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子女抚养费在离婚后能够变更,子女抚育费变更的,通常父母双方能够协商确定,无法协商确定的能够诉讼解决。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具体如何变更
抚养权的变更条件如下:
1.离婚后父母双方能够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通过此种方式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能够到公证处办理抚养权变更公证。
公证流程如下:
1)首先,办理公证需要准备的材料有个人的身份证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2)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3)公证申请被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4)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的面前在协议书上签名。当事人可于规定期限日凭收费单据领取公证书。
2.离婚以后如果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另一方能够请求法院变更子女的抚养权: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三、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具体如何变更
抚养权的变更条件如下:
1.离婚后父母双方能够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通过此种方式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能够到公证处办理抚养权变更公证。
公证流程如下:
1)首先,办理公证需要准备的材料有个人的身份证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2)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3)公证申请被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4)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的面前在协议书上签名。当事人可于规定期限日凭收费单据领取公证书。
2.离婚以后如果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另一方能够请求法院变更子女的抚养权: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民法典孩子抚养费在离婚后能够变更吗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