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仲裁协议无效

最新修订 | 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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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哪些情况下仲裁协议无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哪些情况下仲裁协议无效

一、哪些情况下仲裁协议无效

以下情况,仲裁协议无效:

1、当事人订立的口头仲裁协议无效;

2、仲裁协议约定婚姻、收养监护等身份关系的无效;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

4、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仲裁法》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

(一)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三)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

二、保密协议的无效情形是哪些

1.与不负有保密义务的普通工作人员签订的竞业禁止协议条款无效。

2.未约定经济补偿的竞业禁止协议条款可能无效。

3.约定以员工在职期间的津贴、奖金等实质上属于劳动报酬的费用作为离职后竞业禁止期限的经济补偿金的,该竞业禁止约定可能无效。

4.竞业禁止期限约定超过法定期限后,该条款无效。

5.竞业禁止协议条款中的限制就业的“关联公司”范围不明确或不合理的,竞业禁止协议条款可能无效。

6.未与员工达成合意的竞业禁止协议条款无效。

7.竞业禁止协议条款中对地域范围的限制过大的,该条款可能无效。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三、保密协议在哪些情况下无效

1、与不负有保密义务的普通工作人员签订的竞业禁止协议条款无效。

2、未约定经济补偿的竞业禁止协议条款可能无效。

3、约定以员工在职期间的津贴、奖金等实质上属于劳动报酬的费用作为离职后竞业禁止期限的经济补偿金的,该竞业禁止约定可能无效。

4、竞业禁止期限约定超过法定期限后,该条款无效。

5、竞业禁止协议条款中的限制就业的“关联公司”范围不明确或不合理的,竞业禁止协议条款可能无效。

6、未与员工达成合意的竞业禁止协议条款无效。

7、竞业禁止协议条款中对地域范围的限制过大的,该条款可能无效。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

