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交通肇事罪能否免于刑事处罚

最新修订 | 2024-03-04
浏览10w+
包同贺律师
包同贺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执业:4年高级合伙人
专家导读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构成交通肇事罪能否免于刑事处罚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构成交通肇事罪能否免于刑事处罚

一、构成交通肇事罪能否免于刑事处罚

构成交通肇事罪符合下列条件即可免于刑事处罚:

1、犯交通肇事罪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已过交通肇事罪的追诉时效的;

3、被予以特赦的;

4、交通肇事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5、其他法律规定可免于刑事处罚。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构成交通肇事罪如何处罚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单方爆胎事故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

单方爆胎事故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要结合交警的调查进一步确定。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构成交通肇事罪能否免于刑事处罚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6.1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30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构成交通肇事罪能否免于刑事处罚
一键咨询
  • 146****105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044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472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522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125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878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876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670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745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47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52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424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178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538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84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构成交通肇事罪能否免于刑事处罚?
可以,但需要符合条件,一般可以免除刑事处罚的情形有犯罪情节比较轻微,而且危害不大;已经过了追诉的时效;交通肇事罪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已死亡的;只要免于刑事处罚就可以不用承担任何的责任。
10w+浏览
诉讼仲裁
交通肇事罪免刑能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交通肇事罪免刑能吗问题解答如下, 不可以的。一般操作惯例以责任方能够积极履行赔偿义务并获得受害方谅解的情况下,交通肇事罪有可能按缓刑执行,但并不代表可以完全免于刑责。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理论,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即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所以,我们仍用犯罪构成的四要件说来阐述交通肇事罪的特征。即交通肇事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其唯一判定标准是该罪的犯罪构成。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对交通肇事罪的处罚,分情况而定:刑法对交通肇事罪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罪相关法律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构成交通肇事罪可不可以免于刑事处罚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构成交通肇事罪可不可以免于刑事处罚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交通事故
医疗过错不构成损害医院免责,医疗过错不构成免责情形
[律师回复] 1、属于医疗意外的 医疗过失的存在须以医生违反注意义务为前提,如若侵权行为的发生并非医生的注意能力之所及,即属于不可抗力的范畴,则不存在所谓医疗过失的问题。 2、病人的疾病自然转归 要是像长期的高血压引起动脉硬化,动脉硬化促使血压升高,医师诊断后,患者情绪激动突发脑出血出现偏瘫,对此后果医师可以免责。 3、难以避免的并发症 并发症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病人发生了现代医学科学技术能够预见却不能避免和防范的不良后果,而这种不良后果的发生与医方是否存在过错没有直接因果关系。 4、患者一方的过错 基于侵权法理论,医院如想免责,则损害结果必须完全是由患方过错所致,否则就不能构成免责事由。如果双方都有不同程度过错,则应分别从原因力及各自的过错程度这两个方面来确定其双方的法律责任。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0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构成交通肇事罪是否免赔
交通肇事罪并不意味着保险公司一定会免赔赔偿。具体赔不赔,得看保险合同里的条款和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保险合同没有把肇事罪列入免赔范围,而且事故其他条件也符合理赔规定,那么保险公司就得在责任范围内赔钱。但要是涉及酒驾、无证驾驶这些法定免赔的情况,保险公司就有权不赔了。
10w+浏览
交通事故
邻居的伯伯的职业是后勤,负责某个小区的整体卫生,后来他在回家时被人开车撞到了 ,所以邻居的伯伯把肇事司机告上法庭,不满刑事责任年龄是构罪免责吗?
[律师回复] 我国刑法的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从我国刑法规定可以看到,未满14周岁的不会构成犯罪,也不会进行处罚。
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犯有法律规定的八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负刑事责任未必就是罚,
也有特殊情况下免予刑事处罚的,比如犯罪情节确实很轻微的,人民法院宣判为犯罪,但判决刑罚时免予刑事处罚。
扩展资料
未成年下列情形不构成犯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下列情形可以免除处罚或不认为是犯罪:
首先,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被胁迫、诱骗参与犯罪,被教唆犯罪,或者属于犯罪预备、中止、未遂,情节一般的,可以免除处罚或者不认为是犯罪。
其次,若有以下情形,可以不认为是犯罪:
1、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出于以大欺小,以强凌弱,使用语言威胁或者使用轻微暴力强行索要其他未成年人的生活、学习用品或者钱财的;
2、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盗窃财物,数额刚达到或者略过“数额巨大”标准,
而其他情节轻微,又系初犯或者偶犯的;盗窃近亲属的财物,其亲属不要求对被告人定罪处罚的;
3、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对于已满16周岁的人来讲,在有犯罪行为的情况下,一般就是要被追究刑事责任了,但如果此时尚未满18周岁的话,
因为还属于未成年人,那么在实际处罚的时候一个是不能适用死刑,另一个也是要从轻或者减轻进行处罚的。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30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情形,不构成肇事逃逸的情形
[律师回复]
一、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情形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有关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犯罪: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4、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5、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6、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7、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8、严重超载驾驶的;
