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货物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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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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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国际贸易货物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哪些问题带来帮助。
国际贸易货物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哪些

一、国际贸易货物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哪些

国际贸易合同的主要条款:

1、数量条款。

2、包装条款。

3、价格条款。

4、保险条款

5、支付条款。

6、不可抗力条款。

7、仲裁条款。

8、法律适用条款。

9、违约金条款。

10、商检条款。

11、合同文字及其效力条款。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有效成立应具备哪些条件呢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有效成立应具备的条件:

一、合同双方具有相应的法律资格;

二、合同是当事人双方意思的清楚表示;

三、合同具有约因和对价

四、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的固定;

五、合同形式符合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三、买卖合同违约对于合同双方的要求有哪些

买卖合同违约对于合同双方的要求:

1、主体是法人组织的:

①在订立合同时要求对方提供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的原件,同时注意其证件复印件等非原件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防止造假

②注意审查营业执照是否有瑕疵,比如被吊销、被暂扣等情况。

③可以通过当地的工商管理部门审查对方实际注册资本和资金,确保其有合同实际履行能力。

④确认买卖方必须是标的物的所有人或者有权处分该物的组织。

2、主体是个人的,对其进行履约能力的审查可以通过对其单位及其同事、家庭、朋友、邻居等进行调查,以获取相关信息,最后综合判断其是否具有履约能力和信用程度。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国际贸易货物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哪些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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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货物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什么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国际贸易货物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什么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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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国际贸易货物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对于国际贸易货物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哪些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数量条款。此条款只要包括交货数量和计量方法。制定数量条款时应明确计量单位和度量衡知道,尤其在农副产品的交易中由于这些货物的计量不易精确,故为避免争议,应在合同中对交货的数量规定一个机动幅度,也即“溢短装条款”。
  
2、包装条款。根据《公约》第35条规定,卖方交付的货物必须与合同所规定的数量,质量和规格相符,并须按照同类货物通用的方式装箱和包装。除双方当事人业已另有协议外。若无约定,则按照同类货物通用的方式进行装箱和包装,如果没有此种通用方式,则按照足以保全和保护货物的方式装箱和包装,否则视为与合同不同。同时,包装条款中须明确国际对运输标志的惯常做法以及订明包装费用由何方负担 .
  
3、价格条款。价格条款在国际货物买卖中有相当突出的作用,直接关系到双方当事人的经济利益和所承担的风险责任。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合同作价主要有固定价格,滑动价格和后定价格三种方式。在贸易实务中,还应密切注意国际贸易术语的应用。
  
4、保险条款。由于国际货物买卖风险比较大,故保险条款在合同中就显得非常必要。这与国内货物买卖合同有较大的区别。在货物买卖中,应注意各种贸易术语中保险费用和保险责任的负担。
  
5、支付条款。国际买卖合同中,一般都规定,货物的结算除了政府记帐的方式外,大部分是通过银行进行现汇结算 ,而国内货物买卖合同大部分通常都是通过现金或银行转帐进行结算。此条款主要包括支付工具,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6、不可抗力条款。这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普遍采用的一种例外条款。按照《公约》规定,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以解除和迟延履行合同而不承担责任,只有当既没有不可抗力因素,又有当事人过失的情况下,当事人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仲裁条款。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一般都规定,如双方协商不成,应提交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我国对外贸易法规定,我国的涉外买卖合同若协商不成,应提交北京中国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按其规则进行仲裁 .而国内货物买卖合同则相对较少采用仲裁方式来解决争议和纠纷。
  
