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侵权的赔偿是按照受害者实际遭受的损失或是侵权人实际获得的利益,亦或是商品本身的价值进行赔偿。如果物品具有重大纪念价值的,还可以进行精神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民法典财产损害赔偿属于侵权纠纷。民事权益包括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权利,这些权利都具有人身或者财产属性。所以财产损害赔偿属于侵权纠纷。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一条
三、怎么理解民法典规定的共同侵权制度
《民法典》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这一规定,构成共同侵权行为需要满足以下四个要件:
一是主体复数。共同侵权行为的主体必须是两人或者两人以上,行为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二是共同实施侵权行为。这一要件中的“共同”主要包括3层含义:第一,共同故意。第二,共同过失。第三,故意行为与过失行为相结合。
三是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四是受害人具有损害。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民法典规定财产侵权怎么赔偿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