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诈骗罪立案后一般多久宣判?
1、法院立案处理诈骗案件之后一般会在两个月内宣判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2、诈骗行为人年满十六周岁的情形,需要需要追究刑事责任,需要从轻、或者是减轻处罚。
(1)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3)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4)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诈骗案件属于什么案件?
(1)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2)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2、行为人已将诈骗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缴:
(1)对方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的;
(2)对方无偿取得诈骗财物的;
(3)对方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诈骗财物的;
他人善意取得诈骗财物的,不予追缴。
1、诈骗案的犯罪分子被判刑,刑罚执行结束后还需要还钱。
因为判刑只是刑事责任,在承担刑事责任之后,还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刑事责任并不能代替民事责任。一般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都是这样的。除非原告主动不要了,否则债务仍然存在的。所以,诈骗罪判刑后是需要还钱的。
2、还款的情况只是在判决前作为酌定从轻处罚的依据。
在判决后可能作为有悔罪表现的依据,与其他情节相结合,对是否减刑产生影响。简单说,如果判决都已经下了,不还款也没什么不利后果,最多就是减不了刑而已,绝对不会在判决的基础上加重刑罚。
诈骗罪犯罪分子,在被刑事处罚后,是不能免除其返还受害人合法财产,也就是退还诈骗所得的法定义务的。因为这是刑法的原则。对犯罪分子犯罪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对受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及时返还。违禁品或供犯罪使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收缴的财物及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自行处理或挪作他用。
4、诈骗判刑出来后是有案底的。
诈骗犯出来说明是受到了刑事处罚,是刑事犯罪,会进入档案,就是留有案底。案底一般指当事人过去犯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行为人如果带着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实施了诈骗他人财物的行为,并且诈骗他人财物的数额达到了法定的立案标准时,公安机关就会对该犯罪行为人立案侦查,之后人民法院会结合诈骗的金额等因素来综合确定,犯罪行为人也会留存犯罪记录。
检察院审查诈骗案件之后,若是决定向法院起诉,法院通常都会受理。一旦受理了诈骗案件,那么法院就需要在既定的期限内审结。如果对诈骗罪立案后一般多久宣判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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