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利用关系诈骗罪如何判

最新修订 | 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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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可以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为诈骗被刑事拘留的必须积极配合公安部门的侦查,一般公安机关会在24个小时内进行讯问,不过被刑事拘留后也可以委托律师提供相关法律服务。具体利用关系诈骗罪如何判,若对于此问题还有不明白之处,可以继续阅读下文。
具体利用关系诈骗罪如何判

一、具体利用关系诈骗罪如何判

依然按照诈骗数额大小、犯罪情节判罚。

1、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涉嫌诈骗罪可刑拘嫌疑人的情形有哪些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三、涉嫌诈骗罪公安机关需查明哪些事实

(一)犯罪行为是否存在。

(二)实施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情节。

(三)犯罪行为是否为犯罪嫌疑人实施。

(四)犯罪嫌疑人的身份。

(五)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目的。

(六)犯罪嫌疑人的责任以及与其他同案人的关系。

(七)犯罪嫌疑人有无法定从重、从轻、减轻处罚以及免除处罚的情节。

(八)其他与案件有关的事实。

四、涉嫌诈骗罪被刑拘辩护律师享有哪些权利

1、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2、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3、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

4、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

5、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

6、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文书及案卷材料。

7、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

8、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9、律师可以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自行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

10、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其辩护的权利依法受到保障。

具体利用关系诈骗罪如何判,具体回答如上所述。涉嫌诈骗罪的嫌疑人积极配合调查处理,有良好的认罪悔罪态度对后续的量刑是有利的,被刑事拘留后拒不配合的也不影响公安机关的侦查。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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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父母都在农村,最近打电话来说是被合同诈骗,对这方面不是很了解,请问合同诈骗与民事纠纷具体有什么联系?
[律师回复] 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的行为,如果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就构成合同诈骗罪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利用签订合同诈骗钱财的案件大有愈演愈烈之势,不仅侵犯了他人财产权,扰乱了市场秩序,而且与经济纠纷极难区分与识别,因而成为司法实践中的一个热点问题。
本罪与合同纠纷的界限
合同诈骗犯罪往往与合同纠纷交织一起,罪与非罪的界限容易混淆。要划清它们的界限,大体有三种情形:   
一是内容真实的合同,即行为人是在有实际履行能力的前提下签订的合同。这种合同的签订,表明了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时有进行经济往来的真实意思,并非旨在诈骗他人钱财,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精神,即使合同签订后没有得到完全的履行,也不属于诈骗犯罪。但是,有的行为人以有限的履约能力和他人签订大大超过履约能力的合同,就另当别论了。以超出自己履约能力的合同签订后,行为人积极落实货源,设法履行合同,即使最终没有完全履约,也不能认定为诈骗罪。但若行为人在合同签订后,并没有设法履行合同,就有故意诈骗他人财物的企图了,此时就应以合同诈骗罪论处。   
二是内容半真半假的合同。就是那种行为人只具有某种履行合同的意向,就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其内容带有半真半假的性质。这类合同客观上已经具备部分履约的可能性,但要受到许多条件的制约。如果行为人有履约意图,客观上也为履行合同作积极努力,最后因种种客观原因未能履行合同,不能认定为诈骗犯罪。相反,如果行为人借有部分履约能力之名行诈骗之实,没有为合同的进一步履行做出努力,就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论处了。   
三是内容完全虚假的合同,即行为人是在完全没有履约能力情况下签订的合同。行为人在主观上就没有准备履行合同,占有他人财物的动机明显,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论处,但行为人主观上无长期占有他人财物的意图,只是想临时借用,待将来有收益后再行归还对方的,一般不宜以合同诈骗罪论处。
本罪与民事欺诈行为的界限
本罪也往往同民事欺诈行为交织在一起,但是二者也有明显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主观目的不同。民事欺诈是为了用于经营,借以创造履行能力而为欺诈行为以诱使对方陷入认识错误并与其订立合同,不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只希望通过实施欺诈行为获取对方的一定经济利益,而合同诈骗罪是以签订经济合同为名,达到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2)欺诈的内容与手段不同。民事欺诈有民事内容的存在,即欺诈方通过商品交换,完成工作或提供劳务等经济劳动取得一定的经济利益。而合同诈骗罪根本不准备履行合同,或根本没有履行合同的实际能力或担保。合同的民事欺诈一般无需假冒身份,而是以合同条款或内容为主,如隐瞒有瑕疵的合同标的物,或对合同标的物质量作虚假的说明和介绍等;而合同诈骗罪的行为人是为了达到利用合同骗取财物的目的,总是千方百计地冒充合法身份,如利用虚假的姓名、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骗取受欺诈方的信任。   
(3)欺诈财物的数额不同。   
