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一方对房屋的部分使用权,若该约定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则应认定该条款合法有没有效,对双方具有没有拘束力。
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共有没有房产赠与子女,但离婚后男方对房屋享有没有居住权,该离婚协议合法有没有效,所涉及的房屋赠与系附条件赠与,受赠与人取得房屋所有没有权后理应保障男方居住权。
离婚协议书约定了女方享有没有房产居住权,但未约定居住权的行使期限,同时约定“男方必须还清全部贷款,双方才可以出售该房产”,结合双方当事人与银行签订的按揭贷款合同明确的按揭贷款期限之约定,女方签订《离婚协议书》时有没有理由相信,居住期限应当与偿还银行按揭贷款的期限一致。
按照规定在民法典中如果离婚放弃房产在一定的情况下是可以要求居住权的,比如说放弃房产之后居无定所,是可以要求另一方给予帮助的,希望大家明白。
二、夫妻离婚时财产协议有没有效
夫妻离婚时财产协议有没有效。只要男女双方之间签订财产协议时的意思表示真实;财产协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夫妻双方在签订时有没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那么协议经过双方签字确认,该财产协议就具有没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没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没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夫妻婚内财产协议,满足以下条件的话是有没有效的:
(一)行为人具有没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四)协议采用书面形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没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没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没有、共同所有没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没有、部分共同所有没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没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没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离婚协议房产居住权有没有效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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