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口头警告的寻衅滋事罪按照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来处罚,量刑标准、两档量刑幅度进一步进行了细化:
1、第一档量刑标准与量刑幅度: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主要包括四种情节恶劣或严重的行为:
(1)随意殴打他人:
(a)针对特定身份的人,如反抗能力较弱的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
(b)造成严重后果,如致1人以上轻伤或者2人以上轻微伤的,再如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
(c)在特定场所,如在政府办公场所、公共交通等公共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d)具有一定情节,如多次随意殴打、持凶器随意殴打。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
(a)针对特定身份的人,同(1)-(a);
(b)造成严重后果,如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再如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
(c)具有一定情节,如多次、持凶器。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
(a)达到一定数额,如强拿硬要达1000元以上,或任意损毁、占用达2000以上的;
(b)针对特定身份人,同(1)-(a)或(2)-(a);
(c)造成严重后果,同(2)-(b);
(d)具有一定情节,如多次。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公共场所如车站、码头、机场、医院、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同时依据公共场所的性质、人数、所受影响的范围与程度、公共活动的重要程度、起哄闹事的时间等因素,综合判断是否“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2、第二档量刑幅度: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主要是指具有第一档量刑幅度内的行为,且同时具备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并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情节,即如纠集他人3次以上实施寻衅滋事犯罪,未经处理。
二、如何认定寻衅滋事罪
1、强调无事生非。
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
和故意伤害罪的区别为例。故意伤害罪和寻衅滋事罪都是导致被害人轻伤以上的后果。寻衅滋事罪主观上是无事生非,故意伤害罪是事出有因。
2、寻衅滋事罪虽然是无事生非,但也是有一个诱因的。
行为人因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纠纷,借故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矛盾系由被害人故意引发或者被害人对矛盾激化负有主要责任的除外。
3、不是所有的无事生非造成受害人伤害的行为都能为寻衅滋事罪。
如果造成受害人重伤、死亡的结果的,应按照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追究行为人的责任。应为,寻衅滋事罪的最高量刑为十年有期徒刑,对故意造成受害人重伤、死亡的行为如果按寻衅滋事罪显然罪责刑不适当。
三、寻衅滋事罪的认定是怎么样的?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
(二)客观要件
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行为方式具体规定为: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
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l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即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
行为人只要有上述四种情形中的任意一种,就构成寻衅滋事罪。但在审判实践中,行为人往往既“强拿硬要”,又“随意殴打他人”,或者先“追逐、拦截、辱骂他人”,后“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
被口头警告的寻衅滋事罪怎么处罚,上述文章做出了明确的解答,寻衅滋事罪按照我们国家刑事法律当中的规定,将会对此采取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措施。阅读了本篇文章,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