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不予受理的离婚诉讼有哪一些

最新修订 | 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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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法院不予受理的离婚诉讼有哪一些相关的法律规定。
法院不予受理的离婚诉讼有哪一些

一、法院不予受理的离婚诉讼有哪一些

以下离婚诉讼法院不予受理:

(1)男方在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起诉离婚,且不具备法院应当受理情形的。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3)原告向不具有管辖权法院起诉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二、第一次诉讼离婚是不是一定能离

诉讼离婚第一次不一定能离。如果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院会判决离婚:

1.双方感情破裂。调节无效,以下情形可以认为是感情破裂: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如果第一次起诉,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公民到法院起诉离婚的程序是哪些

公民到法院起诉离婚的程序

(一)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起诉阶段: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

(二)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审理阶段:

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

(三)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判决阶段:

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大家已经对法院不予受理的离婚诉讼有哪一些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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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朋友遇到了一起行政案件,打算不予受理呢,我朋友打算上诉,咨询一下行政诉讼不予受理的刑事上诉状怎么写?
[律师回复] 上诉人:殷某。
被上诉人:某某建邺分局
住址:
请求事项
依法撤销某某建邺区人民法院(2015)建行诉初字第1号行政裁定书,裁定由南京市某某人民法院立案审理。
事实与理由
原审法院认定上诉人的举报后,被上诉人予以受理的行为属于司法侦查职能范畴,而不是行政行为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一、上诉人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所实名举报人构成犯罪的事实经过,被上诉人仅在对上诉人材料受理后予以了登记,之后是否依职权履行职责,上诉人并收收到反馈。上诉人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对刑法犯罪有一定的研究,深知所举报材料能够反映的情况,同时上诉人作为一名受害者,在其他途径无法弥补自身损失的时候,只能寄希望于公安机关能够以职权对所举报人依法调查,并能够给上诉人一个合理的说明。被上诉人迟迟未履行职责,放任被举报人的违法行为,其已经符合行政不作为的法律规定,上诉人在多次沟通无果后向法律提起行政诉讼,其目的也是能够促使公安机关依法办事,对上诉人的举报事实进行调查并给予结果情况说明。
二、修改后的行诉法明确法院和行政机关应当保障当事人的起诉权利、扩大受案范围、强化受理程序约束等五方面保证行政诉讼的入口畅通,完善了对当事人的诉权保护。行政案件的受理范围明确规定,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属于行政诉讼的范围。上诉人认为被上诉人的行为已经违法,因此要求其履行义务的诉讼请求符合行政诉讼的受理范围。
综上,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2015)建行诉初字第1号行政裁定书违反了法律规定,应裁定对上诉人的行政起诉由南京市建邺区市人民法院立案审理。
此致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
二〇一五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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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离婚诉讼法院不予受理
哪些情况离婚诉讼法院不予受理?1.未满足法律规定的离婚条件。2.起诉离婚的原因不充分或不符合法律规定。3.未提交必要的证据和材料。4.法定程序不符合要求。起诉离婚是一项法律程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才能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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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弟前段时间因为闹事然后被警察抓走了,我们本来打算上诉,请问行政诉讼刑事上诉状不予受理范文怎么写?
[律师回复] 民 事 裁 定 上 诉 书 (注 A )
上诉人 :天津泽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地:南开区南门外大街世纪花园 法定代表人:泽惠 总经理
被上诉人 :天津普惠天泽房地产开发公司 住所地:南开区南马路 A188号 法定代表人:天泽 总经理
上诉请求:
1、依法撤销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2012)南民四初字第 4号民事裁定书
2、 判令依法裁定准予原告立案。 (注 B )
事实与理由:
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于 2011年 9月 1日向天津市 南开区人民法院递交 《民事起诉书》 及相关证据材料。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经 立案审查后, 于 2011年 9月 5日向上诉人下发了 《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2012) 南民四初字第 4号民事裁定书 》 。 该裁定书裁定对于上诉人的全部请求不予立案, 现上诉人不服该裁定,向贵院提起上诉,理由如下:
1、 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的建设工程承包关系真实, 上诉人履行了双方的建设工程 施工合同,上诉人所请求的是在建设施工合同履行后,与被上诉人形成的债 权。
2、 上诉人所请求的优先受偿权也符合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 偿问题的批复》规定,上诉人债权为建设工程合同之债,该债权被法律赋予 优先受偿,有据可查有法可依。
综上,上诉人的起诉的全部请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108条 的规定, 依法应准许立案。 原审不予立案的裁定显系错误, 望二审法院予以查明 并裁定准许上诉人立案。 (注 C )
此呈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上是对行政诉讼刑事上诉状不予受理范文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您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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