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哪些情况下仲裁协议无效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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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仲裁协议约定了两个仲裁机构,仲裁协议是否有效
[律师回复] 仲裁协议约定了两个仲裁机构,仲裁协议有效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仲裁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其中的一个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不能就仲裁机构选择达成一致的,仲裁协议无效。
许多国家的商事仲裁机构都不只一个。中国现有仲裁机构已经超过200家。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拟订仲裁条款时可能选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仲裁机构。在此前的仲裁实践中,包括最高人民在内的各级,对于约定两个仲裁机构的仲裁条款,均持宽容的态度。但按2020年司法解释第五条规定,则在仲裁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仲裁机构且当事人未能协议选择其中的一个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时,仲裁协议无效。该规定推翻了此前司法实践和最高人民自己原有对于该问题的看法。
一种特殊的情形是当事人约定了两家仲裁机构,但作了唯一性限定。例如,深圳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诉来宝资源有限公司(新加坡)买卖合同纠纷案中,双方当事人在主合同中约定:“由合同履行引起的争议,任何一方可提交仲裁,如果被告是买方,争议提交国际仲裁中心;如果被告是卖方,争议提交给伦敦谷物与饲料贸易协会仲裁。由合同引起的争议均按照英国法解决。”最高人民作出《关于深圳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诉来宝资源有限公司(新加坡)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请示的复函》认为,当事人在主合同中签订的仲裁协议虽然涉及两个仲裁机构,但从其具体表述看,无论是买方还是卖方申请仲裁,其指向的仲裁机构均是明确的且只有一个,仲裁协议应认定有效。对于因主合同产生的纠纷,深圳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应依据约定的仲裁协议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人民无管辖权。
国外一些并不简单认定两个仲裁机构约定的条款无效。例如,合同在不同地方分别规定了在法国仲裁协会进行仲裁和在国际商会进行仲裁的条款。上诉认为指定两个不同的仲裁机构是相互矛盾的,需要当事人新的仲裁意愿才能使仲裁条款生效,因此上诉对所涉案件具有管辖权。最高否定了上诉的理由。最高认为,如果要认定仲裁条款无效或无法适用,该条款必须表明当事人没有仲裁的意愿。
劳动仲裁协议无效包括什么情况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劳动仲裁协议无效包括什么情况问题解答如下,
一、劳动仲裁协议无效的法定情形
仲裁协议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合意行为。法律在赋予其一定的约束力的同时,也往往明确规定达到具有这一约束力的强制性条件和规范。当仲裁协议违反了该条件和规范时。该仲裁协议无效。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协议在下列情形下无效:
1、以口头方式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我国仲裁法第16条规定了仲裁协议的形式要件,即仲裁协议必须以书面方式订立。因此以口头方式订立的仲裁协议不受法律的保护。
2、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仲裁协议无效。我国仲裁法第2条、第3条规定,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而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以及依法应当由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仲裁。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为了维护民商事关系的稳定性及保护未成年人和其他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要求签订仲裁协议的当事人必须具备完全的行为能力,否则,仲裁协议无效。
4、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该仲裁协议无效。自愿原则是仲裁制度的根本原则,它贯穿于仲裁程序的始终。仲裁协议的订立,也必须是双方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的真实意思表示。而以胁迫的手段与对方当事人订立仲裁协议,违反了自愿原则,所订立的仲裁协议不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不符合仲裁协议成立的有效要件。
5、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者仲裁协议对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当事人对此又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仲裁协议中要明确规定仲裁事项和选定的仲裁委员会,这是仲裁法对仲裁协议的基本要求。如果仲裁协议中没有对此进行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该仲裁协议则具有瑕疵。对于有瑕疵的仲裁协议,法律规定是可以补救的,即双方当事人可以达成补充协议。如果未能达成补充协议,仲裁协议即为无效。
二、仲裁协议的失效
仲裁协议的失效是指一项有效的仲裁协议因特定事由的发生而丧失其原有的法律效力。仲裁协议的失效不同于仲裁协议的无效,它们的根本区别在于,仲裁协议的失效是原本有效的仲裁协议在特定条件下失去了其效力,而仲裁协议的无效是该仲裁协议自始就没有法律效力。
仲裁协议在下列情形下失效:
1、基于仲裁协议,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已被当事人自觉履行或者被强制执行,即仲裁协议约定的提交仲裁的争议事项得到最终解决后,该仲裁协议因此而失效。我国仲裁法第9条规定,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不予受理。
2、因当事人协议放弃已签订的仲裁协议,而使该仲裁协议失效。协议放弃已订立的仲裁协议与协议订立仲裁协议一样,都是当事人的权利,仲裁协议一经双方当事人协议放弃,则失去效力。当事人协议放弃仲裁协议的具体表现为:
(1)双方当事人通过达成书面协议,明示放弃了原本有效的仲裁协议。
(2)双方当事人通过达成书面协议,变更了纠纷解决方式。如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已达成仲裁协议的纠纷,从而使仲裁协议失效。
(3)双方当事人通过默示行为变更了原有的纠纷解决方式,使仲裁协议失效。如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仲裁协议,一方当事人向人民而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受理后,对方当事人未提出异议并应诉答辩的,应视为放弃仲裁协议。
3、附期限的仲裁协议因期限届满而失效。如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约定,该仲裁协议在签订后的6个月内有效,如果超过了6个月的约定期限,已签订的仲裁协议失效。
