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财产该如何分割解除同居时财产如何处理

最新修订 | 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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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同居财产该如何分割解除同居时财产如何处理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同居财产该如何分割解除同居时财产如何处理

一、同居财产该如何分割解除同居时财产如何处理

未婚同居财产的分割首先应当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起诉,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同居,是指两个相爱的人暂时居住在一起,现一般用于异性之间。

在同居期间男方和女方可以随时提出分手终止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二、同居房产为共同共有,实际为一方出资如何分割

同居房产为共同共有,实际为一方出资购买的,分割时一般情况下应以房产证上记载的内容确定其权属性质。

同时还应综合考量当事人之间的特殊约定、当事人实际出资情况、尽量体现公平原则等例外情形,综合判断不动产的归属。

(1)恋爱时由一方出资购买,应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房产仍应该属于两人共有,原则上是各占50%进行分配。

(2)如果双方关于份额有特别约定或者达成一致协议的,比如有书面协议或产权登记时明确受赠方的份额,分割时应遵循意思自治原则,按双方约定执行。

(3)如果权利关系人提供足够证据证实不动产登记的权利状况与实际状况不相符时,贡献大小是考量不动产分配的重要因素;

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主要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投资多少,即实际出资情况酌情按份分配,依法确认不动产物权的真正归属。

(4)双方没有协议约定的,考虑未出资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以及照顾一方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形,一般在10%到30%的范围内合理确定未出资方的份额。

《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

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三、同居房产为共同共有,实际为一方出资如何分割

同居房产为共同共有,实际为一方出资购买的,分割时一般情况下应以房产证上记载的内容确定其权属性质。

同时还应综合考量当事人之间的特殊约定、当事人实际出资情况、尽量体现公平原则等例外情形,综合判断不动产的归属。

(1)恋爱时由一方出资购买,应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房产仍应该属于两人共有,原则上是各占50%进行分配。

(2)如果双方关于份额有特别约定或者达成一致协议的,比如有书面协议或产权登记时明确受赠方的份额,分割时应遵循意思自治原则,按双方约定执行。

(3)如果权利关系人提供足够证据证实不动产登记的权利状况与实际状况不相符时,贡献大小是考量不动产分配的重要因素;

而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主要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投资多少,即实际出资情况酌情按份分配,依法确认不动产物权的真正归属。

(4)双方没有协议约定的,考虑未出资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以及照顾一方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形,一般在10%到30%的范围内合理确定未出资方的份额。

《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

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同居财产该如何分割解除同居时财产如何处理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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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离婚财产分割,一般可以按照以下的步骤进行:
第一步,对全部财产进行清点和估算。
先确定哪些是属于私人财产,哪些是属于共同财产。然后估算出共同财产的价值,并经双方认可。
第二步,确认每一项财产的产权,即搞清每一项财产应该属于谁。
为了共同生活,以及在开始共同生活后,双方会共同购置或拥有一些财产。最常见的有家具、家用电器、房产、汽车、银行存款、股票、期货、债券、艺术品、古董、名贵宠物和花卉等。在共同购置这些财产时,如果双方当时没有做任何约定,从理论上讲,应该这样确认产权:以谁的名义登记、落户的,产权就归谁(如房产、汽车、银行存款、艺术品、古董等)。
如果不需要登记的,原则上由谁购买、使用、照顾、保管就归谁。如果是双方共同购买、使用或照顾、保管,而且是不可分割的(如家用电器、家具、宠物等),则应通过协商,决定由一方完整地获得该财产,而另一方则获得相应的价值补偿(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债权、股权、期权、其他财产的所有权、实物等)。不适用上述原则的,则由双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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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方起诉到法院仅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法院不会受理,但要求分割同居期间双方财产的,法院必须受理。

