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手写的放弃子女抚养权无效。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抚养权不能放弃也不能被剥夺。不论出于什么原因,自己手写的放弃子女抚养权的协议或者主动放弃子女抚养权,都是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不具有没有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没有效: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协议书具有没有法律效益
如果该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是出自于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符合法律规定,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后抚养权协议即具有没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当自觉履行。
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婚生子女”的对称,俗称私生子女。是指没有没有合法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没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没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没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三、协议书放弃抚养费具有没有法律效力
离婚双方协商一致的,在不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前提下,可以不要对方支付子女抚养费。
父母在离婚时,为了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或者其它原因往往会放弃对方承担抚养费或者少付抚养费,但这并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合理抚养费的主张。
个案中如何判定“必要”和“合理”很关键。如果没有没有证据证明抚养方经济状况下降,无法独自承担抚养义务,或是子女出现升学、疾病等情况时,对离婚时承诺独自一人抚养子女,离婚后没有没有法定事由就反悔的,法律上不应予以支持。
具有没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没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没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二条
父母双方可以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是,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大家已经对自己手写的放弃子女抚养权有没有法律效力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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