8、法律适用条款。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由于涉及合同当事人来自不同的国家,故很有必要设立法律适用条款来规定准据法,以防止在发生争议时无法缺点解释合同和解决争议的法律。一般来说,国际上都根据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确定,但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还要受到最密切联系原则和公共秩序保留原则的限制 .公约中对当事人意思自治权利的 适用范围规定的更加完备与广泛。而国内货物买卖合同一般都有《合同法》和《民法通则》予以规范调整,故较少设立此条款。 所以,无论是在法律上,还是在实践中,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与国内货物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还是存在一定的差异的,我国《合同法》应当充分地借鉴《公约》,特别是一些在国际贸易中的做法,使之在合同条款的设立上能日趋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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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货运条款有哪些
1、装运港船上交货是一种传统的常用的国际贸易术语,在采用这一贸易术语时,卖方需在合同规定的装货港和在规定的时间,将货物交到买方指定的船上,以履行其交货义务。买卖双方所承担的有关货物的费用和风险均以船舷为界,及货物在装运港装船越过船舷以前的风险和费用由卖方承担,越过船舷以后转移于买方,由买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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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专长
国际货物贸易买方的责任有哪些
[律师回复] 作为货物销售合同的买方、其基本的合同义务是按照合同与公约的规定支付货物的价款和收取货物。(l)支付价款
A.买方有义务履行付款的预备步骤公约第54条明确规定,买方支付货物价款的义务包括根据合同或任何有关法律和规章规定的步骤和手续,以便支付价款。
B.付款地点根据公约第57条的规定,如按照合同的规定,如果买方没有义务在其他特定支付货物价款,那么,买方就必须在以下地点向卖方支付价款;
.卖方的营业地;或者,
b.在凭移交货物或单据支付价款的场合,移交货物或单据的地点。如果在订立合同后,卖方的营业地发生了变动,那么,卖方就必须承担因其营业地变动而使买方增加的与支付价款有关的费用。
C.付款时间公约第58条对买方的付款时间规定了3条规则,即:

一,如果按照合同的规定,买方没有义务在任何其他特定的时间内付款,那么,买方就必须于卖方按照合同和公约的规定将货物或控制货物处置权的单据交给买方处置时付款。卖方可以将买方的付款作为其移交货物或单据的条件。

二,如果合同涉及到货物的运输,卖方可以将在买方付款后,才把货物或控制货物处置权的单据移交给买方,作为发运货物的条件。

三,买方在未有机会检验货物前,无义务支付货款,除非这种机会与双方当事人所约定的交货或付款程序相抵触。与买方的付款义务有关的一个问题是:在合同中求规定货物价格的情况下,应当如何确定货物价格公约第55条对这个问题的规定是,如果合同已经有效地订立,但却没有明示或暗示地规定货物价格或规定如何确定货物价格,那么,在没有相反表示的情况下,应当视双方当事人已经默示地引用订立合同之时,合同项下所销售的同种货物在有关贸易的类似情况下销售的通常价格。(2)收取货物买方的
第二项基本合同义务是收取货物。按照公约第60条的规定,买方收取货物的义务有以下两个方面:A.采取一切理应采取的行动,以期卖方能交付货物;B.接收货物。买方违约的救济方法概括言之,公约所规定的买方违约的救济方法有以下几种:A.实际履行,即卖方可以要求买方支付货物价款、收取货物或履行其任何其他合同义务;B.卖方可以规定一段合理时限的额外时间,让买方履行其义务;C.宣告合同无效;
D.损害赔偿。
国际货物贸易中买方违约,卖方有没有权利拒绝
[律师回复] 作为货物销售合同的买方、其基本的合同义务是按照合同与公约的规定支付货物的价款和收取货物。()支付价款
A.买方有义务履行付款的预备步骤公约第54条明确规定,买方支付货物价款的义务包括根据合同或任何有关法律和规章规定的步骤和手续,以便支付价款。
B.付款地点根据公约第57条的规定,如按照合同的规定,如果买方没有义务在其他特定支付货物价款,那么,买方就必须在以下地点向卖方支付价款;
.卖方的营业地;或者,
.在凭移交货物或单据支付价款的场合,移交货物或单据的地点。如果在订立合同后,卖方的营业地发生了变动,那么,卖方就必须承担因其营业地变动而使买方增加的与支付价款有关的费用。
C.付款时间公约第58条对买方的付款时间规定了3条规则,即:

一,如果按照合同的规定,买方没有义务在任何其他特定的时间内付款,那么,买方就必须于卖方按照合同和公约的规定将货物或控制货物处置权的单据交给买方处置时付款。卖方可以将买方的付款作为其移交货物或单据的条件。

