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立公司是否属于新公司

最新修订 | 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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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分立公司是否属于新公司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分立公司是否属于新公司

一、分立公司是否属于新公司

公司分立后不一定属于新公司。新设分立的公司都是新公司,新设分立,又称解散分立。是将被分立企业分设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原企业注销不再与分立的企业有任何关系。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分公司解散时是否需要清算

公司进行解散就必须要清算,分公司解散也是同理。但分公司如果是因为合并或者是分立而解散的不用清算。公司需要先做出解散决议,由公司盖章。之后成立清算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三、新设立公司能否做股权变更

如果新设立的公司股权可以依法转让的,可以办理股权变更。

一、股权变更流程:

1、携带相关材料到工商局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变更营业执照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

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二、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即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股权是股东在初创公司中的投资份额,即股权比例,股权比例的大小,直接影响股东对公司的话语权和控制权,也是股东分红比例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分立公司是否属于新公司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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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立公司是否属于新公司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分立公司是否属于新公司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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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公司重新成立下属企业,要求重新签合同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签订合同时,要重点注意的是:薪酬的说明。一般薪酬都是由基本工资、奖金提成、各类补贴等组成,其中基本工资(就是月薪)和补贴都是每月固定的,这个在合同上要写明,并符合你的实际收入,还要注明是税后还是税前的。很多公司声称为了给员工避个人所得税,合同上的薪酬都写的很低,实际上是因为你离职的时候,公司是要支付赔偿金的,赔偿金是按照当年的平均月工资来赔付的,主要依据就是合同上的薪酬金额。所以如果合同上的薪酬远远少于你的实际薪酬的话,你以后离职的时候会很吃亏。另外如果公司要下调你的薪酬,由于合同上薪酬低于实际薪酬,你是有理都没处说去了。
另外一个要注意的:岗位说明。职位名称、简单的职务描述都要具备,这样可以防止公司随意变动你的职位。公司要调动你的岗位,必须征得你的同意,并在合同后加上关于调动岗位的附件,双方签字盖章,不然你有权力拒绝企业的调动,并有到劳动仲裁部门去投诉维权的权力。
还有一点,新入职场很容易疏忽,就是签完合同一定要自己拿一份回家,切记切记!
与公司签订合同(无论多长期的)后,你也可以随时提出辞职申请。如果是你自己提出辞职的话(界定为你自己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要有你的亲笔签名的)是不能得到企业的赔偿金的。合同没到期你辞职,你的损失就是一个月的薪水。在合同期内,除非你旷工、犯法(被公安部门拘留或判刑了)、严重损害公司利益(公司报案并了你),其他情况下,公司开你都是要赔偿的,赔偿标准是做满一年赔付一个月薪水、两年两个月、依此类推下去。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话,公司也是如此赔偿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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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享受契税减免优惠政策,我需要提供相关资料去办理享受减免的政策,企业新设立一个公司,投资主体及股权全部装让给新公司,这属不属于公司分立,可不可以享受减免优惠
[律师回复] 可以,公司对股东的股权转让行为的限制通常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是规定员工离开公司时必须撤资退股或者转让出资
二是规定如果股东死亡,限制其继承人继承股份
三是规定股东转让出资只能转让给公司其他股东等等。
对于这些限制合法与否,我们不能一概而论,必须具体分析。总体而言,因为有限责任公司不仅仅是资合组织,同时也是人合组织,股东之间的合作比较重要,特别是在员工持股企业中员工的作用以及他们之间的配合相当关键,而对于股东规模较小的公司,其他股东也应当可以选择其合作伙伴。因此,相关限制只要不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是合法有效的。但是企业在作出相关限制时,也应当对股东的权益作出相应的保障,比如相关的限制应当在公司成立之时或者认购公司股份之时即已作出,股东在认购股份时有相应的选择权,在退出时也有相应的渠道等等。除此之外,在不同情形下,限制也应有所不同。以下作具体分析。
员工离开公司有多种可能,常见的情况包括劳动合同期满没有续约、员工主动辞职、企业辞退员工、员工退休、因劳动法规定的其他事由解除劳动合同等等。笔者认为,在员工主动辞职或者企业辞退员工的情形下,要求持股员工转让其出资或股份有其合理性,如果股东权益系基于劳动关系而产生,而非基于出资而产生,更应如此。在此类企业中,股东权益的实现取决于员工劳动积累等因素,不再为公司服务的人员不应再享有股东权益。劳动合同期满没有续约的员工,与上述两种情形类似,也应作相似的处理。对于退休员工,强制其转让股份是不合理的,因为他们已经为公司的积累作出了贡献,特别是在公司初创时的贡献尤其珍贵。当然,如果通过适当的方式作出必要的补偿也是可行的。因劳动法规定的其他事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其解除合同系客观因素造成,其权益应当得到有效的保护。
值得指出的是,很多公司规定离职员工必须撤资或者由公司收购其股份,这样的规定则是违反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的。比较可行的做法应当是由其他股东受让其股份。在没有股东愿意受让的情况下,各股东应当按照持股比例受让或者由控股股东受让,否则应当允许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这与很多公司禁止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份相关联。正如前述,股东有选择合作伙伴的权利,因而可以不接纳其他人加入。但是,无论任何情况下,应当依法保护拟出让股份的股东的权益,保障其有可行的退出机制,对此,公司法已经设计了相应的机制,即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受让其股份。在禁止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份的公司中,意味着各股东在采纳此条款时已经同意受让拟出让的股份。
在员工死亡时,根据继承法,其股东权益本应由其继承人继承,但是其他股东可能难以接受不同背景的多个继承人成为公司股东,因此,应当允许公司其他股东以合理价格受让死亡员工的股份,死亡股东的继承人只是继承、分割其股权转让款。
