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行为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可以索要死亡赔偿金,但死亡赔偿金的标准不是固定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责任包括哪些人?
(二)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
(四)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
(五)对被害人的物质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三、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有哪些?
(一)起诉人符合法定条件;
(二)有明确的被告人;
(三)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理由;
四、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需准备哪些材料?
1、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原件(本人亲笔签名,份数为被申请人数 1份)。
2、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3、证据材料。
4、申请人的委托代理材料。
五、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委托哪些人做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律师授权委托书满足哪些条件才有效?
(二)意思表示真实;
虽然犯罪行为造成受害人人身受损后嫌疑人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不过,如果犯罪行为没有造成受害人去世,受害人不可以无故索要死亡赔偿金。以上就是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死亡赔偿标准的相关介绍。如果对于该问题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提供专业法律知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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