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手写的放弃子女抚养权有法律效力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1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自己手写的放弃子女抚养权有法律效力吗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自己手写的放弃子女抚养权有法律效力吗

一、自己手写的放弃子女抚养权法律效力

自己手写的放弃子女抚养权无效。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抚养权不能放弃也不能被剥夺。不论出于什么原因,自己手写的放弃子女抚养权的协议或者主动放弃子女抚养权,都是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公序良俗的,不具有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协议书具有法律效益吗

如果该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是出自于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符合法律规定,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后抚养权协议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当自觉履行。

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婚生子女”的对称,俗称私生子女。是指没有合法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三、协议书放弃抚养费具有法律效力吗

离婚双方协商一致的,在不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前提下,可以不要对方支付子女抚养费

父母在离婚时,为了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或者其它原因往往会放弃对方承担抚养费或者少付抚养费,但这并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合理抚养费的主张。

个案中如何判定“必要”和“合理”很关键。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抚养方经济状况下降,无法独自承担抚养义务,或是子女出现升学、疾病等情况时,对离婚时承诺独自一人抚养子女,离婚后没有法定事由就反悔的,法律上不应予以支持。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二条

父母双方可以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是,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自己手写的放弃子女抚养权有法律效力吗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4.4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29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自己手写的放弃子女抚养权有法律效力吗
一键咨询
  • 136****224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540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016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651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646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562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047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225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271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411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20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53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76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01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00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自己手写的放弃子女抚养权有效吗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自己手写的放弃子女抚养权有效吗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放弃抚养权声明书有法律效力吗
[律师回复] 对于放弃抚养权声明书有法律效力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无论婚姻关系存续期内还是离婚后父母均有抚养孩子的法定义务。婚姻关系存续期内无能力抚养孩子的父母可将孩子给具备收养条件的收养人。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办理收养登记后孩子与生父母丧失父母子女关系终止,放弃抚养权的协议有效
离婚后双方协商变更抚养关系,可签订相应的协议,由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放弃对孩子的直接抚养权利,协议签订后由确认效力,或者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十六条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
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自己手写的放弃子女抚养权是否有效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自己手写的放弃子女抚养权是否有效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9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民法典中自己手写的放弃子女抚养权有效吗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民法典中自己手写的放弃子女抚养权有效吗,签完婚内财产协议可以反悔吗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女方放弃抚养权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女方放弃抚养权协议书 甲方:(男/女方) 身份证号:电话: 住所: 乙方:(女/男方) 身份证号:电话: 住所: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的协商,现就双方离婚后放弃孩子抚养权等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被抚养人,男/女,现年岁,原由男/女方抚养。 双方协商同意自年月日起,儿子/女儿随男方生活,其抚养权归男方。 二、被扶养人的抚养费及支付方式 1、抚养费: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由女方每月付给_________方_________元作儿子_________的抚养费(直至满十八岁周岁)。 2、教育费、医药费、生活费,由方负责(或由男方垫付后,双方各承担一半)。 3、女方应于每月的1-5日前将孩子的抚养费汇至男方指定的银行帐号。 三、探视(望)权 1、男/女对孩子享有探望权。 2、探望时间及方式: 3、探望之前,必须先经与男方电话联系。探望期间,要保证孩子的安全及身心健康、愉快。 四、如遇其它未尽事宜或应时事宜,按照一切有利于孩子的原则,互谅互让,协商解决。 五、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一份交派出所办理孩子的户口迁移手续。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民法典中自己手写的放弃子女抚养权有效吗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民法典中自己手写的放弃子女抚养权有效吗,签完婚内财产协议可以反悔吗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放弃遗产公证的法律效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的,应当在继承的财产范围内承担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继承人放弃遗产继承的,可以不必承担债务人生前的债务。 继承人放弃遗产继承并进行了公证,公证后,继承人就失去了遗产继承的权利,同时,继承人也不承担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问题。 放弃遗产继承公证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一、必须由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亲自去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 二、申请办理时需提交一下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有关所要继承的遗产的证明,如房产证等。 3、申请人和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 4、放弃遗产继承权声明书(须在公证机关公证员面前当场书写并签名)。 三、申请人填写放弃继承权公证申请表。 附: 《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声明人:×××,女,×年×月×日出生,现住××××。身份证号:×××。我祖籍××××××,我父亲×××于××××年死亡,我父亲×××与母亲×××在×××××××××有房产一套,现我声明,对我父亲×××的遗产,我自愿放弃继承权。 声明人:×××(签名) 年 月 日 放弃遗产继承公证书的撤销: 有些继承人在做了放弃遗产继承的公证之后又反悔自己的放弃行为,想重新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这种情况在我国一般是不被允许的。 1、可撤销包含违法内容的放弃遗产继承公证书。 这种情况是指放弃遗产继承的公证书的内容包含不合法性,这是公证书本身的问题导致的效力问题。 2、继承人在遗产继承前或遗产纠纷诉讼中反悔的,人民可依据具体详情来处理。 已做了放弃遗产继承公证的,一般情况是不可撤销的,但是在上述情况下,继承人提出反悔的,可由人民来定夺是否允许其反悔。
放弃抚养权协议有效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放弃抚养权协议是否有效
“自愿放弃孩子抚养权”的承诺条款,与法律规定相悖,对孩子的抚养权既是权利也是义务,不能被剥夺,但也不能放弃,因此关于自愿放弃孩子抚养权的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相关知识
关于孩子抚养权判决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问题,规定在《婚姻法》的三十六条和三十七条,大体精神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最高人民在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三日发布了《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该意见较为详细地规定了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处理孩子抚养问题的意见。
1、什么情况下,将孩子抚养权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二、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三、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女方可能性较大。