9、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二、不构成肇事逃逸的情形
1、交通事故当事人为及时抢救事故伤者,标明车辆和伤者位置后驾车驶离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报案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将伤者送医院后,确因筹措伤者医疗费用需暂时离开医院,经伤者或伤者家属同意,留下本人真实信息,并在商定时间内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驶离现场,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或不能发现事故发生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受伤需到医院救治等原因离开现场,未能及时报案的;
6、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可能受到人身伤害而被迫离开交通事故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情形,不构成肇事逃逸的情形
[律师回复]
一、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情形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有关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犯罪: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4、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5、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6、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7、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8、严重超载驾驶的;
9、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二、不构成肇事逃逸的情形
1、交通事故当事人为及时抢救事故伤者,标明车辆和伤者位置后驾车驶离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报案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将伤者送医院后,确因筹措伤者医疗费用需暂时离开医院,经伤者或伤者家属同意,留下本人真实信息,并在商定时间内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驶离现场,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或不能发现事故发生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受伤需到医院救治等原因离开现场,未能及时报案的;
6、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可能受到人身伤害而被迫离开交通事故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在法律中有一名词是叫做交通肇事罪免于起诉不知道是什么意思,我想知道这个句子的具体意思是什么??
[律师回复] 周知,交通肇事罪免于起诉是指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一般都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但在办案实践中出现了这样一则案例:
6月27日7时许,驾驶员谭某驾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内一人死亡,谭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交警部门经调查取证,以驾驶人谭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检察院审查后认为,驾驶人谭某的行为已触犯《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因有其他法定情节,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2款的规定,决定对谭某不予起诉,也就是所谓的“构罪不诉”,同时告知被不起诉人如不服该决定,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内向该检察院申诉。
检察院的“构罪不诉”决定给交警部门出了难题,谭某的机动车驾驶证还要不要吊销?
第一种意见认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因当事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所以要吊销其驾驶证;第二种意见认为:根据《刑法》第12条的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因当事人的行为未经人民法院判决确定有罪,也就不能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的规定吊销其驾驶证。
笔者认为两种意见的焦点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对“构成犯罪”的理解,二是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是否具有与法院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笔者赞成第一种意见,认为要吊销当事人的驾驶证。
首先,有必要分清构成犯罪和判决有罪的区别。简而言之就是构成与确定的区别,构成就是形成、造成的意思,是一种客观的现象,一种客观事物。而确定是明确而肯定的意思,是一种主观见之于客观的看法,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任何一起交通肇事案件,只有到了
最后的审判程序,人民法院才能确定是否有罪,但这起案件从立案、侦查、结案到审判,无一不贯穿着一根主线,当事人的行为涉嫌犯罪,构成犯罪。反过来说,公安机关办理交通肇事案件,调查收集的证据证实当事人的行为拥有犯罪的四个构成要件,当事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后,才会移送审查起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规定的表述是“构成犯罪的”而不是“判决确定有罪的”应吊销驾驶证,所以不能混淆了构成犯罪和判决确定有罪的概念。
其次,要搞清楚吊销驾驶证的构成要件,或者说吊销驾驶证的前提条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从字面来分析,构成犯罪是前因,而追究刑事责任和吊销驾驶证是后果,也就是说吊销驾驶证是建立在构成犯罪的基础上,而非追究刑事责任的基础上,追不追究刑事责任并不影响吊销驾驶证。
第三,弄明白公安交警部门的职责和义务。吊销驾驶证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特定的权限,而追究刑事责任,则不是公安机关特有的权限,公安机关只是负责刑事案件的前期侦查等工作,检察院负责提起公诉等工作,而人民法院负责审判工作。可以说,在追究刑事责任中,公安机关是处于一种前期处置、配合的工作。对于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公安机关的职责是调查取证,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由检察院和法院作出最终的决定或判决。
第四,在办案的实际操作中,确实还存在另一种特殊情况,公安、检察认为当事人构成了犯罪,但法院判决不构成犯罪,这种情况只能以法院的判决为准。对于上述案例中检察院“构罪不诉”的决定,虽然没有法院的判决,但毕竟是法律赋予了检察院的“构罪不诉”决定权,检察院依法对部分犯罪情节轻微案件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书理所当然体现法律效力,况且,上述案例中的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出申诉,说明该“构成交通肇事罪”决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既然是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办案,就应当按照检察院的决定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的规定,吊销当事人的驾驶证。所以笔者认为对不予起诉的交通肇事者应当依法吊销其驾驶证,除当事人提出申诉,经法院判决不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例外。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构成交通肇事罪可以免诉吗
在交通肇事案件中,如果情节较轻,且可能判处较轻刑罚,检察院在审查后可以决定不起诉。 例如,肇事者积极赔偿并获得谅解,同时有自首、认罪悔过等情节,这些都有助于减轻刑事责任,甚至可能被视为轻微犯罪,适用豁免起诉原则。
10w+浏览
交通事故
我哥哥前几天开车肇事逃逸了,这件事让我们家里人很丢脸,不知道能不能申请免责,肇事逃逸免责条款的效力?
[律师回复] 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律法规发生交通事故后,对于受害人或受损财物未做必要的抢救或处理或未按规定向公安机关报警,擅自逃离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无法确定和追究的行为。如果行为人对肇事情况不明知,而驾车继续行驶,这种情况下,行为人所谓的“逃逸”在行为人的主、客观上无非是正常行驶行为的继续化,是交通肇事罪中的重要情形。
  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罪的要素:
  