(4)欺诈侵犯的客体不同。民事欺诈的客体是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如欺诈方骗来的合同定金、预付款等,都是合同之债的表现物;而合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作为犯罪对象的公私财物始终是物权的体现者。   
(5)欺诈的法律后果不同。民事欺诈是无效的民事行为,当事人可使之无效。若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引起诉讼,则由民事欺诈方对其欺诈行为的后果承担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而合同诈骗罪是严重触犯刑律,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行为人对合同诈骗罪的法律后果要负担双重的法律责任,不但要负刑事责任,若给对方造成损失,还要负担民事责任。   
(6)欺诈适用法律不同。民事欺诈虽在客观上表现为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但其欺诈行为仍处在一定的限度内,故仍由民法规范调整;而合同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他人公私财物为目的,触犯刑律,应受到刑罚处罚,故由刑法规范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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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是一家文化公司,想用一款产品的专利,对这方面不是很懂,请问转让专利技术财产转让具体是什么关系?
[律师回复]
首先,要明白专利权属于财产权;
其次,需要清楚“专利转让”和“特许权使用费”两个词的概念;
专利转让是指专利权人作为转让方,将其发明创造专利的所有权或将持有权移转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约定价款所订立的合同。通过专利权转让合同取得专利权的当事人,即成为新的合法专利权人,同样也可以与他人订立专利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包括专利申请权转让。
特许权使用费是指人们因使用权利、或如信息、服务等无形财产而支付的任何款项。如: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而取得的所得。
从上可以知道专利转让是专利权人将专利所有权转让给受让方;而特许只是让他人使用,不是转让给他人;所以,转让专利取得的收入是属于财产转让
第一步:寻找专利转让的途径。
这是专利转让流程中最基本的一个环节,而且也非常容易实现。宣召专利转让的方法其实有很多,例如可以在专利网站上进行转让,也可以委托专利中介机构,甚至还可以自己寻找相关的企业等方式。
第二步:专利转让人和专利受让人签署专利权转让合同。
这是专利转让流程关键一步。只有专利转让人和受让人双方取得一致的意见之后才能有效地开展之后的转让相关工作。在转让合同中,对于双方的利益都应该有明确地文字内容。
第三步:双方准备好专利转让需要的相关文件,这些文件应该严格地按照规定的形式进行填写,这样就可以缩短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文件的时间,加快审核的速度。
第四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将相关的文件递交给专利局。
这是专利转让流程中重要的一个部分。因为只有专利局审核通过后才能让专利转让具有法律依据。所以在这个过程中,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会在其中发挥重要的作用,选择适当的专利代理机构也是这个过程中也是不容忽视的一个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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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专利局审查后,会对审查结果做出通知。如果审核通过的话,专利局一般会在2到6个月内发专利转让合格通知书。并且可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库中查询到相关的变更结果。注意事项
1、避免盲目扩大专利价值-对于专利权的转让标底,应以能够成交为原则,否则很可能合作失败;
2、避免求快-专利转让是一个法律程序,建议最好委托相关业内人士(例如律师),进行相关操作,切勿自行随便签订合同;
3、应把合作放在首位-专利开发的目的,除了是对自己的肯定、更重要的是对社会、对生活有益处和贡献,一项具有一定技术含量和市场容量的专利技术,在没有转化为社会生产力之前,只能是技术,因此实现产业化才是造福于社会和人类的最高标准,在某种程度上适当退让和调低一些标底,同样是很必要的,毕竟合作是需要双方拿出诚意的;
4、做好相关记录-尽可能做好转让过程中的记录,这对于后续问题以及收益分配都是很重要的;在转让之前,不要轻易进行价值评估等操作、尤其是不要轻易根据对方要求进行此类操作,如果确实需要进行评估,尽量明确评估费用担负原则和担负比例、以免上当受骗;在没有完全完成转让手续前,不要轻易交付技术资料和相关图纸等具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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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具体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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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好,我朋友的父亲前几天因为合同诈骗被抓了,但是数额不是很大,请问各位律师现在的合同诈骗数额和量刑的关系是什么,谢谢
[律师回复]
(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个人合同诈骗,数额不满5000元的,单处罚金刑;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为拘役刑;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2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二)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个人合同诈骗数额满3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数额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具有两个以上情形的,在六个月之内酌情增加刑期: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个人合同诈骗,犯罪数额4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犯罪数额4万元,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三)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1、个人合同诈骗,数额10万元,并具有上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每增加情形之一,刑期增加六个月;
  
