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财产不够清偿债务房产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2-19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5人
专家导读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离婚时财产不够清偿债务房产怎么办问题带来帮助。
离婚时财产不够清偿债务房产怎么办

一、离婚时财产不够清偿债务房产怎么办

离婚时财产不够清偿债务的,房产有可能会被拍卖。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房改房离婚时房产怎么分配

在司法实践中,离婚案件中对待房改房的态度比较特殊,因为当事人可能对该房屋没有产权或者没有完整的产权,如果双方协商不成有争议的,人民法院也不会擅自对该房屋归属进行判决,而是暂时性的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直到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取得上述房屋的所有权后,仍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但需要注意的是,由于职工在购买公房时候的价格是受到国家房改政策的调整,根据国务院房改房改革政策,以标准价购买的公有房屋,在将标准价与成本价或者市场价之间的差价补足后,房屋的所有权就可以归于个人。因此,在当事人完全购买前,当事人即便获得产权也只能拥有部分产权,比如占有权、有限处分权和收益权,这些权利可以继承也可以再符合条件后出售,但是个人只可以享有自己的产权比例,政府和单位还占有一部分。

因此,当事人在获得完整产权后,基本上是依据自己或者夫妻双方的工龄、职务条件等因素进行折算,那么在分割时候也需要将隐含在房改房价格中的福利政策进行物质化折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离婚时债务应当怎么清偿

离婚时如果有债务,应区分债务的种类而确定清偿责任。

1、如果是为夫妻共同生活所欠债务,无论是以夫妻名义还是个人名义,双方均有偿还责任,在离婚时以共同财产清偿,具体怎么承担双方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不过就对外债务而言,夫妻之间也可以对此作出债务承担的约定,但只是对夫妻之间有效,对外即对债权人不产生效力,除非债权人同意按夫妻之间的债务承担才对债权人有效。

