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的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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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被告的诉讼流程一般为收到法院寄送的原告起诉状副本、决定是否辩护、按照法院的通知出庭等。被告不管是否进行答辩,都并不影响案件的审理。法院判决后若是对判决不服,可以在经期限内向法院上诉。
被告的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一、被告的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被告的诉讼流程一般为收到法院寄送的原告起诉状副本、决定是否辩护、按照法院的通知出庭等。

1、收到起诉状或传票

被告在收到起诉状或传票后,应及时查看文件的送达日期、送达方式送达地址等信息,确保了解诉讼的具体情况。

2、寻求法律援助

如果被告无法自行应对诉讼,可以向法院申请法律援助。法律瑷助包括律师代理财产保全,旨在帮助无力自辩的被告维护自己的台法权益。

3、确定辩护人

被告可以选择自己的律师进行辩护,也可以委托法院指定的辩护人进行辩护。无论是自己选择还是法院指定I都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迪知法院。

4、提交答辩状

被告需要在法定期限内提交答辩状。答辩状是被告在诉讼中对原告提出的沂讼请求和事实陈述进行驳斥、辩解和申辩的书面文件。被

告应当在答祥状中明确自己的诉求和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或道期把交,法院可以依法判快其项诉

5、恭加庭审

驻审是诉讼的核心环节;被告应当枳慢参加脏审,并在驻审中进行护和申福。被告应当日各足够的法律用识和诉讼经验, 熟恶案件的事实和法律规定.台理运用法律和事实证活.进行有效的辩护和申辩。

6、提出反诉

被告如果认为原告的诉记请求与自己的权益有关.可在各辩状中提出反诉。反诉是被告在近论中对原告提出的新的诉论请求,被告应当在反诉中明确自己的诉求和理由.并旋供相关证据。法院对反诉进行审理.并将其作为原家的一部分进行判快

7、接受判决

终,法院将依照法律规定作出判决。被告应当接受法院的判快,井赠行判央所规定的义多。如朱被告不眼判决.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卜级法惋拢起上诉或中请内审。

被告应诉流程是诉讼中心须遵循的程序,被告需要严格按原去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应诉. 井积极准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民事案件的原告要向被告提交证据吗?

1、起诉并不需要向被告提供相关证据。

若是诉讼请求已经被法院受理,那么原告需要向法院提交证据。起诉要提供证据的,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当事人在向法院提起诉讼时,对自己提出的主张,负有提供证据证明其真实性的责任。如您对自己所提的主张不实施举证或证据材料无法证实其主张的,将承担不利的诉讼后果。

2、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被驳回起诉可以再次起诉吗?

1、被驳回起诉可以再次起诉。

人民法院下达驳回起诉的裁决之后,当事人对起诉状进行了修改,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再次起诉。法院驳回诉讼,包括驳回起诉和驳回诉讼请求这两种情况,虽然都驳回了原告的诉讼,但有一定的区别。

2、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起诉的情形:

(1)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2)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4)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5)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6)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7)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在起诉之前通常都会采取合法的方式,收集相关证据,这是由于法院在审理纠纷案件期间,通常会要求纠纷案件的原告、被告对于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若是无法提供相应的证据,那么就需要承担举证不能带来的后果。

