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人代表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公司不履行生效裁定的,法院可以扣留法定代表人或者限制其入境、出境;公司、企业是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再担任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被撤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在刑事法律关系中,公司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定罪处罚。
法定代表人是否受到处罚,视具体情况而定。
《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公司债务法人代表是否要承担责任
对于公司的债务法人代表不需要承担责任。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其全部财产承担责任,法人代表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但如果公司债务是因为法定代表人的故意或者重过失导致的,或者法人代表是公司股东,且存在下列情况的,则法人代表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虚假出资。
二、抽逃出资。抽逃出资是指在公司验资注册后,股东将所缴出资暗中撤回,却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一种欺诈性违法行为。
三、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三、分公司法人要承担责任吗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分公司只有负责人,分公司负责人在法律上有对外代表分公司进行签约的权利,分公司负责人的签字一般亦对分公司具有约束力。分公司负责人在法律上一般不对外承担责任。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法人代表需要承担哪些责任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