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涉嫌犯罪的嫌疑人,检察机关可以决定是否起诉。因此,在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抓后,有可能会发生不起诉的情况。
不起诉可能出现的情况包括:
1、证据不足:如果检察机关认为案件中的证据不足以支持起诉,或者存在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等问题,可能会决定不起诉。
2、情节轻微:如果嫌疑人的行为情节相对较轻微,没有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检察机关可能会考虑不起诉。这可能涉及到对嫌疑人个人情况、悔过表现等的综合评估。
3、考虑公益原则:在某些情况下,检察机关可能会考虑社会公益原则,例如嫌疑人已经赔偿了受害人的损失、取得了受害人谅解等情况,可能会决定不起诉。
需要注意的是,不起诉并不意味着被告免于责任,而是暂时不对其提起刑事诉讼。检察机关有权在一定期限内重新审查案件,并决定是否提起诉讼。此外,不起诉的具体决定是由检察机关根据案件的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情况作出的,因此结果将取决于具体案件的情况。
二、按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的其他情形
①因日常生活中偶然发生的矛盾纠纷,借故生非、寻衅滋事;
②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
③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
④以“异教徒”、“宗教叛徒”等为由,随意殴打、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扰乱社会秩序,情节恶劣
三、对于多次寻衅滋事如何认定?
“多次”一般理解为三次以上(含三次)。并且对于“多次”的认定,行为人实施的每一次寻衅滋事行为必须以构成犯罪为前提,对于行为人基于一次犯意实施犯罪的,如在同一公共场所同时对在场的多人进行随意殴打;或者基于同一犯意在同一地点实施的连续强拿硬要的,一般应认定为一次犯罪。
换言之,如果行为人每次实施的随意殴打行为或者任意损毁公私财物行为都没有情节严重、情节恶劣结果的出现,那么就不符合本条的构成要件,根据个案可以将各种行为规范的评价为一种类型,行为人构成寻衅滋事罪,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可以肯定的是,对于单纯的殴打他人轻微伤以下,一般地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数额较小的,都不成立犯罪,但是如果这些行为多次反复最终造成了严重后果,导致社会所要保护的法益遭受侵害,那么针对这一类行为就值得适用刑法,于是就出现了针对这一类行为从整体上评价为寻衅滋事罪,或者仅接受治安管理处罚。
寻衅滋事可以免于起诉吗,涉嫌寻衅滋事罪其实是有可能不起诉的,关键是看实际情况是否符合《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规定的不起诉的情形,主要分为了三类,酌定不起诉、法定不起诉以及证据不足不起诉。要是你需要律师来帮助你处理刑事案件的话,可以点击页面下方的按钮,直接咨询我们的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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