二,如果合同涉及到货物的运输,卖方可以将在买方付款后,才把货物或控制货物处置权的单据移交给买方,作为发运货物的条件。

三,买方在未有机会检验货物前,无义务支付货款,除非这种机会与双方当事人所约定的交货或付款程序相抵触。与买方的付款义务有关的一个问题是:在合同中求规定货物价格的情况下,应当如何确定货物价格公约第55条对这个问题的规定是,如果合同已经有效地订立,但却没有明示或暗示地规定货物价格或规定如何确定货物价格,那么,在没有相反表示的情况下,应当视双方当事人已经默示地引用订立合同之时,合同项下所销售的同种货物在有关贸易的类似情况下销售的通常价格。(2)收取货物买方的
第二项基本合同义务是收取货物。按照公约第60条的规定,买方收取货物的义务有以下两个方面:A.采取一切理应采取的行动,以期卖方能交付货物;B.接收货物。买方违约的救济方法概括言之,公约所规定的买方违约的救济方法有以下几种:A.实际履行,即卖方可以要求买方支付货物价款、收取货物或履行其任何其他合同义务;B.卖方可以规定一段合理时限的额外时间,让买方履行其义务;C.宣告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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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货贸易的含义以及易货贸易合同范本
易货贸易是指在买卖双方进行的货物或劳务等值或基本等值的直接交换,不涉及现金的收付,也没有第三者介入。首先写明标题易货贸易合同,其次,要写明编号和甲乙双方的信息等,以及双方所约定的条款等,最后,双方签字盖章以及写明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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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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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作为货物销售合同的买方、其基本的合同义务是按照合同与公约的规定支付货物的价款和收取货物。()支付价款
A.买方有义务履行付款的预备步骤公约第54条明确规定,买方支付货物价款的义务包括根据合同或任何有关法律和规章规定的步骤和手续,以便支付价款。
B.付款地点根据公约第57条的规定,如按照合同的规定,如果买方没有义务在其他特定支付货物价款,那么,买方就必须在以下地点向卖方支付价款;
.卖方的营业地;或者,
.在凭移交货物或单据支付价款的场合,移交货物或单据的地点。如果在订立合同后,卖方的营业地发生了变动,那么,卖方就必须承担因其营业地变动而使买方增加的与支付价款有关的费用。
C.付款时间公约第58条对买方的付款时间规定了3条规则,即:

一,如果按照合同的规定,买方没有义务在任何其他特定的时间内付款,那么,买方就必须于卖方按照合同和公约的规定将货物或控制货物处置权的单据交给买方处置时付款。卖方可以将买方的付款作为其移交货物或单据的条件。

