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户口在男方家要想迁出,需要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目前法律并没有规定离婚后户口必须迁出,所以,双方在离婚时可以就户口迁出事宜协商一致,自行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二、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如何办
有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另一方可以携带相关证据前往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离婚。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
1、起诉状。
2、准备好相关证件,如结婚证、身份证、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
3、准备婚姻诉讼有关的证据:证据包括夫妻感情确实破裂的、夫妻共同财产或债务的、对子女抚养权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离婚车子在男方名下如何分
离婚时车子在男方名下的分割方式:
1、若是男方的婚前车子,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形下,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用分割。
2、若车子是婚后以个人财产购买的,除另有约定外,一般也不分割。
3、若车子是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则根据夫妻双方的协商分割方法分割,夫妻双方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车辆登记在男方名下,故应当判归登记人男方所有,并由其对女方进行补偿。
4、若是女方父母陪嫁的车辆,这种情况下是不能进行分割的,因为车子是属于女方的婚前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即使是登记在男方名下,法院一般也不予支持分割,可以离婚后申请过户登记。
5、如果遇到他人借夫妻某一方的名义购买的机动车,并且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这种情况下,是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离婚户口在男方家如何迁出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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