被起诉需要写的材料主要是答辩状,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若是被起诉的一方,对案件的管辖权有异议,那么也可以提出管辖权的异议请求,此时就需要在答辩期间书写移送管辖权的申请书。对被告的诉讼流程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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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中的公示催告流程
[律师回复] 对于民事诉讼中的公示催告流程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民事诉讼中的公示催告程序
公示催告程序,是指在票据持有人之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的情况下,人民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以公告的方式催告利害关系人在一定期间内申报权利,如果逾期无人申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法作出除权判决的民事诉讼程序。就其性质而言,是非讼程序。其要解决的是两个问题,一是除权,即解除票据的效力,又叫票据失权;二是确权,即确定申请人享有票据上的权利。
二、适用范围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的规定,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申请公示催告。依照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适用本章规定。
申请人应当向人民递交申请书,写明票面金额、发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票据主要内容和申请的理由、事实。
因此,其适用范围为:
1、 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的;
2、 依照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
三、止付与公告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人民决定受理申请,应当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三日内发生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六十日。
四、公示催告期限票据转让的法律效力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 支付人收到人民停止支付的通知,应当停止支付,至公示催告程序终结。
公示催告期间,转让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如果支付人收到的支付通知后,仍进行支付的,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即其支付行为不能导致债的免除。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 利害关系人应当在公示催告期间向人民申报。
人民收到利害关系人的申报后,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并通知申请人和支付人。
申请人或者申报人可以向人民。
五、除权判决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二条的规定,没有人申报的,人民应当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判决,宣告票据无效。判决应当公告,并通知支付人。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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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流程和民事诉讼流程的流程
[律师回复] 对于督促流程和民事诉讼流程的流程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督促程序和民事诉讼程序的流程
一、督促程序的流程
1、申请。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督促程序由债权人向人民申请支付令而开始。
2、审理。债权人提出申请后,人民应当在5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对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申请条件的,人民都应当受理。为迅速解决债务争议,人民受理申请后,仅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和证据,不需要询问债务人及开庭审理。人民经审查,认为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应当裁定予以驳回。申请不成立包括债权债务关系不明确及债权债务不合法等。
3、异议的提出。人民发布支付令前仅审查了申请人提出的事实和证据,没有接触被申请人,没有让被申请人对申请人的请求答辩,为了平等地保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民事诉讼法规定,债务人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可以提出书面异议。人民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这时,申请人如果认为有必要,可以就该事项提讼,人民对该诉讼按普通程序审理。
4、执行。债务人收到人民的支付令后,如果认为债权债务关系存在,没有异议,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向债权人清偿债务;如果债务人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既不履行支付令又不提出异议的,申请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民事诉讼程序的流程
1、,即向有管辖权的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对裁定驳回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提出上诉。受理后,5日内将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3、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5、宣判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区分对待: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提出上诉;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提出上诉。
特别流程是非讼流程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特别流程是非讼流程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特别程序是非讼程序吗
特别程序是非讼程序。
相关知识:特别程序是什么
特别程序是指我国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行为能力案件和认定财产无主案件时所适用的程序。民事第一审程序的一种。与“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相对。人民法院审理上述案件,必须遵守如下的一般规定:
(1)在法律适用方面。首先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特别程序的规定,不能满足需要时,适用民事诉讼法的其他规定,如总则、普通程序,但反诉、和解等不能适用。如果其他法律规定了诉讼条款,也应当加以适用。
(2)除选民名单案件或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判外,均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3)实行一审终审,所作判决和裁定,自送达之日起,立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准上诉。
(4)审理过程中,如果发现本案属于民事权益争议的,应当裁定终结特别程序,并告知利害关系人按照普通程序或简易程序另行。
(5)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除选民资格案件须于选举日前审结外,自立案之日起一个月内或者公告期满一个月内审结。
(6)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不交诉讼费用。
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包括: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确认调解协议、实现担保物权及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特别程序也是诉讼程序的一种,但是程序与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均不相同,由法律特别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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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通知被告流程是什么?
民事诉讼通知被告流程是按照我们国家《民事诉讼法》当中的规定,对此进行送达,送达的方式,包括有直接送达,委托送达,留置送达以及邮寄送达,如果说实在是找不到人的情况之下,还可以公告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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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民事诉讼第一审流程的基本流程
[律师回复] 对于民事诉讼第一审流程的基本流程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即向有管辖权的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对裁定驳回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提出上诉。
受理后,5日内将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3、排期开庭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开庭审理
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5、宣判
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区分对待:
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提出上诉;
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提出上诉。
什么是小额诉讼流程,小额诉讼流程的适用情形
[律师回复]
一、什么是小额诉讼程序
小额诉讼,是指基层的小额诉讼法庭或专门的小额适用比普通简易程序更加简易化的诉讼程序审理数额甚小的案件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在
第十二章里对简易程序中的小额诉讼的受案范围、适用、小额诉讼的适用金额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因为小额诉讼制度的程序设计及适用极力追求简易、迅速、且审理形式非要式性,和送达方式与普通程序相比较而言有所简化,将某些类型的案件如牵扯不动产纠纷或特定侵权纠纷,排除在小额审判的管辖范围之外,允许当事人享有在小额诉讼程序与普通诉讼程序之间进行选择的机会,决定了小额诉讼程序的司法适用的特点。
