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女方陪嫁物品怎么判
嫁妆如果是在结婚登记之前赠与的,视为女方父母对女方的赠与,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女方可以带走。
如果是结婚登记以后赠与的,如果没有明确表示是对女方的赠与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女方怎么才可以单方面离婚
男方不同意离婚,女方可以通过诉讼方式单方面离婚。女方可以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起诉状以及其副本向男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调解无效会判决离婚。以下情形可以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离婚后子女抚养权怎么判
1、对于处于哺乳期或者两周岁以下的孩子,法院原则上会将孩子判给母方抚养;对于8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以适当参考子女的意愿;
2、夫妻双方一方患有严重疾病的情况,存在不能尽到抚养孩子的义务或一方无法经济独立,不能给予孩子基本的生活条件以及基本没有时间陪伴孩子成长的情况,法院一般将子女的抚养权判给另一方;
3、法院判决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时,应当充分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思想品德方面,以及是否存在疾病、家暴、酗酒、吸毒等不良恶习,是否严重影响孩子健康成长的情况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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