二,如果合同涉及到货物的运输,卖方可以将在买方付款后,才把货物或控制货物处置权的单据移交给买方,作为发运货物的条件。

三,买方在未有机会检验货物前,无义务支付货款,除非这种机会与双方当事人所约定的交货或付款程序相抵触。与买方的付款义务有关的一个问题是:在合同中求规定货物价格的情况下,应当如何确定货物价格公约第55条对这个问题的规定是,如果合同已经有效地订立,但却没有明示或暗示地规定货物价格或规定如何确定货物价格,那么,在没有相反表示的情况下,应当视双方当事人已经默示地引用订立合同之时,合同项下所销售的同种货物在有关贸易的类似情况下销售的通常价格。(2)收取货物买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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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物贸易中的买方的义务及买方违约的救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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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的营业地;或者,
b.在凭移交货物或单据支付价款的场合,移交货物或单据的地点。如果在订立合同后,卖方的营业地发生了变动,那么,卖方就必须承担因其营业地变动而使买方增加的与支付价款有关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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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物贸易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是哪些?
合同监督管理,仅指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运用指导、协调、监督等行政手段促使合同当事人依法订立、变更、履行、解除、终止合同和承担违约责任,制止和查处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调解合同纠纷,维护合同秩序所进行的一系列行政管理活动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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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1)规定装运港(地)时应注意的事项 ①规定装运港(地)时,应考虑到货源所在地、港口的装运情况,尽可能明确装运港(地),并且对重名的港口应注明国别或地区,以免引起误解。如维多利亚(Victori)港,共12个:悉尼(Sydey)港有两个等。 ②应选择交通方便、费用低、储存方便的装运港(地)。其中,以海轮能直接到达的港口为宜。内河或海轮不能到达的港口,需要允许转运。 ③尽量减少运输成本。一般情况下,产品的产地应接近装运港(地)。 ④如果交货量大,或交货地点为多处,应该选择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装运港(地),或规定某一航区,以方便装运。(2)规定目的港(地)时应注意的事项 ①政府不允许使用的目的港(地),不能作为目的港(地)。对于有战争或的地方,也不宜定为目的港(地)。 ②对于航次较少或无直达航线的货物运输,应在合同中指明允许转运。注意目的港的港口条件,港口拥挤或港口费用高都会增加贸易成本。 ③对于目的港(地)的规定要明确,尽量指明确切的名称。 ④对于多个目的港(地),数目不宜过多,所有选择港应在一条航线上,并为一般班轮能挂靠的港口。买方必须在承载船只到达第一个选择港前若干小时(一般是48小时)内,将最后确定的卸货目的港通知该港的船代理。否则,船方有权在任何一个选择港卸货。运费按选择港中最高的费率和附加费计算。对于选择卸货港所增加的费用,应由买方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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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专长
国际贸易代理的书写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销售代理协议书 第一条约因 制造商姓名______,其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简称制造商),同意将下列产品_______________(简称产品)的独家代理权授予代理人(简称代理人),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其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优先在下列指定地区(简称地区)推销新产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代理人的职责 代理人应在该地区拓展用户,代理人应向制造商转送接收到的报价和订单。代理人无权代表制造商或签订任何具有约束的合约。代理人应把制造商规定的销售条款(包括装运期和付款)对用户解释。制造商可不受任何约束的拒绝由代理人转送的任何询价及订单。 第三条代理业务的职责范围 代理人是__________市场的全权代理,应收集信息,争取用户,尽力促进产品的销售。代理人应精通所推销该产品的技术性能。代理所得佣金应包括为促成销售所需费用。 第四条广告和展览会 为促进产品在该地区的销售,代理人应刊登一切必要的广告并支付广告费用。凡参加展销会需经双方事先商议后办理。 第五条代理人对用户的财务责任 代理人应采取适当方式了解当地订货人的支付能力并协助制造商收回应付货款。通常的索款及协助收回应付货款的开支应由制造商负担。 未经同意,代理人无权也无义务以制造商的名义接受付款。 第六条用户的意见、代理人的作用 代理人有权接受用户对产品的意见和申诉,及时通知制造商并关注制造商的切身利益为宜。 第七条向制造商不断提供信息 代理人应尽力向制造商提供商品的市场和竞争等方面的信息,每4个月需向制造商寄送。 