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非法营运罪是不存在的,但是有非法经营罪,应当是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来处罚,非法经营者可能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2、非法经营罪量入罪金额是可能为二万元、五万元、亦或者也有可能为二百万元等。
(1)若是因为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许可证明,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涉嫌犯非法经营罪,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涉嫌犯非法经营罪量。
(2)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涉嫌犯非法经营罪量。
(3)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涉嫌犯非法经营罪量。
二、非法经营罪是行为犯吗?
1、非法经营罪是行为犯
行为犯和结果犯属《刑法》理论对犯罪既遂形态的区分,但《刑法》对非法经营罪是属于“行为犯”还是“结果犯”没有明确规定。因此以非法经营罪属行为犯,进而以行为犯的既遂标准认定连某的行为已属犯罪既遂,其法律依据难称充分。
2、非法经营罪中的非法经营行为应是一个包括收购、运输、销售等一系列行为的复合行为,其核心在于销售。
烟草专卖制度的核心在于控制“卖”,如非法烟草制品尚处于生产、运输途中,其只是对烟草专卖制度造成了一种可能的潜在威胁,只有当其进入交易和销售环节,才会对烟草专卖制度造成实质上的危害。将违法运输卷烟后果与违法生产、销售卷烟所造成的后果等量齐观,不做任何区分,难以做到罪、责、刑相一致。
三、非法经营罪与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区别是什么?
非法经营罪与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区别包括侵犯的客体不同、犯罪对象不同、客观方面表现不同等。
1、侵犯的客体不同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客体要件为国有公司、企业的财产权益以及国家对公司的管理制度。非法经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依法管理市场的秩序。
2、犯罪对象不同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犯罪对象是国有公司、企业的正常营业机会。非法经营罪的犯罪对象为国家限制买卖的物品。
3、客观方面表现不同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需要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经营罪则不需要,另外行为方式也有诸多不同。
4、犯罪主体不同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非法经营罪则是一般主体且可以是单位。
非法经营的根据我国法律当中的规定,如果情节严重的将是会按照非法经营罪来进行刑事处罚的。上海非法营运罪怎么处罚,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当中已经给出了明确的解答。看完本篇文章内容,如果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问题,会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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