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合同纠纷不一定是著作权纠纷。著作权合同纠纷是指当事人之间就著作权和邻接权的归属、转让、许可使用等事宜所订立的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出版合同纠纷是指著作权人与出版者之间,就著作权的一项或多项权利,许可出版者使用所订立的合同而发生的纠纷。
《著作权法》第47条
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应当依照民法通则则有关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二、出版和著作权是一样的吗
不一样,出版权与著作权不是同一概念,出版权并不等于著作权。著作权是作者的权利,只不过在大多数情况下作者将其作品的出版权申请或许可出版者行使罢了。
1、出版权是指出版者对其依法出版的图书和报刊所享有的权利,权利主体包括图书出版者和报刊出版者。出版权包括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在合同约定期间内享有的专有出版权和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报纸、杂志的版式、装帧设计享有的专有使用权。而且专有出版权不得申请。出版权是著作权的内容之一。
2、著作权又称“版权”,是指作者因创作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而在法律规定的有效期内依法享有的一种专有权利。著作权的内容通常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著作权是指作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广义的著作权还包括邻接权,主要指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品制作者和广播电视组织的权利。它具有无形性和相对的独占性和排它性。非经著作权人许可或无法律上的依据,他人不得行使该权利,否则构成侵权。
三、著作权纠纷处理方法是哪些
著作权纠纷处理方法具体如下:
1、行政处罚,即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采取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违法工具等行政措施;
2、自行和解,即由当事人之间协商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的承担;
3、刑事处罚。
《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出版合同纠纷是著作权纠纷吗这个问题上,上文已经做出明确的回答,著作权合同纠纷包含使用、转让、质押等行为引起的纠纷。希望本篇文章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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