四、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五,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汹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

六、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七、十周岁以上的孩子愿意随母亲生活的。
2、什么情况下,将孩子抚养权判归男方的可能性较大

一,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二,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三,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

四,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

五,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的。

六,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
放弃抚养权协议有效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放弃抚养权协议是否有效
“自愿放弃孩子抚养权”的承诺条款,与法律规定相悖,对孩子的抚养权既是权利也是义务,不能被剥夺,但也不能放弃,因此关于自愿放弃孩子抚养权的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相关知识
关于孩子抚养权判决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问题,规定在《婚姻法》的三十六条和三十七条,大体精神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最高人民在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三日发布了《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该意见较为详细地规定了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处理孩子抚养问题的意见。
1、什么情况下,将孩子抚养权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二、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三、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女方可能性较大。

四、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五,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汹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

六、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七、十周岁以上的孩子愿意随母亲生活的。
2、什么情况下,将孩子抚养权判归男方的可能性较大

一,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二,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三,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

四,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

五,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的。

六,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9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自己手写的放弃子女抚养权有没有法律效力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自己手写的放弃子女抚养权有没有法律效力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承诺放弃抚养费有效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的数额的合理要求。
王某与李某原系夫妻,于12月生育女儿王某某。后王某与李某协议离婚约定:双方自愿离婚;王某某由王某抚养并负担抚养费,王某放弃要求李某支付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自行分割完毕等。6月,王某某李某要求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审理后认为,李某与王某协议离婚时对子女抚养问题的约定具有约束力,王某某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王某作为直接抚养方承担抚养费已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故驳回王某某的诉讼请求。王某某要求李某给付抚养费在具备法定条件后,可另行主张。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王某某在父母离婚后要求李某增加抚养费是否符合给付条件?笔者认为,王某某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增加抚养费的合理事由,因此李某不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理由如下:

一,王某与李某协议离婚中对子女抚养问题的约定,合法、有效,且属蕴含道德义务的约定,均应恪守履行。该约定,一方面对子女而言,是父母双方如何承担抚养义务的权利处分,并非免除对子女抚养义务,故未损害子女利益,具体到本案,李某显然也不属于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形。另一方面,对王某与李某而言,即使在双方离婚的情况下,仍共同享有对女儿的监护权,双方有权对抚养问题作出合理安排。

二,子女在父母离婚后要求增加抚养费应具有正当理由。关于增加抚养费的条件,最高人民在《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离婚子女抚养意见》)中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由下列情形之
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时,应具备必要性与合理性的基本前提,符合增加条件方可获得支持。不能举证证明符合增加条件的,就不能因此获得支持。

