份额,有多少被抚养人的该费用总额应不超过城镇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总额。
十、后续治疗费。
可以预见必将发生的费用,应有鉴定结论支持。

一、康复费。
身体恢复健康所必须的康复费用。

二、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三、精神损害抚慰金。
一般造成身体伤残的应支付该费用,金额一般不超过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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