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违建拆迁如何维权
1、房屋被合法强拆根据房屋价值的损失、被埋物品及房屋装修的损失、搬迁、临时安置补偿等损失等方面的内容确认赔偿数额。房屋价值的损失。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评估前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调查,这也肯定了应当以房屋实际面积为准进行补偿。
2、被埋物品及房屋装修的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在行政赔偿、补偿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如果被征收人未对屋内的物品进行清点登记造册,就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搬迁、临时安置补偿等损失。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收房屋的补偿除房屋价值外,还包括搬迁、临时安置、对被征收人的补助和奖励等。上述费用都属于强拆造成的直接损失,被拆迁人可以向拆迁方主张赔偿上述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二、没有拆迁协议如何维权
没有拆迁协议可以维权。房屋征收部门应与被征收人订立拆迁补偿协议,没有协议时当事人可以按照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要求提供协议;
房屋征收部门仍拒绝提供的,当事人应当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
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三、遇到违法拆迁我该如何维权
遇到非法拆迁的,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方式维权。
如果对地方政府的行政行为不服的,群众只能向上一级地方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只是对执法部门或者拆迁办作出的决定不满,可以直接到政府法制局申请行政复议。
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大家已经对违建拆迁如何维权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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