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关闭职工补偿金怎样计算

最新修订 | 2024-02-24
浏览10w+
孟理昕律师
孟理昕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61人
专家导读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企业关闭职工补偿金怎样计算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企业关闭职工补偿金怎样计算

一、企业关闭职工补偿金怎样计算

企业关闭,职工的补偿金应当按其在企业的工作年限来计算,每满一年可获得一个月工资的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则可以获得半月工资的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企业破产职工工伤怎么赔偿

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应当向工伤员工支付以下赔偿: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如果还有拖欠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应当一并清偿。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三、企业辞退员工补偿金如何算

1、经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所服务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用人单位依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裁员,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3、如果不符合第41条,单位也不跟劳动者协商,单方面强制解除劳动关系,是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支付赔偿金

4、如果员工有以下的情形的,公司是不需要补偿或者赔偿的: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企业关闭职工补偿金怎样计算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5.9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26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企业关闭职工补偿金怎样计算
一键咨询
  •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135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615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54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652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341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542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124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36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158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015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650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003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165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48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132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淮安177****412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77****8190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77****260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企业关闭职工补偿金怎样计算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企业关闭职工补偿金怎样计算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劳动纠纷
企业倒闭,工人工伤赔偿金如何计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者可以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金,该工伤赔偿金一般是由人社局进行支付的,但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支付相应的工伤保险。于是有人有疑问,吗在企业倒闭时,劳动者又能拿到哪些经济补偿呢下面,为您解答。
一、公司倒闭工伤赔偿金的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二、企业破产时劳动者可获得的赔偿
1、公司欠劳动者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工资一般应当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资金、津贴和补贴,但非劳动报酬性的收入及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费用不属于工资范围。如果是公司的高管,工资按照企业的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医疗与伤残补助是职工在职期间根据医疗保障制度应当享受的社保待遇或在工作期间因工伤事故所应获得补助。抚恤费用即职工因工伤亡后其家属应享受的抚恤金。
2、公司欠劳动者的应当划入员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用。如果公司资产负债率高,还可以得到其他就当划入社会统筹账户的部分,但从从事破产实务来看,划入社会统筹账户的费用一般得不到(因为社会统筹保险在破产法的清偿顺序是第二位的)。
3、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金。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具体包括:因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的补偿金;克扣、拖延工资应当支付的补偿金;因劳动合同终止应当支付的补偿金;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支付的补偿金。上述补偿金应当以法律及行政法规中规定的为限,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金不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企业关闭职工补偿金怎样计算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企业关闭职工补偿金怎样计算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劳动纠纷
企业破产倒闭后,社保该怎样计入账户?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企业破产倒闭后,也就表示企业已经停止了运营,那么自然企业就无法再继续缴纳社保了。那么这里有两个层面的问题, 第一,如果在倒闭之前,企业已经停止了社保的缴纳,那员工所欠的社保在公司破产财产中是应当优先偿还的; 第二,对于破产倒闭后的社保处理,则需要根据员工的工作方向不同而大致有三种不同的方法来处理。 第一,如果员工去外地再就业,那么就得将社保转移至外地,只需到原交费地的社保部门开一张“缴纳凭证”带到新地方新单位,其余的事由新单位来办即可。 第二,如果外地员工在当地没有工作,但是又不想个人的社保中断的话,可以寻找社保代理公司代理个人缴纳社保。 第三,企业倒闭后,如果员工没有进行再就业,而且想继续缴纳社保,可以去社保局自己办理缴纳。需要提醒的,社保局只允许本地户籍人员自行缴纳社保。完毕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解散公司。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326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我们单位现在已经无法经营下去了,已经准备将企业关闭了,企业关闭是否属于企业改制?
[律师回复] 企业改制亦称“企业改组”。在中国,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乡镇企业依照中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传统的组织制度改组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公司制的过程。其目的,是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企业运行机制的转换,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技术进步和经济效益的提高。通过改制,有些企业改组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有些企业改组为有多个投资者的有限责任公司,有些企业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有些集体企业、乡镇企业还可能改组为股份合作制企业。 [1] 各类企业的改制方式从总体上分为:整体改制和部分改制。
1、整体改制