综上所述,公司有权对员工股权作出必要和合理的限制,但同时不得因此侵害股东权益。公司应当在章程中对于上述事项均作出合法的、利益平衡的约定,则公司在员工离职或者死亡时可以平静处理这些员工的股份事宜,避免纠纷甚至诉讼,以保证公司的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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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新设分立和新设分立分别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今天我们来说说什么是新设分立,新设分立,又称解散分立。指一个公司将其全部财产分割,解散原公司,并分别归入两个或两个以上新公司中的行为。在新设分立中,原公司的财产按照各个新成立的公司的性质、宗旨、业务范围进行重新分配组合。同时原公司解散,债权、债务由新设立的公司分别承受。新设分立,是以原有公司的法人资格消灭为前提,成立新公司。 因新设分立而解散的原公司申请注销登记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⑴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⑵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⑶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同意分立和解散的决议; ⑷因公司分立而拟新设的公司签订的公司分立协议; ⑸公司刊登的分立公告的报纸纸样; ⑹分立前原公司作出的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⑺税务和海关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⑻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⑼其他有关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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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立筒仓属不属于房屋产权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筒仓是否缴纳房产税 一,关于房产的解释房产是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 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变电塔,油池油柜,酒窖菜窖,酒精池,糖蜜池,室外游泳池,玻璃暖房,砖瓦石灰窑以及各种油气罐等,不属于房产。 根据总局(86)财税地字第008号文规定,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因此,凡按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中记载有房屋原价的,即应以房屋原价按规定减除一定比例后作为房产余值计征房产税;没有记载房屋原价的,按照上述原则,并参照同类房屋,确定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二,关于房屋附属设备的解释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各种管线,如蒸气,压缩空气,石油,给水排水等管道及电力,电讯,电缆导线;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等。 属于房屋附属设备的水管,下水道,暖气管,煤气管等从最近的探视井或三通管算起。电灯网,照明线从进线盒联接管算起。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符合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移动板房和构筑物如筒仓等,属于房屋的概念,按规定应该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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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这是针对贫困户,要通过村里面评选出来,及制作一个档案,也可到当地扶贫办查找。一. 基本概念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已有工作基础上,坚持扶贫开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衔接,按照县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的原则,对每个贫困户建档立卡,建设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专项扶贫措施要与贫困识别结果相衔接,深入分析致贫原因,逐村逐户制定帮扶措施,集中力量予以扶持,切实做到扶真贫、真扶贫,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达到稳定脱贫目标。二. 贫困户建档立卡方法和步骤1.标准以201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736元(相当于2010年2300元不变价)的国家农村扶贫标准为识别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各省)在确保完成国家农村扶贫标准识别任务的基础上,可结合本地实际,按本省标准开展贫困户识别工作,纳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统一管理1?。 2.规模原则上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3年底全国农村贫困人口规模8249万人为基数。省级统计数大于国家发布数的,可在国家发布数基础上上浮10左右个别省级统计数与国家发布数差距较大的,上浮比例可适当提高具体识别规模经省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由省扶贫办报国务院扶贫办核定 。 3.做法采取规模控制,各省将贫困人口识别规模逐级分解到行政村。贫困户识别要以农户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住房、教育、健康等情况,通过农户申请、民主评议、公示公告和逐级审核的方式,整户识别。 4.登记内容《扶贫手册》包括家庭基本情况、致贫原因、帮扶责任人、帮扶计划、帮扶措施和帮扶成效等六个方面内容。登记的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标准时期为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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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立公司是不是属于新公司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分立公司是不是属于新公司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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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属于离婚后户口变迁 重新立挂靠 在我奶奶名下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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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方法,诈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因此,在一方不履行还款时并不能直接认定为合同诈骗,要分情况来确定责任。可以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违约责任,为了避免陷入合同欺诈或者诈骗当中,在签订合同之前建议找专业人士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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