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后一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可以找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抚养费给付义务。
2、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3、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二、离婚一方是否有理由不出抚养费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后不抚养子女的一方有特殊情形,是可以不支付抚养费的。一般来说,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1.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来源,则仍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
3.直接抚养子女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在这种情况下,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所承担的抚养费数额可以相对减少。但继父或继母不愿抚养的,生父或生母的给付数额不能减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二条
父母双方可以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是,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离婚一方不出庭如何办
在离婚案件中,起诉离婚后,如果被告不出庭,不能适用一般案件中缺席判决的规则。一般案件中的缺席审判规则是,被告不到庭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仅审查原告提供的证据和陈述的事实,被告不出庭即意味着放弃质证、答辩权利。
因此在一般案件中,如果被告不出庭,人民法院很可能会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但起诉离婚的案件中,由于判决内容涉及是否解除夫妻婚姻关系,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可以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是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但如果被告不出庭说明事实,法院仅根据原告的陈述和提供的证据,很难判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而且离婚案件很可能还涉及财产分割问题,家庭财产的事实情况在只有一方出庭的情况下也很难查明。更加重要的是,离婚判决一旦做出并生效,双方婚姻关系就已经结束,离婚判决不得申请再审,这种不可逆性决定了即使被告不出庭,人民法院也不能仅通过审查原告提供的证据和陈述的事实来做出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离婚一方不给抚养费咋办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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