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方起诉离婚都需要什么手续
女方起诉离婚都需要如下手续:确认管辖法院,起草起诉状,收集证据。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法院进行调解,调解无效,且确认感情破裂的,应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哺乳期女方起诉离婚可以要求什么
哺乳期女方起诉离婚可以要求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并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哺乳期的孩子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不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因哺乳期导致找工作困难,以至于生活困难的,可以要求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给予帮助。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协议离婚房产过户需要如下手续:
1、当事人依法向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继承关系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主张过户登记;
2、房产登记中心依法进行过户登记审查,确认符合条件的,应依法准予登记,发给新房产权属证。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二百三十条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女方起诉离婚都需要什么手续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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