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中能约定房产归子女所有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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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离婚协议书中能约定房产归子女所有吗问题带来帮助。
离婚协议书中能约定房产归子女所有吗

一、离婚协议书中能约定房产归子女所有吗

房产过户给未成年子女费用只需要一定的工本费,不需要支付其他费用。夫妻之间过户,只需要工本费,不需要缴税的,通常100元左右。夫妻离婚,房产过户给未成年子女。需要当事人先取得住房产权,有住房的房产证契税证明,土地证住房贷款还清,无抵押。由父母一起持有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住房三证,以及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过户手续,重新办理子女名字房产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能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未成年人的房屋,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监护人代为申请未成年人房屋登记的,应当提交证明监护人身份的材料;因处分未成年人房屋申请登记的,还应当提供为未成年人利益的书面保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能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二、离婚后女方不要孩子需不需要给抚养费

离婚后女方不要孩子需要给抚养费。

离婚后小孩的抚养费的多少和负担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判决。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4.父母双方也能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是,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二条

父母双方能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是,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父母离婚后房子是否能过户给孩子

能过户给孩子。

父母离异后,能在住房贷款还清,无抵押,有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的前提下,协商把住房产权归夫妻任何一方或办理过户给子女。

如果是直系亲属,通过赠予或买卖的方式进行过户。夫妻双方需要携带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和离异协议。

而孩子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情况证明。未成年子女还需要出生医学证明,并由父母代替签字办理过户。

最后,夫妻双方能到该住房所属的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的过户手续。完成这些手续后,父母就能把房子过户给孩子。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离婚协议书中能约定房产归子女所有吗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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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离婚协议有效并不意味着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处理的约定可以得到的支持。关于夫妻离婚时协议约定房子归子女所有能否反悔的问题,法学理论界存在两种观点:  有人认为:离婚协议的主体是夫妻,具有身份关系,该协议的效力认定不应适用合同法,而婚姻法并不否定这种约定的合法性。鉴于夫妻协议离婚时所签订的协议系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当事人对房产的处分行为亦不违反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九条的规定,针对这类案件的诉讼,如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这种观点的结论是:不能反悔。  也有人认为:离婚协议的主体虽然是具有身份关系的夫妻,该协议有关身份关系的约定不适用合同法,但协议有关财产的处分系平等民事主体的自由约定,在婚姻法没有特别规定的前提下,应受合同法调整。鉴于此,夫妻离婚时协议约定房产归子女所有,在法律性质上来说,应当是赠与。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也就是说夫妻任何一方在房产过户之前都可以随时撤销赠与。但有二点除外:

一,经过公证的协议不可撤销;

二,即使是公证过的协议,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也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如果此时赠与人已经完成了财产的权利转移,即办理完房屋过户手续,此时的赠与一般不可撤销。因此,这种观点的结论是:在房屋过户之前可以反悔,但需夫妻双方同意;过户之后不能反悔。  律师认为,我国《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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