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暂缓执行行政处罚拘留的条件是被拘留人提出了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申请,既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提出,也可以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提出,但都必须在行政拘留处罚决定尚未执行或者尚未执行完毕前提出。
因为如果行政拘留决定已实际执行完毕,就不存在适用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问题了。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必须由被拘留人亲自提出,其近亲属及其他人均无权提出。
《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三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机关提出暂缓执行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应当暂缓执行。
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加处罚款的数额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不予计算。
二、行政拘留担保人具备的条件有什么
被处罚人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所提出的担保人应具备下列四个方面的条件:
(1)与本案无牵连。担保人与被处罚人所涉及的治安案件没有任何利害关系,即担保人不是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也不是本案的证人、被害人等。
(2)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3)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这是指担保人在被处罚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的住所。暂住人口或者其他流动人员不能作为保证人。
(4)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八条
担保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四)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三、行政拘留的程序以及条件是怎样的
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会被行政拘留。行政拘留的程序如下:
1、调查,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吸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
2、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不同情况作出处理决定;
3、执行,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对于申请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条件是什么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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