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务侵占罪的主要形式
1、构成职务侵占罪的行为有:
(一)股东侵占自己出资的公司、企业的财产;
(二)将交付管理、经手、使用的财物据为己有;
(三)本公司、企业人员互相勾结,监守自盗;
(四)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本企业财物;
(五)员工因为薪酬纠纷等原因而擅自截扣公司款项。
2、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业务员算职务侵占罪吗
业务员是可以算职务侵占罪的主体的。
职务侵占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具体是指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
一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这些董事、监事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
二是上述公司的人员,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员和工人。
三是上述公司以外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是指集体性质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职工,国有企业、公司、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等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所有职工。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职务侵占罪的追诉时效
职务侵占罪的追诉期为十五年。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构成职务侵占罪的,能够依据下列不同景象在相应的起伏内断定量刑起点:到达数额较大起点的,能够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起伏内断定量刑起点。到达数额巨大起点的,能够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起伏内断定量刑起点。
一般违法,是指没有接连与继续状况的违法。这种违法的“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核算”(第89条第1款前段)。“违法之日”应是违法建立之日,即行为契合违法构成之日。因为刑法对各种违法规则的构成要件不同,因而断定违法建立的规范也就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职务侵占罪的主要形式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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