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仲裁时间多久才能判?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2、劳动仲裁成功的几率可能大,也有可能不大。
因为每个劳动仲裁的案件情况有所不同,所以劳动仲裁的成功几率,需要根据案件事实进行具体确定,如果用人单位确实违法的,成功几率是很大的;反之,如果用人单位并无违法,那么成功几率就可想而知,所以对于这个问题还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律师在处理劳动纠纷的过程之中,可以提出先予执行的请求吗?
1、律师在处理劳动纠纷的过程之中,不一定可以提出先予执行的请求。
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用、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需要采取适宜的执行措施。
2、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生活。
三、劳动仲裁的证据有哪些?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的证据包括劳动者入职方面的证明、劳动者工作内容方面的证明、关于约定工资、工作时间的证明等。
1、劳动者入职方面的证明
如,《入职登记表》、《聘用书》等;
2、劳动者工作内容方面的证明
如,《劳动合同》、《入职登记表》、《岗位调整通知》、《借调函》、《岗位说明书》、《员工绩效考核表》等;
3、关于约定工资、工作时间的证明
如,《劳动合同》、《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
4、劳动者工资发放的证明
如,《工资条》、《银行打卡记录》等;
5、劳动者具体工作时间的证明
如,《考勤表》、《考勤记录》等;
6、劳动者离职方面的资料
发生劳动纠纷之后,纠纷当事人不能直接采取向法院起诉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这是由于现行法明确规定了劳动仲裁是起诉的前置程序。若是对劳动仲裁时间多久才能判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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