2、个人合同诈骗,数额20万元的,法定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1。6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四)单位犯罪责任人员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1、单位合同诈骗,数额5万元以上不满8万元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罚金刑;8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拘役刑;10万元,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33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2、单位合同诈骗,数额20万元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3、单位合同诈骗,数额200万元的,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从以上可以看出,个人犯本罪和单位犯本罪量刑起点都是单处罚金刑。
你好,我与别人产生了一些经济方面的纠纷,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诉讼不当得利,请问诈骗案中间人不当得利,具体有什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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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同诈骗中,中间介绍人有没有法律责任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中间介绍人对诈骗行为在事前不知情,只是起到了介绍和联系的中间作用的,则中间介绍人没有法律责任,不需对合同诈骗行为负责。
2、如果中间介绍人如果在事前知道(包括应当知道)一方企图诈骗,甚至和对方一起合谋诈骗的,则中间介绍人和诈骗者构成共犯,要和诈骗者一起承担法律责任。如果诈骗金额较大的,则构成合同诈骗罪,介绍人也要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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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法保护形式,专利法保护创意思想。著作权法保护的是软件的源代码,软件的核心内容——技术方案的创新可以申请专利,适用《专利法》来保护,这样两者结合使软件得到更加完善的保护。
2、保护条件不同
著作权是自动取得,取得的时间以开发完成的时间为依据,一完成即自动取得著作权,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软件的内容不进行任何的审查,无论软件源代码的写得如何,即自动取得著作权/版权,受著作权法的保护。专利则必须符合专利申请的条件,需要向专利局申请,是否授予专利权需要专利局进行审查后审批。
3、保护时间不同
发明专利的保护时间为二十年,从申请日开始计算,但是受保护是在申请审批取得专利权之后,专利的审查的手续比较烦琐,从申请到取得专利权证书一般要3年左右的时间。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时间为50年,从开发完成之日起就受版权保护。软件在获得专利权之前已经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申请专利并不影响其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有足够的耐心去等待专利的审批。
4、两种权利产生程序不同
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著作权均伴随着作品的创作完成而自动产生,无须履行任何注册登记手续。而相同内容的几项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排斥了其他有相同创造成果的人享有相同权利的可能性,所以必须采取国家行政授权的方法确定权利人。专利权的产生需要专利机关的特别授权,经过申请、审查、批准、公告,颁发专利证书等程序才能产生。
5、两者的适用领域不同
著作权所保护的作品主要涉及文学、艺术领域。而专利权主要发生在工业生产领域,与产品的技术方案息息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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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三千元可以立案,但是各省根据经济状况不同也有所差异。
2、我国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4、如不构成刑事犯罪,可能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综上所述,我们对于电信诈骗判多少年的问题有了一个明确的答案,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有问题可以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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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对环保局做的行政处罚不服,想申请行政复议,但对这方面实在不懂,请问有关 行政复议中利害关系人的问题有什么具体规定?
[律师回复]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是否具有利害关系是判断起诉人是否具有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普遍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该行为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同样采用了这一标准。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受理申请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
  何为利害关系人?《行政诉讼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对利害关系人的范围作了界定,但《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尚未对行政复议利害关系人的认定标准、参与复议的方式、受保护的限度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一、申请权、提出条件与受理条件
  要想准确认定利害关系人,首先要明确判断标准。在实践中,许多复议机关错误地认为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才能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这显然提高了行政复议的门槛。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由此可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只要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就有权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想要保护的法律权益是否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不是行政复议申请权形成的客观要求。
  提出条件即申请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与具体行政行为具有利害关系,同样不是申请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要求。《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了行政复议申请书应载明的事项,包括申请人基本情况、被申请人的名称等,只要求材料齐全、表述清楚,不要求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具有利害关系。
  受理条件是复议机关初步审查和决定是否受理行政复议申请时考查的内容。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第
(二)项的规定,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是受理条件之一。
  由此可见,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是受理审查环节适用的标准。
  