2、如果属于一方个人债务的,则由一方自己承担偿还责任。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离婚时财产不够清偿债务房产怎么办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7k字,预估阅读时间13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78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离婚时财产不够清偿债务房产怎么办
一键咨询
  • 150****55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240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77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446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386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432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818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535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8****132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20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248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168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716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051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56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宿迁156****555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34****9085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52****3586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夫妻债务能够用个人财产清偿吗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能够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夫妻债务能够用个人财产清偿吗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债权债务
企业破产清算不够清偿债务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企业破产清算不够清偿债务怎么办问题解答如下,
1、根据《公司法》第187条的规定: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
可以要求进行破产清算时优先支付员工赔付。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
其中第四十六条也有规定: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由此可见,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劳动者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自行到期终止,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等规定,要求企业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最近一段时间,我的公司由于资金紧张向银行申请了多笔贷款,我想知道企业破产清算不够清偿债务怎么办?
[律师回复] 破产清算顺序
我国《企业破产法》第113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是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是普通破产债权。
若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由此可见,即使公司已经进入破产程序,相对于企业所欠税款和无担保的普通债权,公司也应当优先支付职工工资、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金、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金和经济补偿金。
如果公司老板虚构“公司破产”的事实,则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情形,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或向法院起诉解决争议。
除此之外,与解除劳动合同一样。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资产不够清偿债务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资产不够清偿可以申请破产。 破产财产清偿的先后顺序是: 1. 破产费用 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2. 共益债务 共益债务是指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 共益债务包括: (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即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 (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 (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夫妻债务能够用个人财产清偿吗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夫妻债务能够用个人财产清偿吗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债权债务
企业破产清算不够清偿债务该如何办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企业破产清算不够清偿债务怎么办
1、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可以要求进行破产清算时优先支付员工赔付。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
其中第四十六条也有规定: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由此可见,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劳动者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自行到期终止,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等规定,要求企业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二、无法清算的法律后果
依照公司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二)》中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及时成立清算组或者清算组没有尽到相应职责的,应当承担以下的法律后果:
1、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股东应在造成损失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2、股东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的,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股东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的,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清算,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三、破产债权怎么进行申报
1、应申报的破产债权的范围。破产法(试行)第三十条规定:“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为破产债权。”如果债权人未依法律的规定申报债权,则其程序法与实体法上的权利均归于消灭,即债权不复存在。破产法(试行)第九条规定:“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
2、申报破产债权的期限。申报破产债权的期限是指法律规定或指定的债权人向或其指定机关申报债权的期间。破产法(试行)第九条规定,人民应当在受理破产案件后10日内通知债务人并发布公告。人民在收到债务人提交的债务清册后10日内应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债权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1 个月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在破产公告后3个月内向人民申报债权。
3、申报破产债权的内容。破产法(试行)第九条规定,债权人在申报债权时,应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这些证明材料应包括申报债权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债权的内容和原因、债权的性质等。
4、接受破产债权申报的机关。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向法律规定的机关为之。否则,不发生债权申报的效力。破产法(试行)第五条规定:“破产案件由债权人所在地人民管辖。”
5、破产债权申报的效力。破产债权申报发生两方面的效力:
(1)取得参加破产程序并行使权利的资格和权利,如表决权,依破产程序接受债权清偿的权利等;
(2)债权的诉讼时效因破产债权申报而中断。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678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企业破产清算不够清偿债务要怎样办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企业破产清算不够清偿债务怎么办
1、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可以要求进行破产清算时优先支付员工赔付。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
其中第四十六条也有规定: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由此可见,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劳动者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自行到期终止,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等规定,要求企业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二、无法清算的法律后果
依照公司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二)》中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及时成立清算组或者清算组没有尽到相应职责的,应当承担以下的法律后果:
1、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股东应在造成损失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2、股东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的,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股东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的,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清算,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三、破产债权怎么进行申报
1、应申报的破产债权的范围。破产法(试行)第三十条规定:“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为破产债权。”如果债权人未依法律的规定申报债权,则其程序法与实体法上的权利均归于消灭,即债权不复存在。破产法(试行)第九条规定:“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
2、申报破产债权的期限。申报破产债权的期限是指法律规定或指定的债权人向或其指定机关申报债权的期间。破产法(试行)第九条规定,人民应当在受理破产案件后10日内通知债务人并发布公告。人民在收到债务人提交的债务清册后10日内应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债权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1 个月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在破产公告后3个月内向人民申报债权。
3、申报破产债权的内容。破产法(试行)第九条规定,债权人在申报债权时,应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这些证明材料应包括申报债权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债权的内容和原因、债权的性质等。
4、接受破产债权申报的机关。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向法律规定的机关为之。否则,不发生债权申报的效力。破产法(试行)第五条规定:“破产案件由债权人所在地人民管辖。”
5、破产债权申报的效力。破产债权申报发生两方面的效力:
(1)取得参加破产程序并行使权利的资格和权利,如表决权,依破产程序接受债权清偿的权利等;
(2)债权的诉讼时效因破产债权申报而中断。
