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债权超过诉讼时效是不是受保护
一般来说,债权超过诉讼时效就转化成自然债,不受法律保护,除非有以下情形:
1、债务人自愿履行债务的。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2、双方重新达成协议。对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的,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3、债务人在催收通知上签章。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到法律保护。
4、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还款计划书、承诺书或询证函。债务人于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主动向债权人发出询证函核对债务的行为,视为重新确认债务,债权受法律保护。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诉讼时效是不是仅适用于债权请求权
诉讼时效仅适用于债权请求权。而物权请求权具有无限期追及力,任何时候都有权主张。债权请求权,是指权利人基于债的关系而产生的、请求特定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除斥期间适用于形成权,一般涉及程序性事项。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债权债务纠纷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债权债务的诉讼有效期为三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企业债权超过诉讼时效是不是受保护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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