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写借条的时候要注意哪些细节

最新修订 | 2024-02-23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书写借条的时候要注意哪些细节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书写借条的时候要注意哪些细节

一、书写借条的时候要注意哪些细节

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但不一定只要是借条都具有法律效力

书写借条时应注意的事项有:

1、写清出借人借款人全名:实践上出借人与借款人往往关系较密切也不泛亲戚关系;

借款时应写清楚借款人的全名,万一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诉借款人往往会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而被法院拒之门外。

2、借款时约定的还款期限:如借款人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出借人应当在借款到期后2年内向其主张权利。

3、借款时双方约定的利率:实践中有不少债权人误解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头约定而没有写进借条中。事实上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范围内约定利息。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二、写借条有哪些事项需要注意

借条以借款人手写为佳,签名同时应按手印,但要注意书写规范。借条打印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但容易伪造。为了减少争议的出现,写借条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借条上的信息要完备,减少修改的可能。

2、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时,完整保存转账记录,在借条中也表述清楚。

3、借款人落款处最好按指印,增加借款人的唯一性。

4、要使用明确的词语;避免出现“可能”“大概”。

5、借条要双方各执一份,避免一方丢失或者随意修改。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三、借条的诉讼时效的情况是哪些

借条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如果借条约定了还款时间的,则三年的诉讼时效从借条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时间的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请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对于书写借条的时候要注意哪些细节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专业律师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4k字,预估阅读时间14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03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书写借条的时候要注意哪些细节
一键咨询
  • 155****55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048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85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014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570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06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467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061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805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570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4****058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285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341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348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634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书写借条要注意什么细节
注意要准确标明日期 借条不写日期一旦发生了纠纷,事实真相常常难以查清,注意不要用易褪色的墨水书写.注意要认真核对 借条写好后要反复核对,在找别人代写或由对方代写后,对字据要字字斟酌。
10w+浏览
债权债务
买的二手房时候需要注意什么细节
[律师回复] 1、了解该套“二手房”是否属于允许出售的房屋。因为公有住房“房改”售房时,有些单位还保留有优先收购权。所以,一定要征询原产权单位同意所购房屋转让的书面意见,并签章。
2、了解房屋所有权是否真实、完整、可靠。房屋所有权人是否与他人拥有“共有权”关系,房屋有无其他债权、债务纠纷。但最要紧的是,一定要由卖方出示、提供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
3、了解所购“二手房”的准确建筑面积。合同中约定出售房屋的面积应以现在的产权证上注明的为准,其他面积不计在内。此外,还要考察地段、环境、价位和房屋结构、格局、采光条件以及物业管理等相关问题。
4、了解购买“二手房”的程序。购买“二手房”买卖双方必须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到房屋所在区、县国土房管局市场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已购住房出售登记、过户和缴纳国家规定的税费手续。