三,王某某及其法定代理人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原定抚养费用的负担导致不能维持当地生活水平的合理事由,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法律设定监护制度的本意,在于无行为能力人不能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必须由监护人协助或直接由监护人实施。在此类无行为能力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案件的背后,往往蕴含直接抚养方的意思表示。在司法实践中,一方为了达到离婚目的对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进行协议后,转而以子女名义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情况也并不鲜见。若轻易改变离婚双方的协议,既不符合意思自治的法律理念,也违背婚姻法的立法宗旨。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29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再保险人放弃代位权的效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实践中,针对再保险人来说,再保险人放弃代位求偿权大致有以下两种情形,现将其法律效力分述如下:
1、保险事故发生后, 再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前,再保险人放弃代位权
原保险中,保险人放弃代位求偿权,也就放弃了从第三人处索赔所得的利益,该利益既已被保险人所明示放弃, 理当恪守坚持,否则不仅有违保险人之真实意思表示和诚实信用的基本理念,也有悖于保险法的“禁止反言”(Estoppel)原则。另外,保险人在明示放弃代位求偿权时,自然预计到被保险人可能因此获得双重补偿。但保险人的弃权,相当于保险人将本属于自己的利益拱手让与被保险人,其性质当属民事赠与关系。被保险人对这一赠与享有选择权,他既可以放弃赠与(取得保险金后不向第三人继续索赔),也可以接受赠与(向第三人请求损害赔偿)。也就是说,保险人以这种方式放弃代位求偿权,其利益应归属与被保险人,第三人无权从保险合同双方的约定中获得利益。被保险人不仅可以获得保险赔偿,还有权依法向负有责任的第三人索赔,第三人不得以保险人放弃代位求偿权对抗被保险人依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索赔权。虽然在此情况下,被保险人有可能就同一损失获得两次赔偿,但这是由于保险人将自己的权利赠与被保险人的结果。
同样道理,再保险下, 保险事故发生后, 再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前,再保险人向原保险人明示放弃代位权。再保险人在对原保险人进行赔偿后,原保险人也获得了由于再保险人的弃权而享有的利益,原保险人具有处分权,原保险人可以向第三人请求损害赔偿,范围为再保险人对第三人的代位求偿权。此时第三人不能以保险代位求偿权的范围的“损害填补”原则来向原保险人行使再保险人的这一权利提出抗辩,严格说来,这已不是单纯的保险法律关系,而牵涉到受赠人对赠与标的的处分问题,因此与所谓保险的基本原则无关。加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也不应当因原保险人是否再保而受影响,法律也不允许发生原保险人投保但加害人受益之不公平现象的产生,因此如果再保险人放弃代位求偿权,其利益归属应置于原保险人的手中。事后,如果原保险人也放弃了其这部分代位求偿所得的利益,则该利益应转归原被保险人的手中,理论上可以视为原保险人又将该部分利益再渡转让给原被保险人,是再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的连续赠与,因此不应减轻责任第三人的赔偿责任。无论何种情形,保险代位求偿权的放弃都不能使第三人受益,否则将会与这一制度的基础相违背。
2、再保险人在向原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放弃代位求偿权
再保险实务中,无论由原保险人统一行使代位求偿权,还是再保险人在例外情形下直接行使求偿权,再保险人都有可能以消极行为放弃其代位求偿权。无论原保险人还是再保险人,他们行使代位求偿权的直接目的,是为了减轻因保险赔付而受到的损失。因此,在有意采取措施行使代位求偿权时,他们必然会遵循经济原则,他们往往要考虑第三人的经济状况、受偿的可能性、采取措施所需的诉讼费用等,如果他们认为第三人经济状况不佳,无力支付其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或者以诉讼形式代位求偿成本过高以致得不偿失,就可能不采取任何措施行使代位求偿权。这样诉讼时效过后,各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就不再受到法律的保护。
在上述情况下,这是对负有赔偿责任的第三者做出的意思表示,应当认为各保险人全部放弃或者部分放弃了包括实体权利在内的保险代位权,可视为各保险人免除或者减轻了第三者因给保险标的造成损失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原被保险人无权就各保险人放弃的权利向第三者要求赔偿。很明显,各保险人以这种方式放弃代位求偿权,其利益应归属于第三人。对于原被保险人的索赔,第三人可以其求偿权已为各保险人所代位为由进行抗辩。第三人之所以得以逃避自己的法律责任,是因为其债权人各保险人怠于行使债权,并不违反法律的公平。因此, 再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放弃代位求偿权的,相当于再保险人免除了第三人就再保险代位求偿所应承担的债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子女抚养 > 自己手写的放弃子女抚养权有法律效力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