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民事赔偿的标准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人身的财产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是否是结果加重犯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是结果加重犯。
一、结果加重犯,是指法律上规定的一个犯罪行为,由于行为人能够预见而没有预见,发生了严重的结果而加重其法定刑的情况。
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应当立案。故意伤害他人,只有达到法定的轻伤及以上标准时,才构成故意伤害罪,予以立案。也就是说,对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情形是包含在故意伤害罪当中的,此时由于已经造成了人员的死亡,是要按照故意伤害罪当中关于致人死亡的情形量刑处罚。我国《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三、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并且造成了他人死亡的结果。
2、主观方面,故意伤害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
4、主体要件,故意伤害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故意伤害罪取保候审的标准是什么
故意伤害罪取保候审的标准有: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形;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民事赔偿的标准是什么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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