5、了解屋内设施的交验细节。有些业主在签订合同时常常口头向客户保证,屋内装修的铝合金门窗、地板、空调以及柜子、热水器可以全部赠送。结果到实际交房时客户却发现门窗被卸、地板被撬、屋内狼藉不堪,而业主承诺的空调、热水器更是不见踪影。
6、付款方式。在购房合同签订过程中,必须注意付款方式的一个个环节。比如,买卖双方可以约定,在付款方式的选择上标明,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客户即支付相当于房价款百分之多少的定金给业主或中介公司等。
7、交房时间。在合同签订的时候还应该明确注明房屋交验时间是在过户后第几个工作日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时间;房屋交验前产生的费用及房屋交验时产生的费用由谁承担;另外,双方的其他约定也需在合同中注明。
8、违约责任。买卖双方在合同约定时最好清楚标明各方的责任义务,这样可大大有利于避免纠纷的发生。如悔约责任、违约金款项、逾期付款责任、滞纳金款项及其他违约情况等。
写一份合同书,意向书,需要注意的细节有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入股是指公司成立后,原始地取得股东权。只要公司一方有增加股东的必要,投资方有购股投资的意思,双方一经合意,建立认购契约,即告入股。入股是常见的投资方式,按照相关入股规定入股方需要与投资公司签订入股合作协议,协议中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等重要条款。那么入股合同协议书有哪些注意事项呢? 1、当事人的详细信息。搞清楚是合伙还是公司,如果是公司,仅仅是股权装让。如果是合伙,还得为你加入之前该合伙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出资额应精确,币种应明确;如以非货币方式出资,应当明确物权或者知识产权的的市场价值、权限归属。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现金入股是公司出资方式允许的范围。如果是现金入股,需要将现金打入公司专门开立的验资帐户内,取得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证明。同时,公司股东会应该形成一份新的股东会决议,该决议因涉及增资,应该取得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的通过。该份股东会决议将成为工商局办理股东及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的依据。 3、出资年限 。 4、出资人权利,包括收益分享权利,撤回出资的权利等。 5、出资人的义务,包括债务分担比例。 6、从财务上要注意:先搞清楚要投资的这个公司的财务状况、流动资金、股份构成、债务情况、经营情况、盈利能力、公司人员工资水平。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书写借条要注意什么细节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书写借条要注意什么细节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医疗事故调解的时候要注意哪些细节
[律师回复] 哪些属于医疗责任事故,医疗事故调解过程中要注意什么 一、哪些属于医疗责任事故 1、擅离职守或对急、危重病人借故推诿拖延,贻误诊治和抢救时机; 2、诊治中遇到明知复杂疑难问题,不请示或不执行上级医师指导,擅自处理;或在抢救危重病人时,上级医师接到下级医师报告后不及时处理; 3、手术治疗中开错部位、摘错器官、遗留异物在病员体内的;麻醉方式、部位、药品剂量错误,麻醉过程中不认真观察病情变化; 4、因不遵守操作规程、不查对而造成错发、错配、错用药物,或违反药物配伍禁忌,或不按规定做药物过敏试验; 5、护理中不按规定交接班,不遵守医嘱,不严格执行查对等制度,违反操作规程; 6、不认真执行消毒制度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供应的器械、敷料、药品不符合消毒要求; 7、检验病理放射等技术诊查中,丢失或弄错标本,拍错部位,配错血;漏报、错报、迟报结果及违反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延误治疗; 8、不按医疗原则,滥用毒麻限剧药品,不见病人乱开药、开错药; 9、中医人员不懂西医知识擅用西药西医疗法或西医人员不懂中医知识擅用中药中医疗法。 二、医疗事故调解过程中要注意什么 在与医院方面进行协调的过程中,病人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当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生可能是医疗事故的医疗纠纷后,医院应当立即进行调查、处理,并向当地卫生行处长部门报告,这是医疗机构的法定义务。 第二,当发生医疗事故或可能是医疗事故的医疗纠纷时,病人及其家属可以以向医疗单位提出查处要求,这是病人的法定权利。 第三,某些医疗机构无权自行调查处理医疗纠纷。 第四,发行医疗事故后,事故单位必须立即查处封病例、有关物证和原始材料。这是医疗机构的法定义务。 第五,在医疗事故或可能是医疗事故的医疗纠纷中,对死亡原因不明确的,应当进行尸体解剖。 第六,病人方面可以与医院方面协商经济赔偿费数额。 第七,病人可以不与医院方面协商,直接向当地人民。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3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书写借条要注意什么细节呢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书写借条要注意什么细节呢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债权债务
签订仓储合同的时候,要注意哪些细节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仓储合同的注意事项 一、主体方面 (一)保管人的资格 并不是任何个人或单位都能够从事仓储业务的,仓储合同的保管人必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专营或兼营仓储业务的法人组织或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等。所以在签订仓储合同之前,一定要查明保管人是否具有从事仓储的资格,并且是否在其营业执照上写明。 (二)保管人一方是代理人来签合同的情况 当保管人一方是代理人来签合同时,存货人应注意审查其是否具有代理人资格。主要注意以下两点: 1、该代理人是否具有授权委托书。在授权委托书中,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名称、代理事项、授权权限、期间,并由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名、盖章。 