二、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情形
1.小额诉讼的受案范围。
小额诉讼程序是一种专为诉讼标的额较小的案件制订的于简易程序之外的民事诉讼程序,新民诉法
第二百七四条规定,下列金钱给付的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买卖合同、借款合同、和租赁合同纠纷;身份关系清楚,仅在给付的数额、时间上存在争议的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纠纷;责任明确、仅在给付的数额、时间上存在争议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和其他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供用水、电、气、热力合同纠纷;银行卡纠纷;劳动关系清楚,仅在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给付数额、时间、方式上存在争议的劳动合同纠纷;劳务关系清楚,仅在劳务报酬给付数额、时间、方式上存在争议的劳务合同纠纷;其他金钱给付纠纷。又以二百七十五条列举方式规定下列案件不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人身关系、财产确权纠纷;涉外民事纠纷;知识产权纠纷;需要评估、鉴定或者对诉前评估、鉴定结果有异议的纠纷;其他不宜适用一审终审的纠纷。
2.小额诉讼的适用。
根据修改后的民诉法
第一百六二条之规定,可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简单民事案件的人民仅限基层人民以及它的派出法庭。也就是说,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不得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3.小额诉讼的适用金额。
民事诉讼法确立了小额诉讼制度,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是指已经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在上一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公布前,以已经公布的最近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准。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海事可以审理海事、海商小额诉讼案件。案件标的额应当以实际受理案件的海事或者其派出法庭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为限。明确了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中的小额诉讼进行审理的标的额。
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流程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流程包括:
1、提讼
就是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向其认为有管辖权的提出诉讼请求。
2、准备答辩和请求
实际中,被告一旦向就事项做了实质性答辩,就表示接受了的管辖权,日后就不得再以此无管辖权为由提出抗辩。
3、提证据保全程序
就是对于一切与案件有关的证据,若日后有灭失、湮没或难于使用之虞时,一方当事人可在前或后向提出申请,要求采取必要措施予以保全。
4、提供诉讼证据
凡是诉讼当事人想要证明他在诉讼中所主张的事实或要求,都必须首先提出证据予以证明,而证据包括人证、物证、书证、鉴定、勘验笔录等。
5、进行保全措施
为防止被告隐匿、变卖或转移财产,使原告日后得到胜诉时一无所获,使得判决无从强制执行,那么就要及时申请保全程序。
6、进行案件审理
按照选择的管辖的,确定具体的审理和答辩。
7、裁判和上诉
在作出第一审判决之后,要是有不服的,那么就可以及时去上诉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应当向人民递交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由人民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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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被告反诉流程
民事被告方反诉操作指南: 首先,成为被告并接收原告诉讼是反诉前提。 其次,反诉事实应与本案相关或紧密相连。 准备相关证据以支持反诉是必要的。 接着,撰写清晰、有力的反诉书,详细列出事实、理由和证据。 最后,提交反诉书和证据至审理本案的法院,等待法院批准后进入辩论和答辩阶段。 遵循此流程,有助于被告方有效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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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流程的小额诉讼流程的司法适用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小额诉讼的受案范围。小额诉讼程序是一种专为诉讼标的额较小的案件制订的于简易程序之外的民事诉讼程序,新民诉法
第二百七四条规定,下列金钱给付的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买卖合同、借款合同、和租赁合同纠纷;身份关系清楚,仅在给付的数额、时间上存在争议的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纠纷;责任明确、仅在给付的数额、时间上存在争议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和其他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供用水、电、气、热力合同纠纷;银行卡纠纷;劳动关系清楚,仅在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给付数额、时间、方式上存在争议的劳动合同纠纷;劳务关系清楚,仅在劳务报酬给付数额、时间、方式上存在争议的劳务合同纠纷;其他金钱给付纠纷。又以二百七十五条列举方式规定下列案件不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人身关系、财产确权纠纷;涉外民事纠纷;知识产权纠纷;需要评估、鉴定或者对诉前评估、鉴定结果有异议的纠纷;其他不宜适用一审终审的纠纷。
2.小额诉讼的适用。根据修改后的民诉法
第一百六二条之规定,可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简单民事案件的人民仅限基层人民以及它的派出法庭。也就是说,中级以上人民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不得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3.小额诉讼的适用金额。民事诉讼法确立了小额诉讼制度,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是指已经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在上一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公布前,以已经公布的最近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准。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海事可以审理海事、海商小额诉讼案件。案件标的额应当以实际受理案件的海事或者其派出法庭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为限。明确了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中的小额诉讼进行审理的标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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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审普通流程庭审流程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庭审准备庭审准备是人民在正式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之前,为保证案件审理的顺利进行而进行的各项准备工作。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庭审准备的内容包括:
(1)传唤当事人,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出庭参加诉讼。人民应当在开庭3日前将传票送达当事人,将出庭通知书送达其他诉讼参与人,传票和通知书应当写明案由、开庭的时间和地点,以确保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为参加庭审做好准备。
(2)对公开审理的案件,人民应当在开庭3日前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公告可以在的公告栏张贴,巡回审理的可以在案发地或其他相关的地点张贴。其目的是加强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对人民审判活动的了解和监督,确保案件审理的公正和效益。
2、法庭调查法庭调查的主要任务是,审判人员在法庭上全面调查案件事实,审查和核实各种证据,为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奠定基础。依照民事诉讼法和最高《民诉证据若干规定》,法庭调查主要包括两个内容:一是当事人陈述;二是出示证据和质证。
3、法庭辩论法庭辩论是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在合议庭的主持下,根据法庭调查阶段查明的事实和证据,阐明自己的观点和意见,相互进行言词辩驳的诉讼活动。法庭辩论是辩论原则最生动和最集中的体现。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针对法庭调查阶段审核的事实和证据,围绕案件争执焦点,互相进行口头辩论,争取合议庭作出有利于自己的裁判。同时,通过辩论,审判人员能够掌握案件的关键所在,有助于查清案件事实,分清是非责任。
4、案件评议和宣告判决这是开庭审理的最后阶段,是合议庭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照法律和政策,分清是非,明确责任,作出判决并宣告判决结果,从而解决当事人之间民事争议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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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写好诉状,到对方住所地,程序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后,父母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并非一定要向,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协议,只要没有违法事项和对子女成长不利的问题,法律准许当事人作出协议变更。总之,在出现需要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形时,父母首先是可以私下协商,通过交流达成一直意见,直接变更子女抚养权。
夫妻走上离婚道路,往往是各种矛盾激化导致的最终结果。因此,很多时候,让离婚夫妻坐下了心平气和地谈事情,并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是难上加难的事情。因此,但抚养方出现各种问题不再适合抚养孩子时,如果离婚夫妻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可以同过向的方式,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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