整体改制是指以企业全部资产为基础,通过资产重组,整体改建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规范的企业。整体改制特别适合中、小型企业改制。
2、部分改制
部分改制是企业以部分资产进行重组,通过吸收其他股东的投资或转让部分股权设立新的企业,原企业继续保留。部分改制比较适合于大型企业的改制,尤其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多采用部分改制的方式。
企业改制一般有内启动、外启动和内外启动相结合等方式。
1、内启动主要是吸收企业内部职工包括经营者入股,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
2、外启动就是通过其他所有制企业整体兼并、收购或控股参股国有企业。
3、内外启动相结合则是既有一块是引进外面优势企业的,又有一块内部职工入股。
无论是内启动还是外启动,都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进一步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形成内外部共同参股的多元投资主体企业。
假如你对企业关闭是否属于企业改制等知识还有兴趣,想要更加深如的了解这方面的知识,可以咨询相关的专业律师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26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企业关闭职工补偿金如何计算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企业关闭职工补偿金如何计算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您好,我的企业倒闭了,我在哺乳期,我想咨询一下企业倒闭哺乳期员工赔偿的规定,谢谢你们了
[律师回复] 您好,企业倒闭哺乳期员工赔偿的规定如下:
1、哺乳假:《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九条规定,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女职工生育后,若确实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2、待遇:《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工资照发。按本规定享受的产前假和哺乳假的工资按本人原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单位增加工资时,女职工按规定享受的产前假、产假、哺乳假、应作出勤对待。 《关于lt;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gt;中有关问题的解释》规定,六个半月哺乳假的工资按本人原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按女职工请产前假或请产假前正常出勤月的实得工资(不包括生产性津贴和奖金)计算。若女职工生活困难,符合本市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给予困难补助。 如女职工六个半月哺乳假期满后,确有困难,要求继续请假为婴儿哺乳的,各单位可根据生产和女职工的实际情况,哺乳假可酌情延长,但不得超过一年。这期间,其工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生活确实有困难的,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超过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当前326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企业倒闭赔偿金是按照工伤赔偿金的标准计算还是按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者可以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金,该工伤赔偿金一般是由人社局进行支付的,但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支付相应的工伤保险。于是有人有疑问,吗在企业倒闭时,劳动者又能拿到哪些经济补偿呢下面,为您解答。
一、公司倒闭工伤赔偿金的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二、企业破产时劳动者可获得的赔偿
1、公司欠劳动者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工资一般应当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资金、津贴和补贴,但非劳动报酬性的收入及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费用不属于工资范围。如果是公司的高管,工资按照企业的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医疗与伤残补助是职工在职期间根据医疗保障制度应当享受的社保待遇或在工作期间因工伤事故所应获得补助。抚恤费用即职工因工伤亡后其家属应享受的抚恤金。
2、公司欠劳动者的应当划入员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用。如果公司资产负债率高,还可以得到其他就当划入社会统筹账户的部分,但从从事破产实务来看,划入社会统筹账户的费用一般得不到(因为社会统筹保险在破产法的清偿顺序是第二位的)。
3、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金。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具体包括:因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的补偿金;克扣、拖延工资应当支付的补偿金;因劳动合同终止应当支付的补偿金;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支付的补偿金。上述补偿金应当以法律及行政法规中规定的为限,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金不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企业关闭职工怎样补偿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企业关闭职工怎样补偿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劳动纠纷
企业倒闭后,企业的社保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企业破产倒闭后,也就表示企业已经停止了运营,那么自然企业就无法再继续缴纳社保了。那么这里有两个层面的问题, 第一,如果在倒闭之前,企业已经停止了社保的缴纳,那员工所欠的社保在公司破产财产中是应当优先偿还的; 第二,对于破产倒闭后的社保处理,则需要根据员工的工作方向不同而大致有三种不同的方法来处理。 第一,如果员工去外地再就业,那么就得将社保转移至外地,只需到原交费地的社保部门开一张“缴纳凭证”带到新地方新单位,其余的事由新单位来办即可。 第二,如果外地员工在当地没有工作,但是又不想个人的社保中断的话,可以寻找社保代理公司代理个人缴纳社保。 第三,企业倒闭后,如果员工没有进行再就业,而且想继续缴纳社保,可以去社保局自己办理缴纳。需要提醒的,社保局只允许本地户籍人员自行缴纳社保。完毕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解散公司。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326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26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企业关闭职工怎样补偿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企业关闭职工怎样补偿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劳动纠纷
私企倒闭职工有补偿吗
[律师回复] 对于私企倒闭职工有补偿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劳动法,公司倒闭,应按规定给予员工解除合同补偿金,标准为:工作满一年的给一个月补偿金(月平均工资),如果做了十年,应该给十个月补偿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产生的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福利待遇等争议,劳动者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承诺支付的时间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的具体日期的,用人单位承诺支付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劳动者不能证明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公司破产,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后,首先是补偿员工应得收入。员工应得收入的支付顺序:
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帐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补偿金按工龄计算: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一年超过6个月按一个月工资计算,低于6个月按半月工资计算),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按比例分配。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五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请求用人单位返还其收取的劳动合同定金、保证金、抵押金、抵押物产生的争议,或者办理劳动者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等移转手续产生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关系 > 企业关闭职工补偿金怎样计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