2、代理人是否在授权范围内代订仓储合同,凡是超越代理权限而订立合同的,将因无权代理而导致合同无效。 二、仓储物 (一)仓储物是否违法 标的物违法将导致仓储合同无效,因此,在订立仓储合同时,保管人应确切地知晓存货人所存放的是什么物品,防止存货人利用仓储公司存放违法物品。 (二)合同中应注明仓储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方面 1、由于仓储合同的标的物是委托储存保管的货物,对于存货人来说,无论其为特定物还是种类物,均具有特定的用途,保管人不但应妥善保管,以免发生损毁,而且在保管期满后应当按约定将原物及其孳息交还存货人或其委托的第三人。因此,必须在合同中对货物的品种或品名作出明确、详细的规定。 2、货物的数量依据保管人的存储能力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应以法定计量单位计算;货物的质量应使用国家或者有关部门规定的质量标准标明,如货物有保质期的,也应一并说明;货物的包装由存货人负责,有国家或者专业包装标准的,执行规定标准,没有有关标准的,在保证运输和储存安全的前提下,由合同当事人约定。 (三)仓储物的验收内容、出入库手续、时间及运输 1、验收由保管人负责。通常验收的内容、标准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无需开箱拆捆即直观可见的质量情况,项目主要有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外包装状况等;二是包装内的货物品名、规格、数量,以外包装或者货物上的标记为准,无标记的,以供货方提供的验收资料为准;三是散装货物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合同的约定验收。验收方法有全验和按比例抽验两种,具体采用哪种方法,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2、合同中要注意明确仓储物的出入库手续的办理方法,双方当事人必须办理签收手续,在没有存货方在场的情况下,仓储物的出库应当与存货人原指定的第三者办理,不能直接与仓储物的买方办理。保管人在收到仓储物时,仓储物验收的时间与仓储物实际入库的时间应尽量缩短,对易发生变质的仓储物,更应注意验收时间。须注明超过验收时间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由保管人负责。仓储物验收期限,自仓储物和验收资料全部送达保管人之日起,至验收报告送出之日止,日期均以运输或邮政部门的戳记或直接送达的签收日期为准。 3、合同中还要约定仓储物在出库后是由存货人来运输还是由保管人代为发运。若是由保管人代为发运的,要明确仓储物的运输方式,是公路、铁路还是水路运输,抑或是所有运输方式都可以,并且还可以约定出库后几日内送达目的地。 (四)仓储物的损耗标准 合同中要明确约定仓储物在储存期间和运输过程中的损耗,磅差标准的执行原则。有国家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或专业标准规定执行;没有国家或专业标准的,可以商定在保证运输和存储安全的前提下由双方作出规定。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603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我朋友看上了我们小区附近的一所房子,准备到时候来租赁,签租房合同要注意细节是什么细节?
[律师回复]
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 在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 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号某室;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简要说明住房的墙壁、门窗、地板、天花板、厨房和卫生间的装修情况;配备设施和设备等;住房的产权及产权人,写明这套住房为何种产权,产权人是谁,出租人与产权人的关系及是否得到产权人的委托出租住房。
3、住房用途 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
4、租赁期限 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将住房退还给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则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经协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如承租人要搬走,但是没有找到合适的新住处,出租人应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 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如果一次付清较长期限的房租,可以和出租人讨价还价,要求给予一些优惠。但从承租人的经济承受能力角度考虑,按月或按季付款造成的经济负担相对较小。
6、住房修缮责任出租人 住房修缮责任出租人是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人的委托人,所以修缮住房是出租人的责任。承租人在租赁前应对住房及其内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保证自己今后能够正常使用。
7、住房状况变更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 不能擅自拆、改、扩建或增加。在确实需要对住房进行变动时,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8、转租的约定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并不是自住 想通过转租取得租金收入,由于这种转租行为影响到出租人的利益,所以双方应该在合同中对转租加以规定。如果允许转租,双方可以协商确定一个分享转租收入的比例;如果不允许转租,而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则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9、租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如果在租赁过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认为有必要改变合同的上述各项条款,如租赁期限、租金等,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