4、基于仲裁协议,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被裁定撤销或不予执行,该仲裁协议失效。我国仲裁法第9条规定:裁决被人民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
三、仲裁协议无效、失效的法律后果
仲裁协议的无效或者失效使得仲裁协议不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其表现在:对当事人来说,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既可以通过向提讼的方式解决,也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对来说,由于排斥司法管辖权的原因已经消失,对于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具有管辖权。对于仲裁机构来说,因其没有行使仲裁权的依据而不能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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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下仲裁协议无效
1、以口头方式订立的。2、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4、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5、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者仲裁协议对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当事人对此又达不成补充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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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哪些,仲裁协议的效力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仲裁有没有法定管辖规定?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哪些?合议仲裁庭能否由5个人组成?仲裁庭意见不一致怎么办?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中有一条,“没有仲裁协议的”,既然没有协议,怎么能有仲裁?下面为您详细解答这些仲裁制度高频考点。 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哪些? 仲裁协议一经有效成立,即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有效的仲裁协议将排除的司法管辖权;仲裁协议是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案件的基础,是仲裁庭审理和裁决仲裁案件的依据;仲裁协议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一、精准考点采集 1、仲裁有三项基本制度:协议仲裁制度、或裁或审制度、一裁终局制度。 2、仲裁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口头方式达成的仲裁意思表示无效。 3、仲裁协议的内容和效力要掌握。 4、申请仲裁的条件: ①有仲裁协议; ②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③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5、仲裁庭的组成要掌握。 6、仲裁中的和解与调解要理解掌握。 7、申请撤销裁决主要理解记忆法定事由。 8、仲裁裁决的执行和不予执行要掌握。 二、高频答疑点 1、仲裁有没有法定管辖规定? 答:仲裁没有法定管辖的规定,因此当事人选择仲裁委员会可以不受地点的限制、但必须明确、具体。 2、合议仲裁庭能否由5个人组成? 答:合议仲裁庭由3名仲裁员组成,当事人双方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1名仲裁员,第3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3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 3、仲裁庭意见不一致怎么办? 答:仲裁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4、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中有一条,“没有仲裁协议的”,既然没有协议,怎么能有仲裁? 答:如一方当事人递交的仲裁协议是假的,后经对方指证,出具证据证明双方没有签订过仲裁协议,即适用这一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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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协议的效力包括哪些,仲裁协议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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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和一个建设公司签合同,里面争议后写着选择仲裁,但是我现在对仲裁效力有异议,该怎么提出仲裁协议效力申请书,范文有吗
[律师回复] 申请人:李×××
被申请人:宋××。
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14年10月31日签订的《济南市存量房买卖协议》中的仲裁条款对济南仲裁委于2015年2月26日受理的(2015)济仲裁字第××号一案无效。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双方于2014年9月6日在济南××不动产经济有限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双方又在济南市房管局签订《济南市存量房买卖协议》。因双方发生纠纷,被申请人于2015年2月25日依据双方于2014年9月6日在济南淘房不动产经济有限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向济南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申请人认为双方签订《济南市存量房买卖协议》约定的仲裁协议对于该案无效,济南仲裁委员会没有管辖权。
理由如下: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14年9月6日在济南××不动产经济有限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好了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争议解决方式,产生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虽然双方又于 2014年10月31日签了《济南市存量房买卖协议》,但该协议是无效的。
一、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14年9月6日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里约定的买卖价格是303万元,约定过户的相关税费均由被申请人承担,而被申请人为达到其少交税的目的,在于2014年10月31日签订的《济南市存量房买卖协议》中填写的购房款为232万元,被申请以合法形式掩盖了其逃税的非法目的,也损害了国家的利益,合同无效。