(1)行为人的交通肇事行为必须达到“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程度,这是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前提和基础。如果行为人没有造成上述严重后果而逃逸的,则不应认定该行为人“交通肇事后逃逸”,仅能作为治安处罚的从重情节考虑。
  
(2)行为人在逃逸时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这是行为人的主观认知因素。如果行为人没有意识到交通事故的发生而离开现场,则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只能认定其构成一般交通肇事罪。需要强调的是,笔者所说的“明知”,是指行为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如果行为人“应当知道” 自己的行为造成交通事故而装作不知道,逃离事故现场的,仍应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3)逃逸的目的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这是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一个重要因素。
  实践中,肇事人逃跑的目的大多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但也有少数人是因为其他目的,如害怕遭到被害人亲友及其他围观群众的殴打而逃跑,这些人往往在逃离现场后,很快通过报告领导或报警等方式,接受法律的处理。显然,这些人的主观恶性要小得多,因此,有必要在认定时加以区分,以保证准确适用法律,做到不枉不纵。当然,行为人出于正当目的逃离现场后,必须及时向有关机关报案,接受法律处理,否则,如果行为人一逃便杳无音信,仍应认定为 “交通肇事后逃逸”。
  
(4)行为人的逃逸行为不应仅限于“逃离事故现场”。
  我国刑法规定的交通肇事后逃逸并不是单指的当场逃逸,也包括事后逃逸,关键是看行为人的主观目的与社会危害性,交通肇事后,虽及时将被害人送往医院抢救,但在之后却畏罪逃跑的仍应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量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的规定(法释〔2000〕33号 最高人民法院2000.11.15发布)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1.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谓“交通肇事后逃逸”,《解释》第3条规定,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和第2款第
(1)至(5)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这里要注意对“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
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
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所谓“其他特别恶劣情节”,《解释》第4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
(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2、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解释》,“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但刑法理论上对“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形成了诸多不同的观点。本书认为,“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心理态度应限于过失,因为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犯罪,为保持犯罪构成的纯洁性,其加重构成的心理态度也应是过失。故《解释》规定: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232条、第234条第2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快速解决“交通事故”问题
当前630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你好,前段时间我的朋友肇事逃逸,但是他给他的爱车买了一份保险,也不知道到时候保险会不会对他进行赔偿,所以想问一下有关保险人对肇事逃逸免赔吗?
[律师回复] 开车人肇事逃逸,保险公司不赔第三者责任险。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没有把逃逸作为免赔条款,但一般商业险中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都会把逃逸作为免赔条款。因此,事故逃逸车辆的交强险必须对第三者损失作出赔偿,而商业三者险要依照合同条款约定决定是否赔偿。
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者险中都将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作为免赔事项。再次,该免赔条款属于格式条款,根据保险法的规定,凡是保险公司免除一方或者限制一方责任的条款,必须向投保人详细说明该条款的法律责任和后果,否则该条款无效。从你提供的案例中,只要证明肇事车辆的投保人在投保时,商业险保险公司没有尽到详细说明该免赔条款的法律责任和后果,交通肇事免赔的约定归于无效,从而保险公司应当履行赔付责任。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0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免于刑事处罚构成累犯吗
免于刑事处罚不可以构成累犯。因为免于刑事处罚后就是没有罪,所以免于刑事处罚后再犯罪的,是不会构成累犯的,不符合累犯构成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酒驾肇事保险公司可否免责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范围内,对酒驾承担保险责任;但是对商业险的范围内,不承担任何保险责任。
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 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 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 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 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二) 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或者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三) 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保险公司实际赔偿之日起计算。
快速解决“交通事故”问题
当前630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肇事 > 构成交通肇事罪能否免于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