10、签租房合同要注意细节违约责任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 租赁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1、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租赁标的名称、数量、质量、用途。
2、租赁期限、维修和保养责任、租金的支付方式和限期。
3、违约责任、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4、其他约定事项。 购房有风险,签约有文章。总结在众多购房业主的经验教训,购房中最大的风险,就出现在房屋买卖合同的签订环节上。信息不对等是难以保证合同条款的公证;所以签订合同时一定要谨慎,防止出现规定不明而产生的合同纠纷的相关诉讼。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书写借条要注意的细节都有哪些
借条是日常生活中时常会用到的字据之一,它是出借人在借钱给借款人时,由借款人向出借人所出的字据。而对于该字据的书写有一些细节问题是需要注意的。那在借款活动中,当事人书写借条要注意的细节都有哪些?律图小编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10w+浏览
债权债务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3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书写借条的时候要注意什么细节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书写借条的时候要注意什么细节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新房交房注意事项细节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新房交房注意事项细节问题解答如下,
1、收房注意房款约定
如果客户与开发商在合同中约定,在房款结清之前,开发商有权顺延交付房屋,则客户须结清房款之后,才能接收商品房。
2、注意物业费不能乱涨价
根据现行规定,新建小区一般由开发商选聘物业管理公司,并签署前期物业管理协议。在签署购房合同时,开发商有义务向购房人出示业主临时公约,就物业费等相关事项作出约定。因此,如果在商品房收房时出现物业费涨价的问题,业主可据此主张权利。
3、注意物业费可以按月交
在办入住手续时,多数开发商或物业公司要求业主一次付一年或多年的物业管理费。根据有关规定,物业管理的各项收费可按月、按季或按年度计收,但不得一次性预收多年的物业管理费用。
4、注意缴纳契税签协议
根据规定,契税一般于买卖双方办理房产权属过户或变更时向契税征收机关缴纳。现实中多数开发商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时要求业主特别是按揭业主缴纳契税、交易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否则不予办理入住手续。
开发商之所以这样要求,是因为对于按揭买房的业主,在房屋权属证书未办下来之前,开发商要为其承担阶段性连带保证责任。若业主入住后不能及时缴纳产权办理时应缴纳的契税、交易手续费等费用,会造成房产证迟延办理或不能办理。而业主之所以不愿意在入住时缴纳这些费用,是怕开发商挪用。
对此问题,解决办法是业主与开发商协商,签订《契税缴纳协议书》,约定双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等。
5、注意先验房再办理手续
目前,开发商在交房时,一般都要求业主先办理手续,缴纳相关费用之后,才允许业主验房。对于这一不合理的程序,业主应坚持先验房,后办理手续,并应将验房时发现的相关问题书面呈递给开发商并让其签收,以避免以后的纠纷。
6、建议业主集体收楼
鉴于购房人专业知识的匮乏,建议购房人在收房时能够集体收楼,可能的情况下可以聘请律师指导协助,这不但可以弥补单一主体知识的限制,更好、更有效地维权,还可引起开发商的重视,促使开发商就收房过程中的问题做约定。
7、注意遇配套问题先收房
针对不同的房屋问题,开发商承担的责任有区别:房屋主体有质量问题要承担退房责任,若是掉灰、裂缝等问题,开发商要修补。如果是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条件:比如配套设施、空气质量不合格等,购房人可先收房,然后要求开发商承担赔偿责任。
8、注意投资买房尽快收房
有的业主买房是为了投资,迟延收房会造成其收租金的损失。如果开发商交付的房子存在质量问题,建议购房人做比较,如果租金的损失较大,建议先接收房,等把房子按照既定的计划出租后,再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603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收房时要注意哪些细节
[律师回复] 对于收房时要注意哪些细节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审查开发商手续要注重细节
审查开发商交房手续是否完善,要注重各个细节,是否具备竣工验收备案证书是开发商交房的标准。目前推广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中明确约定,房屋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方能交付使用。开发商在交付房屋时,应提供房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这是开发商合格交房的基本条件。
还要审查是否提供了住宅使用说明书和质量保修书(简称两书)。按照建设部规定,开发商在交付住宅时必须提供两书。业主应仔细审查两书内容是否齐全,粘贴的证明文件是否加盖有开发商的公章,是否有物管公司的公章,两书内约定的保修内容、保修期限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二)仔细检查交付的房屋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1、审查房屋的附属设施是否符合合同约定。交房时应按照合同中的约定,逐项验收是否达到。特别是一些公用设施设备,比如电梯、过道、楼梯间、管道、电气设备等都应按设计文件全部安装到位,并按规定完成各种测试项目,是否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2、审查房屋结构是否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是否存在缺陷。包括户型、朝向、尺寸、结构等。如果这些方面发生变化,则购房者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3、审查房屋面积是否有缩水现象。在交房时,开发商应提供专业部门出具的面积测绘报告。该报告应经房屋交易管理部门备案登记。在该报告中,明确标注有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