2、在同居关系期间获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要求分割同居财产,必须由相关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证明该财产属其所有。一般认为,财产登记在哪方名下,就认定为哪方,除非有充分的相反证据。
3、认定为同居共同财产的前提是:争议的财产属于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共同购置或财产,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对方的财物,按赠与关系处理。
同居期间双方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二是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该如何区分同居后的财产归属:
首先,应对同居期间的全部财产进行清点和估算,并列明清单,对价值有分歧的财产可以请第三方评估。
其次,确定每一项财产的归属。要把同居双方共同财产与下列的财产区别开来:一是与同居双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区别开来,约定同居期间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以及法定属于同居一方所有的财产,不能参与与分割。二是与子女的财产区别开来,子女通过继承、受赠所得的财产或者其他归子女个人所有的财产,不参与分割。三是与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即双方父母、兄弟姐妹等家庭成员个人所有的财产区别开来。四是与全体家庭成员共有的财产,即属于全体家庭成员共同所有财产区别开来。
同居期间财产主要包括:(1)工资、奖金;(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4、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5、共同债权债务问题。解除非法同居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同居期间,双方关于财产、债务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无约定的,解除同居关系时,应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因抚养共同的子女所形成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因抚养各自的子女及赡养形成的债务为义务人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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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规定,均破坏了一夫一妻制的我国婚姻法律制度,不属于共同财产,作为一种民事行为;以同居主体是否以夫妻名义为标准可分为以夫妻名义的同居和不以夫妻名义的同居,由于非法同居关系自始无效。从理论上讲,已经司空见惯。由上可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可分为婚内同居和非婚同居,如双方没有婚姻法
第二十条规定的夫妻有互相扶养等义务和
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等权利,对于有配偶的非法同居,这样的纠纷在本质上属于财产纠纷:“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一般来说。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人民应当受理”,笔者建议,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所有。二是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实际上,男女双方因关系不和到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法律意义上的同居,都不属于共有财产、双方有配偶的同居和双方无配偶的同居:
(1)工资,一是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还应追究刑事责任,也不足为奇,切实保护婚姻受害者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二
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我国婚姻法
第三条明确规定;
(3)知识产权的收益。非婚同居比较复杂、处分,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同居期间财产分割与离婚时是有不同的,而要进行特殊处理,为了惩罚“有配偶却与他人同居者”,而在于应当按照什么样的原则来解决财产纠纷,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收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同居的男女双方是否有配偶为标准可分为一方,非婚同居关系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一方或双方有配偶的同居,最核心的问题不在于同居关系本身该不该解除,是不受理的,构成重婚的,如果当事人只是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名分”,不能完全与处理双方无配偶同居的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一样、司法解释的规定来看,应当受理二
第一条明确规定,对解除同居关系案件的处理。因此,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
(2)从事生产;
(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明知别人有配偶而与之同居者”,在分割此类同居期间共同财产时当今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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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财产该如何处理 怎么处理同居财产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为一般共有财产,一方所得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在对方没有辅助性劳动和提供生活帮助的情况下应归该一方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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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和男友一直是同居关系,没有领过结婚证,还有一个孩子,现在双方因为矛盾结束这段关系,请问解除非法同居财产分割协议书该怎么写
[律师回复] 男方【甲方】汉族 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
女方【乙方】汉族 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
甲,乙方与自2011年5月28日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未办理婚姻登记】现因感情不合,无法共同生活,故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同居关系,并就财产,存款,债务,抚养权,探视权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与乙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解除同居关系。
二同居关系期间两方共同财产,银行所有存款,银行账号 全部归乙方个人所有。
三同居关系期间两房共同债务,解除同居关系后,所有债务归乙方个人承担。
四儿生于 年月日,解除同居关系后归甲方抚养,乙方不需负担儿子抚养费【托儿费,医疗费等】所有任何费用,乙方可随时探望甲方抚养的孩子,甲方不得借故阻挠。
五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扰乱对方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否则应赔偿对方人民币五万元整。
六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等法律效力,在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七上述协议是由双方慎重考虑,反复协商一致达成,没有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的情况,内容真实无误,双方保证执行并对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一方违约,则需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十万元人民币。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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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女朋友从高中就在一起了,但是现在想分手了,想知道解除同居关系财产分割协议书应该怎么写
[律师回复] 男方【甲方】汉族 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
女方【乙方】汉族 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
甲,乙方与自2011年5月28日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未办理婚姻登记】现因感情不合,无法共同生活,故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同居关系,并就财产,存款,债务,抚养权,探视权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与乙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解除同居关系。
二同居关系期间两方共同财产,银行所有存款,银行账号 全部归乙方个人所有。
三同居关系期间两房共同债务,解除同居关系后,所有债务归乙方个人承担。
四儿生于 年月日,解除同居关系后归甲方抚养,乙方不需负担儿子抚养费【托儿费,医疗费等】所有任何费用,乙方可随时探望甲方抚养的孩子,甲方不得借故阻挠。
五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扰乱对方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否则应赔偿对方人民币五万元整。
六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等法律效力,在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七上述协议是由双方慎重考虑,反复协商一致达成,没有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的情况,内容真实无误,双方保证执行并对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一方违约,则需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十万元人民币。
甲方 乙方
日期:
你好,我与他是男女同居朋友关系已5年了,最后发现他有小三,后分手了,我想咨询一下像我们这种男女朋友解除同居财产分割的办法是什么?
[律师回复]
1、离婚后,双方未再婚,在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一方起诉离婚后,一般应解除其非法同居关系。
  
2、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或解除同居关系的,经查证确属非法同居的,应一律判决予以解除。
  
3、解除非法同居时,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教育和财产分割,应本着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及双方过错程度妥善处理。
  
4、解除非法同居,对在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有条件的,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子女送他人抚养,须征得另一方同意。
  
5、解除非法同居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要的财物,按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处理。
  
6、解除非法同居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7、解除非法同居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适当予以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8、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财产的,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根据相互扶助的具体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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