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分割纠纷的起诉费包括法院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等出庭作证产生的交通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六条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二、拆迁安置房分割纠纷向法院起诉的费用由谁承担?
2、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3、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三、拆迁安置房分割纠纷向法院起诉需准备哪些材料?
(1)起诉状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
(3)原、被告的身份证明;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四、拆迁安置房分割纠纷的诉讼流程有哪些?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五、拆迁安置房分割纠纷开庭后调解流程有哪些?
1、法院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主动依职权开始调解;
2、调解开始后,审判人员应当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关于案件事实和理由的陈述,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明确双方各自的责任;
3、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将调解协议的内容记入笔录,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名。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协议不被人民法院认可的,结束调解程序恢复审判。
六、拆迁安置房分割纠纷可申请延期举证的情形有哪些?
(一)书证原件遗失、灭失或者毁损的;
(二)原件在对方当事人控制之下,经合法通知提交而拒不提交的;
(三)原件在他人控制之下,而其有权不提交的;
(四)原件因篇幅或者体积过大而不便提交的;
(五)承担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通过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或者其他方式无法获得书证原件的。
可见,起诉分割拆迁安置房需要缴纳哪些费用的这个问题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安置房分割纠纷被法院受理后,法院会通知当事人在指定的时间交费。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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