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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租赁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从规定中可以看出,租赁合同有以下特征:
1、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同。
2、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3、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
4、承租人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权是以支付租金为代价的。
5、租赁合同的标的物是有体物、非消耗物。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二、租赁合同会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下列情况租赁合同无效:
1、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他人签订租赁合同;
2、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
3、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属于违法建筑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租赁合同的特征有哪些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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