4、审查各种代收费、物管费是否符合规定。在交房时,开发商一般要收取各种代收费用,也就是所谓的五通费等。按照相关规定,这些费用应该由提供服务的单位向最终用户收龋开发商如果要收取,应该提供收费单位的委托证明,或者提供物价局的文件,并向购房者说明收费标准,否则,购房者有权拒交。
看房时要注意哪些细节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购房者看房时要注意的事项 1、查验售房者五证两书 购房者在购房时应要求售房者提供齐全的五证两书,这是法律对销售方的基本要求。 “五证”中最重要的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两者表明所购房屋属合法交易范畴。《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的预售范围为本项目可销售楼盘,购房者务必看清购买楼层是否在预售范围内。 “两书”可以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补充约定,并且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房人提供的对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和保证文件。 2、实地看房考察,了解房屋产权年限 买房购房者一定要对开发商楼盘进行一系列的考察,先看楼盘各类设施是否达到国家基础设施规范要求,住宅配套包括市政基础配套(供水、排污、电力、电信、燃气及供热、道路)、公共设施配套、安全保护设施等,合理安排,一次建成。再看楼盘建筑各类参数是否合格,小区绿化率、容积率、居住密度一定要了解清楚。三看社区环境是否适合居住,看地段是否有升值潜力,看小区是否方便出行。 最后看小区物业管理,了解未来的物业管理公司服务标准,物业收费问题等。 房屋产权年限是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房屋产权年限关系到购房人的权益问题,因此在买房的过程中要了解清楚。 3、楼层和户型的选择 买房什么楼层好,买房楼层的选择应当考虑的主要因素有:住宅楼总层数、逃生难易、生活便利性、家庭人口年龄构成及健康状况、住宅通风采光情况、楼层价格差异等因素。楼层选择一般需要满足居住者居住方便、舒适、符合自身实际需求等要求。 购买房屋,户型的选择是非常重要的。户型的选房技巧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户型功能的配置,二是户型与选房风水方面的讲究。一个好的户型 首先需要满足购房者的居住需求,在这里户型功能配置上的选房技巧很实用。 其次就是什么户型风水好,户型风水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居住者的运势发展。
民间借贷需要注意的细节和具体内容是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民间借贷是一种历史悠久、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存在的民间金融活动,主要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相互之间,以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为标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民间借贷需要注意一些细节,其具体是什么呢?
1、欠债可以不还吗
在我国老百姓的观念中“欠债还钱”与“偿命”一样,是不可动摇的观念,但是就象精神病人后可以不负刑事责任一样,不是所有的债务都要受到法律的保护的,如过了时效的才要求履行的债务、非法债务、无证据证明存在的债务等许多情况。
简单讲一下时效的问题,一般民间借贷的时效是两年,即从债权人的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两年内计算。如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在2000年1月1日还清欠款,但是至2002年1 月1 日,债务人也未还清欠款,债权人也未,则债权人的债权在这时在时效方面已不受法律保护了,他如果向债务人,债务人完全可以拒绝履行,法律也会支持债务人的说法,债权人的钱就不会收回了。
非法的债务法律也不保护。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合法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法律的保护。但是如果违反法律或是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是不受到法律保护的,如张某明知李某要去赌博,还要借钱给他以充赌资,显然张某的债权不受法律保护。再如王某在赌博中输给李某3万元,无钱支付,打欠条一张,李某若以此向,要求王某还赌博中的赌帐,则不会支持这种诉讼请求。
另外,很多情况下债权与与债务人是存在非常亲近的关系的,如朋友、亲戚、邻居等关系,故在他们之间存在借贷时有时双方仅是存在口头的君子协定,约定还款期限,并无文字的材料,但是一旦双方存在履行上的矛盾或是一方因遇到不测而无法还款时,债权人的利益,就得不到保护,因为时手中无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债务关系。这种情况下债权人手中没有具体的欠条,但是他与债务人均心知肚明存在的“无形的欠条”却因无证据存在而失效了。
2、真的碰到这种情况怎么办呢
追讨债权,遇到困难怎么办。
解玲还需系玲人。债权人对于自己的债权是要格外慎重处置的。一旦有了不利的情况,还是可以依法采取一些补救措施的。
如超过了时效,怎么办呢,若是超过了时效未要求债务人履行的债权,则可采取一些适当措施,如可以要求债务人补充一个还款协议,约定何时再还,若债务人不愿书写,则可采取录音的方式,将债务人同意继续履行的讲话录音固定。曾有一个债权人因债务人未书写书面欠条,只得采取电话联系方式,将电话内容录音。并以此为证据,起到了良好的作用,赢了官司。
如果时效过后,债务人又同意还款一部分,则一定要接受,因为债务人同意还款的行为,视为同意履行,则债权人的时效,实际上又得到了保证,还可以继续要求对方还款。
也有时可能出现这种情况,债务人可能为逃避债务,远走他乡,债权人无法法找到他,那怎么办呢,其实债权人这时仍可以提出诉讼,按我国法律规定可以公告送达法律文书,由作出判决,债权人申请执行,待债务人出现后或是发现他有财产存在,是可以执行的。
有时债务人因为各种原因被囚禁或是出国,这时债权人还是可以提出诉讼的,债权人作为原告,在他的住所地,并由依法开庭审理,作出判决并申请执行。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个人债务 > 书写借条的时候要注意哪些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