第八条保证不竞争 代理人不应与制造商或帮助他人与制造商竞争,代理人更不应制造代理产品或类似于代销的产品,也不应从与制造商竞争的任何企业中获利。同时,代理人不应代理或销售与代理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不论是新的或旧的)任何产品。 此合约一经生效,代理人应将与其他企业签订有约束性的协议告知制造商。不论是作为代理的或经销的,此后再签订的任何协议均应告知制造商,代理人在进行其他活动时,决不能忽视其对制造商承担的义务而影响任务的完成。 本协议规定在此协议终止后的5年内,代理人不能生产和销售同类产品予以竞争,本协议终止后的1年内,代理人也不能代理其他类似产品,予以竞争。 所有产品设计和说明均属制造商所有,代理人应在协议终止时归还给制造商。 第九条保密 代理人在协议有效期内或协议终止后,不得泄露制造商的商业机密,也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协议范围使用。 第十条分包代理人 代理人事先经制造商同意后可聘用分包代理人,代理人应对该分包代理人的活动负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工业产权的侵犯 代理人应视察市场,如发现 第三方侵犯制造商的工业产权或有损于制造商利益的任何非法行为,代理人应据实向制造商报告。代理人应尽最大努力并按照制造商的指示,帮助制造商使其不受这类行为的侵害,制造商将承担正常代理活动以外的此类费用。 第十二条代理人独家销售权的范围 制造商不得同意他人在该地区取得代理或销售协议产品的权力。制造商应把其收到的直接来自该地区用户的订单通知代理人。代理人有权按 第十五条规定获得该订单的佣金。 第十三条向代理人不断提供信息 为促进代理活动,制造商应向代理人提供包括销售情况、价目表、技术文件和广告资料等一切必要的信息。制造商应将产品价格、销售情况或付款方式的任何变化及时通知代理人。 第十四条技术帮助 制造商应帮助代理人的雇员获得代理产品的技术知识。代理人应支付其雇员往返交通费及工资,制造商应提供食宿。 第十五条佣金额 代理人的佣金以每次售出并签字的协议产品为基础,其收佣百分比如下: ___________美元按____%收佣 ___________美元按____%收佣 第十六条平分佣金 两个不同地区的两个代理人为争取订单都作出极大努力,当订单于某一代理人所在地,而供货之制造厂位于另一代理人所在地时,则佣金由两个代理人平均分配。 第十七条商事失败、合约终止 代理人所介绍的询价或订单,如制造商不予接受则无佣金。若代理人所介绍的订单合约已中止,代理人无权索取佣金,若该合约的中止是由于制造商的责任,则不在此限。 第十八条计算佣金的方法 佣金以发票金额计算,任何附加费用如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海关税或由进口国家征收的关税等应另开发票。 第十九条佣金的索取权 代理人有权根据每次用户购货所支付的货款按比例收取佣金。如用户没有支付全部货款,则根据制造商实收货款按比例收取佣金,若由于制造商的原因用户拒付货款,则不在此限。 第二十条支付佣金的时间 制造商每季度应向代理人说明佣金数额和支付佣金的有关商务,制造商在收到货款后,应在30天内支付佣金。 第二十一条支付佣金的货币 佣金按成交的货币来计算和支付。 第二十二条排除其他报酬 代理人在完成本协议之义务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除非另有允诺,应按第十九条之规定支付佣金。 第二十三条协议期限 本协议在双方签字后生效,协议执行1年后,一方提前3个月通知可终止协议。如协议不在该日终止,可提前3个月通知,于下1年的12月30日终止。 第二十四条提前终止 如 第二十三条规定,任何一方都无权提前终止本协议。除非遵照适用的________法律具有充分说服力的理由方能终止本协议。 第二十五条文件的归还 协议期满时,代理人应将第十三条中所述及的由制造商提供的全部广告资料及所有文件归还给制造商。 第二十六条存货的退回 协议期满时,代理人若储有代理产品和备件,应按制造商指示退回,费用由制造商负担。 第二十七条未完之商务 协议到期时,由代理人提出终止但在协议期满后又执行协议,应按第十五款支付代理人佣金。代理人届时仍应承担履行协议义务之职责。 第二十八条赔偿 协议因一方违约而终止外,由于协议终止或未能重新签约,则不予赔偿。 第二十九条适用法律 本协议适用于制造商总部____________所在国之现行法律。 第三十条仲裁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任何争执应根据______的法律_________仲裁解决。投诉方和被投诉方应各指定一名仲裁员,双方应提名一位公证人。 如两名仲裁员在30天内未能就提名一位达成协议,仲裁应有权提名第三名仲裁员为。仲裁所作出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三十一条变更 本协议的变更或附加条款,应以书面形式为准。 第三十二条禁止转让 本协议未经事先协商不得转让。 第三十三条留置权 代理人对制造商的财产无留置权。 第三十四条无效条款 如协议中的一条或一条以上的条款无效,协议其余条款仍然有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制造商:代理人: 签署地:___________________签署地: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 董事长:___________________总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生产单位或生产企业委托中间商在任何地区或市场销售其全部产品,称销售代理商。在销售代理协议中应明确规定委托方和代理销售商的权利和义务。委托方授予代理销售商全权经营权利,在执行协议的期间内,不得再委托另外代理商销售同类产品。代理销售商在推销其商品时在一定时期内有一定的售价决定权并且在规定的时间内必须完成一定的销售额或销售量。除此之外,代理销售商还负责刊登商品广告、举办陈列展销,促进销售业务,其中按比例收取佣金。对于生产单位规模较小,资金有限而产品又有竞争能力的产品但又无销售渠道的生产企业宜采用这种方式将产品打入国际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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