二、利害关系标准的法律分析
  在实践中,并不是所有利害关系人都能作为行政复议的申请人,需要根据案情具体判断。《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对《行政复议法》作了进一步补充,明确了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情形,但没有规定判断利害关系大小的标准,导致复议机关在判断利害关系人是否属于行政复议申请人时缺乏依据。
  笔者认为,为加大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复议机关在判断利害关系人是否具有申请人资格时应体现扩大保护范围、加大保护力度的法律精神,借鉴行政诉讼立法、权威解释和法理分析综合考虑。
  目前,行政诉讼原告的确定标准包括法律利益标准、事实利益标准和双行标准等。法律利益标准以法律上值得保护的利益为核心,当事人在法律上值得保护的利益如果被侵犯就有原告资格。事实利益标准考查当事人的事实利益是否受到侵犯或受到不利影响,事实利益受到侵犯的当事人有原告资格。双行标准综合考虑法律利益和事实利益。由此可见,利益是否受到侵犯是判断当事人是否具有原告资格的关键。笔者认为,应将这一判断标准引入行政复议。
  实际上,利害关系体现的是申请人利益与具体行政行为的关联度问题。不同的主体与同一具体行政行为有不同程度的关联。例如,在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中,原任法定代表人、新任法定代表人、公司股东、公司监事等均与变更登记行为有关联,但关联程度不同。
  笔者认为,判断申请人利益与具体行政行为的关联度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
一,法定性。行政复议考查的利益是行政法律范畴内应受到保护的利益,而不是事实利益。
  第
二,关联性。当事人受到侵犯的利益必须与具体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直接、充分的联系。
  第
三,特定性。当事人主张的权利应是其自身的权利,而不是他人的权利,也不能是社会公共利益。
  
三、 不同案件的判断标准
  
(一)行政处罚类行政复议案件
  一般而言,行政处罚案件的利害关系人比较明确,行政处罚行为的相对人就是行政处罚案件的利害关系人。按照传统的行政复议受理标准,被直接处罚的当事人就是行政处罚案件的利害关系人。
  在实践中,工商机关在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时,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描述,不可避免地会提及案件涉及的其他主体,如在认定商业贿赂行为时提及受贿方,在认定销售不合格产品行为时提及生产者等。笔者认为,这些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事实认定部分被提及的主体,同样可以成为行政复议的申请人。
  
(二)行政许可类行政复议案件
  行政许可行为通常涉及多个民事关系,影响多个主体的权利。例如,设立登记中的投资人合作关系,股东变更登记中的股权转让关系,注销登记中的债权债务关系等。
  不过,有些主体虽然是行政法意义上的利害关系人,却没有直接的民事权利。例如,公司变更登记法定代表人后,公司股东委派的原法定代表人要求撤销该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原法定代表人虽然受到变更登记行为的直接影响,但由于其对法定代表人这一职务的取得不具有直接的民事权利,因此不能成为行政复议的申请人。
  有些主体虽然不是行政法意义上的利害关系人,却具有直接的民事权利。例如,在公司注销登记中,公司的债权人虽然不是注销登记行为的直接相对人,但公司注销登记会直接影响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债权人可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笔者认为,在认定行政许可案件的利害关系人时,应以行政法保护的直接利益为判断标准。
  
