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期限规定有哪些内容

最新修订 | 2024-02-26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行政诉讼期限规定有哪些内容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行政诉讼期限规定有哪些内容

一、行政诉讼期限规定有哪些内容

行政诉讼期限的规定包括: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行政诉讼期限中止的意思是什么

诉讼期限中止,是指在诉讼期限期间的最后6个月,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法定事由消除后,诉讼期限期间为自中止期限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届满的制度。

遇到行政诉讼期限中止的公民可以在消除障碍后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行政诉讼过了期限期会怎么办

行政诉讼过了期限期的,当事人将会丧失胜诉权,此时即使向法院提出诉讼法院也不会受理。

行政诉讼需要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行政诉讼期限规定有哪些内容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9k字,预估阅读时间10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78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行政诉讼期限规定有哪些内容
一键咨询
  • 133****675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67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403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653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77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671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722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621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237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582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072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672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585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374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20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行政诉讼证据规则全文内容
在行政诉讼中,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经庭审质证。未经庭审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规定: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材料:1、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2、以偷拍、偷录、窃听等手段获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材料。3、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
10w+浏览
行政类
行政诉讼监督的内容有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行政检察监督的方式: 从行政诉讼的立法目的出发,根据我国的性质、地位和目的任务,行政检察监督的方式应当既包括提讼,又包括参加诉讼,主要理由如下: 第一,我国行政诉讼法第10条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行政诉讼法在总则中用专门的条文规定,其目的就在于行政检察监督是全方位、多角度的,是实施全面的、完整的法律监督,而不是局部的、有限的法律监督。不仅要监督审判结果——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而且还要监督诉前的行为和诉讼的全过程。如果行政检察监督的方式仅限于事后的抗诉监督则不符合行政诉讼法第10条的立法精神,在实践中不利于行政检察监督活动的全面开展。 第二,由于行政纠纷的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不平等,在行政相对人不敢或无力提讼的情况下,行政相对人就会被迫放弃诉权或改变自己的诉讼请求,对的行政违法责任就难以追究。由提讼,就可以有效地保护行政诉权的行使,全面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为了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必须实行全面的行政检察监督方式。在现实生活中普遍存在着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了不特定群体的合法权益,而出现无人就全部损害提讼的情况。此外,为了逃避当被告,以牺牲国家利益为代价,降格执法,这种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不仅侵犯了相对人的合法利益,而且使国家社会公共利益遭受损害。在上述这两种情况下,必须对行政诉讼实行全面的行政检察监督。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行政诉讼时效规定有哪些内容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行政诉讼时效规定有哪些内容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行政类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具体内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行政诉讼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诉讼受案的范围,可以分为正面举例、侧面排除和笼统性规定。
1、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正面举例行政诉讼法对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正面举例,主要规定是源自《行政诉讼法》第11条。
a.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b.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c.认为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d.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颁发许可证和执照,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e.申请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f.认为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g.认为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h.认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2、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侧面排除行政诉讼法对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侧面排除,主要规定来源于《行政诉讼法》第12条。
a.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b.行政法规、规章或者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c.对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d.法律规定由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3、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笼统性规定行政诉讼法对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笼统性规定,主要规定来源于《行政诉讼法》第2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和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提讼。
3、其他法律的特殊规定其他法律规定了在某些情况的案件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如该项规定自然人或者单位对做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时,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小结:行政诉讼因其主体的特殊性,其案件范围也受到很大的局限。然而正是一方主体为,才使得人们不敢诉讼。但是只要我们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和相关证据,相信我们的权益能得到保护的。
快速解决“行政类”问题
当前678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我现在在法院处理行政复议的问题,问一下大家关于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规则主要是什么的呢?
[律师回复]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8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行政诉讼时效规定有什么内容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行政诉讼时效规定有什么内容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行政类
关于两限房的问题我想问下各位律师,2016两限房出售政策有些什么内容?两限房的购房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两限房选房需要注意的问题:
1、合理的面积配比
如今大部分购房者已经懂得,住房面积的单纯扩大并不代表拥有高水平的生活质量,合理的住房面积配比是关键。即使是一室户,如果面积配比通过装修合理化,那么生活质量就会得到改善。辅助房间面积比主要包括:厨房面积占房间总面积的11%至13%,贮藏空间的面积占房间总面积的10%,卫生间占套型面积的8%至11%。
2、紧凑的结构观念
结构观念是评价住宅优劣的最重要的标准之一,同样面积的住宅可能会因房屋结构的不同而产生很大差异,不同面积的住宅也这个问题。
一般情况下,起居室、卧室、卫生间、厨房、餐厅是组成住宅结构的五项基本要素。这五种要素有其低限面积标准。小康住宅:起居及餐厅14.7平方米,主卧双人卧11平方米,次卧或单人卧7平方米,厨房5平方米,卫生间4平方米。有这样一个面积标准并不意味着将它的简单相加便是一个紧凑而不失舒适的居住环境,还需进行优化组合,其中还有布局问题,如动静分区、使用效率等。
3、潜在的投资价值
拥有一套住宅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真正使用起来便是十年乃至几十年。尤其随着住房贷款制度的推行,很多人拥有住宅的居住时间相对延长。购房者应注意今后使用中有可能出现的人口变化,以及居住设施的发展。即使现在所买的房型是比较超前的,也应考虑随着变化因素的出现,房型功能结构是否有继续改进的余地。只有可持续发展的住房,才能随着时间的推移不但能保值而且还有利润。
对于生活在市场经济时代的人来说,购房无疑包含了投资的含义,购什么样的房如买什么样的股票一样不得不有投资观念。
二、选房流程
A、特别提示 你一定要早去 比如让你17日上午10:00到,你一定要提前一小时,因为前后可能会有弃选的,而造成加快选房。
B、10个人一组进入选房现场,每组二个人,开发商会让你先选5套房(全二居、全三居),但签字是只能选一套 (10组人中就是比速度了,一定要快,户型图要早选好了)。
C、签选房单后,确定付款方式(公积金首付10%、商贷首付30%、)现场有咨询人员。
D、大约一周后,开发商会打电话给你让你交首付,同时签定购房合同。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678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我同学几年前签的合同出了问题,想请问一下律师那个关于多年未签合同诉讼期限方面的内容
[律师回复]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法律对诉讼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
  根据以上的规定可以得知,合同纠纷作为民事纠纷中的一种,一般来说,适用两年的诉讼时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例如,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及合同法第129条规定,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行政赔偿诉讼的内容
行政赔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的侵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根据赔偿请求人的诉讼请求,适用《行政诉讼法》的一般规定以及《国家赔偿法》的特别规定及有关司法解释,裁判赔偿争议的活动。
10w+浏览
行政类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8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行政诉讼回避规定都有什么内容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 审判人员认为自己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应当申请回避。
10w+浏览
行政类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行政类 > 行政诉讼 > 行政诉讼期限规定有哪些内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