资产不够清偿债务怎么处罚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资产不够清偿可以申请破产。 破产财产清偿的先后顺序是: 1. 破产费用 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2. 共益债务 共益债务是指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 共益债务包括: (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即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 (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 (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
如何处理资产不够清偿债务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资产不够清偿可以申请破产。 破产财产清偿的先后顺序是: 1. 破产费用 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2. 共益债务 共益债务是指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 共益债务包括: (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即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 (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 (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8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夫妻债务能够用个人财产清偿吗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夫妻债务能够用个人财产清偿吗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如何处理资产不够清偿债务?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资产不够清偿可以申请破产。 破产财产清偿的先后顺序是: 1. 破产费用 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2. 共益债务 共益债务是指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 共益债务包括: (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即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 (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 (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678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债务人死亡遗产不够清偿债务要怎样办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债务人死亡遗产不够清偿债务要怎样办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债务人死亡以后,债务是没有消失的,死者生前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从死者遗产中偿还。继承人在继承死者遗产的同时,也负有清偿债务的义务。
无论债务人是失去民事行为能力还是死亡了,其应承担的债务都从其财产中清偿。那债权人应该怎么讨债呢像碰到债务人死亡的情况,债权人可从债务人的遗产中获得清偿。因为《继承法》第33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如果债务人的遗产已经分割了,债权人则可要求债务人的继承人按各自继承财产的比例清偿债务。
债务人死亡后追要债务:
1、向死者的配偶追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你不知道死者和他配偶之间存在婚姻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约定,就可以向死者的配偶要求付款。
2、死者生前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从死者遗产中偿还。继承人在继承死者遗产的同时,也负有清偿债务的义务。除非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那么死者生前的债务应由其他继承人负责偿还。因此,你还可以要求死者的继承人及家庭成员在继承的财产范围内清偿死者债务。
3、其他人愿意偿还的,谁愿意谁还。
《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债务人死亡遗产不够清偿债务该怎样办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债务人死亡遗产不够清偿债务该怎样办问题解答如下, 债务人死亡以后,债务是没有消失的,死者生前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从死者遗产中偿还。继承人在继承死者遗产的同时,也负有清偿债务的义务。
无论债务人是失去民事行为能力还是死亡了,其应承担的债务都从其财产中清偿。那债权人应该怎么讨债呢像碰到债务人死亡的情况,债权人可从债务人的遗产中获得清偿。因为《继承法》第33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如果债务人的遗产已经分割了,债权人则可要求债务人的继承人按各自继承财产的比例清偿债务。
债务人死亡后追要债务:
1、向死者的配偶追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你不知道死者和他配偶之间存在婚姻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约定,就可以向死者的配偶要求付款。
2、死者生前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从死者遗产中偿还。继承人在继承死者遗产的同时,也负有清偿债务的义务。除非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那么死者生前的债务应由其他继承人负责偿还。因此,你还可以要求死者的继承人及家庭成员在继承的财产范围内清偿死者债务。
3、其他人愿意偿还的,谁愿意谁还。
《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债务不够清偿怎么办,债务不足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资产不够清偿可以申请破产。 破产财产清偿的先后顺序是: 1. 破产费用 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2. 共益债务 共益债务是指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 共益债务包括: (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即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 (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 (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个人财产能够清偿合伙企业债务吗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个人财产能够清偿合伙企业债务吗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债权债务
资产不够清偿债务的条件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资产不够清偿可以申请破产。 破产财产清偿的先后顺序是: 1. 破产费用 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2. 共益债务 共益债务是指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 共益债务包括: (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即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 (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 (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
财产继承人的债务清偿责任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财产继承人的债务清偿责任问题解答如下, 《继承法》规定,继承权人可以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收入、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等个人合法财产。同时,《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不论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继承权人并非仅仅享有继承或受赠被告继承人合法财产的权利,同时也要在继承的遗产实际价值内承担被继承人税款及债务的清偿义务。
举个例子,杨某某生前拖欠了其名下信用卡透支欠款人民币10万元,其在去世时遗留了银行存款10万元分别由其子杨A、女杨B各继承了5万元。此时,银行可以将杨某某的子女列为被告要求二者分别在5万元的限额内偿还信用卡透支欠款。
高某创办了一粮食加工企业,因企业资金周围困难,高某其以个人名义于2013年4月1日出具借条向朋友李某借款13万元,并约定月利率为10‰。不料,天有不测风云,借款人高某因突发心脑血管疾病于2013年4月去世,其企业资产及其他遗产均由高某妻子及儿子继承。此后,李某持高某出具的借条向其妻及儿子催讨借款,其妻及儿子以“人已去世,无钱还款”为由予以拒绝。李某被迫无奈,只好向提讼,要求继承高某遗产的其妻及儿子偿还债务。
经审理后认为: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高某妻子及儿子继承了其遗产,且所借款项用于了其所办企业的运营,而该笔借款又未超过其遗产的实际价值,故高某妻儿依法应对欠原告李某的债务及其利息承担清偿责任,于是作出前述判决。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8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个人财产能够清偿合伙企业债务吗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能够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个人财产能够清偿合伙企业债务吗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公司财产可否作为债务清偿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股权强制执行时能否执行公司财产用于股东债务清偿  在实践中,经常出现执行公司财产用于清偿股东债务的情形。在司法实践中出现常将股东所入股的公司裁定变更为被执行人或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公司交出被执行人的出资财产。因不当的执行工作给公司运转造成不利,也损害了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在于没有明确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的区别,即物权与股权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的“有限”的其中两个特征是:股东对公司债务在出资额限度内承担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与股东个人相分离的法人人格。可以明确地说,公司股东的出资和这种出资投入所形成的公司资本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公司股东的出资是转移所有权的法律行为,股东一旦把自己的财产投入公司,就丧失了其所有权,而取得相应的股权。公司拥有股东出资形成的公司资本的所有权。公司资产既非某一股东的个人财产,也非全体股东的共有财产,而是公司自身的财产。公司财产的支配权只能由公司行使,任何一个股东虽然享有资产受益权,但他不仅不能直接支配整个公司的财产,而且不能直接支配作为其出资的那部分财产。股东个人债务不等于公司的债务,公司不对股东的债务承担责任。  因此,执行公司财产用以股东债务清偿的做法是不妥的。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678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个人资产拍卖不够清偿债务能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被执行人是自然人时,则有参与分配的制度。
参与分配是指在执行程序中,已经取得金钱债权执行根据但未申请执行的债权人,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或者其他组织的全部或主要财产已被因执行金钱给付的生效法律文书而查封、扣押或者冻结,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或其他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况下,在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执行前,申请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参与分配的一种财产分配方式。参与分配制度本质上体现了债权平等原则,在确保执行效率的同时,尽可能实现债权的平等受偿,是一个强调个别执行,效率优先的制度。
参与分配制度原则上只适用于公民和其他组织,其他组织包括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等。
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条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认定其具备破产原因:
(一)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二)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相关当事人以对债务人的债务负有连带责任的人未丧失清偿能力为由,主张债务人不具备破产原因的,人民应不予支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财产分割 > 离婚时财产不够清偿债务房产怎么办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