二、2014年10月31日签订的《济南市存量房买卖协议》本身无效,双方也根本没有履行,而双方于2014年9月6日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自始至终实际履行的也均是双方于2014年9月6日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自始至终实际履行的也均是双方于2014年9月6日签订的买卖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争议解决方式的确定应以合法有效且双方实际履行合同确定。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全省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中也明确载明:(十)关于房屋买卖中“黑白合同”的认定问题房地产交易中,有些当事人为规避国家税收法律和税收监管,出卖人和买受人通常签订两份价格不同的买卖合同,其中用一份价格较低的合同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另一份价格较高的合同为真实的交易价格并实际履行的合同。出卖人与买受人签订两份价格不一致的房屋买卖合同,应以双方实际履行的合同确定各自的权利义务。因此,被申请人不能依据无效且根本没有履行的另一个合同提起仲裁,2014年10月31日号的协议中约定的仲裁条款,对于被申请人已提起的(2015)济仲裁字第0211号一案无效。
因此,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请贵院依法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14年10月31日签订的《济南市存量房买卖协议》中的仲裁条款对济南仲裁委员会于2015年2月26日受理的(2015)济仲裁字第××号一案无效。
此致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15年3月23日
以上是供参考的提出仲裁协议效力申请书范文
有效的仲裁协议包括哪些内容,仲裁协议有哪些特点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民商事仲裁不实行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而实行协议管辖。通过仲裁解决合同纠纷,前提条件是当事人之间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设置的仲裁条款和在合同之外就解决该合同纠纷专门达成的仲裁协议。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协议应当具备下列内容:
(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二)仲裁事项
(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和仲裁委员会应当明确约定。
对照上述要求,你公司与某金融机构所签合同中的仲裁约定是无效的。
首先,“可依约定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并非明确的仲裁意思表示,且仲裁机构约定不明。
其次,该条款中“或向合同签订地的基层人民”的约定,与约定仲裁是矛盾的。一般认为,在仲裁法生效以后,民商事争议解决方式中,要么选择仲裁,要么选择诉讼,不能作或然的选择。诉讼是一种强制管辖,假若合同中没有有效的仲裁条款,也没有另外达成有效的仲裁协议,即使合同中没有约定诉讼,当事人仍有权就该合同纠纷向人民。你公司与某金融机构之间如果不能补充达成有效仲裁协议,那么该合同纠纷不能提交仲裁。鉴于该合同标的额超过了基层人民的管辖范围,“向合同签订地的基层人民”的约定也属无效,而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今后,如果你公司有意通过仲裁快捷地、不公开地解决可能发生的合同争议,建议你们在签订合同时注意依照《仲裁法》的规定,在解决合同争议方式项下设置有效的仲裁条款。如果对方提供了格式合同文本,你们有权对合同条款提出修改,有权增加或减少条款,也当然有权修改仲裁条款。武汉仲裁委员会的标准示范仲裁条款为:“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以将该争议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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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裁决在什么情况下撤销
1、当事人之间并未签署有仲裁协议。2、申请仲裁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并没有权力进行仲裁的。3、仲裁的具体程序或者仲裁庭的组成有违反法定程序的。4、仲裁委作出的仲裁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5、对方当事人对足以影响公证裁决的证据有隐瞒的。6、处理该案的仲裁员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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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仲裁有没有法定管辖规定?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哪些?合议仲裁庭能否由5个人组成?仲裁庭意见不一致怎么办?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中有一条,“没有仲裁协议的”,既然没有协议,怎么能有仲裁?下面为您详细解答这些仲裁制度高频考点。 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哪些? 仲裁协议一经有效成立,即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有效的仲裁协议将排除的司法管辖权;仲裁协议是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案件的基础,是仲裁庭审理和裁决仲裁案件的依据;仲裁协议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一、精准考点采集 1、仲裁有三项基本制度:协议仲裁制度、或裁或审制度、一裁终局制度。 2、仲裁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口头方式达成的仲裁意思表示无效。 3、仲裁协议的内容和效力要掌握。 4、申请仲裁的条件: ①有仲裁协议; ②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③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5、仲裁庭的组成要掌握。 6、仲裁中的和解与调解要理解掌握。 7、申请撤销裁决主要理解记忆法定事由。 8、仲裁裁决的执行和不予执行要掌握。 二、高频答疑点 1、仲裁有没有法定管辖规定? 答:仲裁没有法定管辖的规定,因此当事人选择仲裁委员会可以不受地点的限制、但必须明确、具体。 2、合议仲裁庭能否由5个人组成? 答:合议仲裁庭由3名仲裁员组成,当事人双方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1名仲裁员,第3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3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 3、仲裁庭意见不一致怎么办? 答:仲裁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4、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中有一条,“没有仲裁协议的”,既然没有协议,怎么能有仲裁? 答:如一方当事人递交的仲裁协议是假的,后经对方指证,出具证据证明双方没有签订过仲裁协议,即适用这一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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