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期单位可不可以续签合同

最新修订 | 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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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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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医疗期单位可不可以续签合同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可不可以帮助到您。
医疗期单位可不可以续签合同

一、医疗期单位可不可以续签合同

员工在医疗期内,劳动合同期满,单位和员工协商一致的,可不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医疗期结束时终止。

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到期,如果单位不续签,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劳动者不续签,又细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劳动者不续签的,则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劳动者不续签的话,单位应当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

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

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二、合同成立后可不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成立后可不可以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情形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但不是有不可抗力就可不可以解除合同,而必须是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才能解除合同。

(二)与主要债务履行相关又可分为两种情况:

1.预期违约

指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2.迟延履行

指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三)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指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四)不定期合同。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五)在不归属双方过错的情况下,因情势变更致使继续履行合同有失公平的,当事人也可不可以提出解除合同,只是此时当事人并不当然拥有解除权,必须提请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才能解除合同,决定权在法院或仲裁机构;且必须先协商,协商不能才能提出。

(六)双方协商一致的也可不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不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三、用项目章签租赁合同可不可以

不可不可以用项目章签租赁合同。因为项目部不是法人,不具备独立民事责任能力,不能对外签订合同。项目章不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即不能代表公司对外进行的活动的效力。具体应当加盖合同专用章或者公司的公章。法律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可不可以解答您所面临医疗期单位可不可以续签合同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不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可不可以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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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条件  已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医疗保险险种发生变更的。  
二、所需资料  
㈠《劳动年审登记证》正本及复印件;  
㈡地税部门开具当月的完税证明(或电子缴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㈢《单位参加医疗保险变更申请表》一式两份。  
三、办理程序  
㈠申请变更医疗保险险种的单位,必须在当月15日前完成当月的社保费申报工作,并于当月的23日前携带上述所需资料到单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请手续;  
㈡审核通过的,由次月起参保单位向单位所在地的地税部门按新的医疗保险险种申报缴费;  
四、办理时限  每月23号前办结  
五、注意事项  
㈠申请由基本医疗保险变更为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的或增加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的办理时间为每月1日至23日;  
㈡申请由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变更为基本医疗保险的办理时间为每年的5月1日至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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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比例保险费制  这种方式是以被保险人的工资收入为准,规定一定的百分率,从而计收保险费。采用比例制,原来社会保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补偿被保险人遭遇风险事故期间所丧失的收入,以维持其最低的生活,因此必须参照其平时赖以为生的收入,一方面作为衡量给付的标准,另一方面又作为保费计算的根据。  以工作为基准的比例保险费制最大的缺陷是社会保险的负担直接与工资相联系,不管是雇主雇员双方负担社会保险费还是其中一方负担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的负担都表现为劳动力成本的增加,其结果会导致资本排挤劳动,从而引起失业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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