(三)履行法定职责类行政复议案件
  目前,工商机关对举报人是否可以就履行法定职责行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有较大争议。
  在实践中,有很多举报具有公益性,如举报无照经营行为等。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规定,在对举报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理决定后,应当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这一规定使得公益举报人转变为工商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也使举报人取得了行政复议申请人资格,无形中扩大了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
  笔者认为,这类举报人不能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只能对工商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提出异议。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举报人确实有实体权利,则应区别对待。
  
(四)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件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以来,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增多,范围变广。出现这一情况的原因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信息公开申请人的范围没有作出界定,无形中扩大了此类案件的行政复议申请人范围。笔者认为,应对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对信息公开申请人的资格予以明确。
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的具体内容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社会保障与社会保险不一样。
1、社会保险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在我国,社会保险 (ca ac) 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另外,社会保险是一种缴费性的社会保障,资金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缴纳,政府财政给予补贴并承担最终的责任。但是劳动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缴费义务,并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2、社会保障是以国家或政府为主体,依据法律,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对公民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由于各种原因而导致生活困难时给予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制度。本质是追求公平,责任主体是国家或政府,目标是满足公民基本生活水平的需要,同时必须以立法或法律为依据。
3、公积金包括住房公积金和公司公积金。公积金,通常是指住房公积金,有时也指公司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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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管理内容具体是怎样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劳动关系管理内容具体是怎样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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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的具体内容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社会保障与社会保险不一样。
1、社会保险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在我国,社会保险 (ca ac) 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另外,社会保险是一种缴费性的社会保障,资金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缴纳,政府财政给予补贴并承担最终的责任。但是劳动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缴费义务,并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2、社会保障是以国家或政府为主体,依据法律,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对公民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由于各种原因而导致生活困难时给予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制度。本质是追求公平,责任主体是国家或政府,目标是满足公民基本生活水平的需要,同时必须以立法或法律为依据。
3、公积金包括住房公积金和公司公积金。公积金,通常是指住房公积金,有时也指公司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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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的具体内容包括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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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与社会保险不一样。
1、社会保险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在我国,社会保险 (ca ac) 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另外,社会保险是一种缴费性的社会保障,资金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缴纳,政府财政给予补贴并承担最终的责任。但是劳动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缴费义务,并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2、社会保障是以国家或政府为主体,依据法律,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对公民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由于各种原因而导致生活困难时给予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制度。本质是追求公平,责任主体是国家或政府,目标是满足公民基本生活水平的需要,同时必须以立法或法律为依据。
3、公积金包括住房公积金和公司公积金。公积金,通常是指住房公积金,有时也指公司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申请专利的具体步骤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咨询 1、 确定发明创造的内容是否属于可以申请专利的内容; 2、确定发明创造的内容可以申请哪一种专利类型(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二)签定代理委托协议 此时签定的目的是为了明确申请人和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主要是约束专利代理人对申请人的发明创造内容负有保密的义务。 (三)技术交底 1、申请人向专利代理人提供有关发明创造的背景资料或委托检索有关内容; 2、申请人详细介绍发明创造的内容,帮助专利代理人充分理解发明创造的内容。 (四)确定申请方案 1、代理人在对发明创造的理解基础上,会对的前景做出初步的判断,对可能性很小的申请将建议申请人撤回,此时代理机构将会收取少量,大部分申请代理费用将返还申请人。 2、若前景较大,专利代理人将提出明确的申请方案、保护的范围和内容,在征得申请人同意的条件下开始准备正式的申请工作。 (五)准备申请文件 1、撰写文件; 2、制作申请书文件; 3、提交专利申请并获取专利申请号。 (六)审查 (七)审查结论 根据审查情况将会作出授权或驳回审查结论,这一过程的时间一般为:外观设计6个月左右,实用新型专利10-12个月左右,发明专利2-4年。 (八)办理专利登记手续或复审请求 1、如果专利申请被授权,则根据通知书的要求办理登记手续,领取。 2、如果专利申请被驳回,则根据具体的情况确定是否提出复审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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