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被告需要准备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2-27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起诉离婚被告需要准备哪些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起诉离婚被告需要准备哪些

一、起诉离婚被告需要准备哪些

作为被起诉的一方,首先就应该积极应诉。收到传票的处理办法:

1、当法院给你送达传票的时候,如果没有特殊原因,最好要签收,因为不管你是否签收传票,之后的诉讼程序依然会照常进行,你没有签收传票的话,之后的诉讼对你不利,一句话,积极应诉,避免消极殆战。

2、签收传票之后,一定要第一时间亲自到发出传票的法院去了解案情,因为你是当事人,有权查看对方当事人针对你的起诉状以及提交的相关证据材料,这个很重要,因为你要应诉甚至反诉一定要针对对方的证据来反驳。

3、从法院处获得你参与诉讼的相关材料:权利义务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

4、了解了基本情况之后,分析一下对方的证据是否能够证明他的主张,或者说对方胜诉的可能性大不大,不懂得可以去咨询一下。

5、综合具体情况,考虑是否要反诉,是否要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6、在举证期限内,搜集并提交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材料,申请传召证人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二、起诉离婚找不到被告怎么办

起诉离婚找不到被告的,需根据以下情形处理:

1、如果被告下落不明已满2年,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的,原告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应当直接判决准予离婚。

2、如果被告下落不明已满2年,另一方不申请宣告失踪,直接起诉离婚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公告期满,按缺席判决离婚。

3、如果一方下落不明不满两年,另一方直接起诉离婚的,法院会受理,但缺席裁判时会慎重考虑缺席裁判。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起诉离婚找不到被告怎么办

起诉离婚找不到被告的,需根据以下情形处理:

1、如果被告下落不明已满2年,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的,原告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应当直接判决准予离婚。

2、如果被告下落不明已满2年,另一方不申请宣告失踪,直接起诉离婚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公告期满,按缺席判决离婚。

3、如果一方下落不明不满两年,另一方直接起诉离婚的,法院会受理,但缺席裁判时会慎重考虑缺席裁判。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起诉离婚被告需要准备哪些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6.1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25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起诉离婚被告需要准备哪些
一键咨询
  •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676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146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062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10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012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478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05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5****324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335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383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420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32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662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576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430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起诉离婚被告需要准备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起诉离婚被告需要准备什么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起诉离婚被告需要准备什么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起诉离婚被告需要准备什么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第二次开庭法官叫原告准备原告准备复印件了,是不是就判离婚了
[律师回复] 如果人民
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原告在判决后六个月之内,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不得向人民。但是六个月以后,可以重新离婚。那么,
第二次开庭会判离婚吗?
一般情况下,第一次离婚,是不会判离婚的。如果第二次离婚,一般会判决离婚,会对夫妻离婚、夫妻财产的分割、子女抚养的问题作出判决。
诉讼离婚分为三个阶段:、审理阶段、判决阶段。
民事案件的必须符合四个条件:
1、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受诉人民管辖。
(二)法庭审理
是指人民受理,开始诉讼程序后,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判决。人民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在收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对下列,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的,不予受理。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25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原告起诉离婚被告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诉讼离婚被告需要如下材料:1、答辩状,应当写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基本身份信息;2、本人身份证明材料;3、诉讼答辩主张所依据的证据材料;4、其他材料。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离婚公告要准备什么材料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首先向申请离婚诉讼,收集有关资料,立案。
离婚案件的,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必须符合四个条件。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
① 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② 有明确的被告
③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④属于受诉人民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
只有具备以上四个条件的离婚案件,人民才能受理。
离婚案件时,者应向人民提交诉状和副本。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① 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
② 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③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人民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
答辩阶段。
1、人民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送达的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申请,请求延期,人民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法庭调查; 2、法庭辩论; 3、法官主持调解; 4、调解无效、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 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被起诉离婚被告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诉讼离婚被告需要如下材料:1、答辩状,应当写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基本身份信息;2、本人身份证明材料;3、诉讼答辩主张所依据的证据材料;4、其他材料。
10w+浏览
婚姻家庭
被告的传票公告送达应具备哪些条件才能用公告送达
[律师回复] 被告的传票公告送达应具备哪些条件才可以用公告送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可见,合法的公告送达应当符合下列两个要件:
首先,必须符合适用公告送达的条件。适用公告送达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

一,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是指受送达人无固定的住址,也无法查明其现在的住址,下落不明,使人民无法采用直接送达的方式向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严格审查适用条件,慎用公告送达。
首先,立案时应该要求当事人提供双方当事人目前的详细地址和联络方式。当事人是自然人的,要提供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该提供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其他登记机关的证明;
其次,送达时未找到被送达人或者邮寄送达诉讼文书被退回的,不可径行公告送达。应当查清被送达人是否因临时外出或迁移新址无法送达到;再次,确认被送达人下落不明应该有公安部门或其单位、街道办事处的证明材料予以证实,必要时要对被送达人的近亲属进行调查询问。否则,我认为构成程序违法。

二,用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该条件是对
第一个条件的补充,
是指当事人虽然不构成下落不明,但是人民采取了《民事诉讼法》
第七章
第二节规定的公告送达方式以外的其他方式(包括: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最终无法向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并未采取公告方式以外的任何其他送达方式,并不能证明用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在此情况下,就不符合该项条件规定的情形,即不能径直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法律文书,否则必然构成程序违法。
其次,必须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是指在采取公告送达方式以后,必须在卷宗中将采用公告送达的原因和经过记载明确,用于显示符合适用公告送达条件及适用公告送达方式的经过。若原审卷宗中没有这方面的记载,说明原审即未证实被告人下落不明,也没有采取其他任何送达方式,显系程序违法。
快速解决“诉讼仲裁”问题
当前325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告人骗婚需要准备什么证据
[律师回复] 对于告人骗婚需要准备什么证据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我国自古以来婚姻的缔结,就有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习俗沿用至今,现代社会中,有人专门以骗取他人的礼金为目的而假意与他人结婚,这种行为我们称之为“骗婚”,遇到骗婚,我们在诉讼中应该提供怎样的证据证明呢?
法律上没有骗婚的规定,因欺诈而登记结婚也是有效的婚姻,受法律保护,双方感情不合可以向离婚。如果一方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以婚姻为诱饵,隐瞒真实,假借结婚而骗取财物,事后携款逃跑,数额较大的,涉嫌诈骗罪,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将会调查取证,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实践中判断是否是骗婚,
首先应该从双方是否结婚,
其次要看对方是否骗了一定数额的财物。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定骗婚:
1、时间上,借结婚骗取钱财的主观故意发生在结婚之前。
2、行为上,采取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了被害人的信任。通过欺骗手段获取财物之后,行为人将财物用于个人挥霍。
3、骗取的钱财归属上,所骗取的财产是一方婚前财产或是与被害人有关系的其他人的财产,并非属于婚姻关系成立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告他强奸罪要具备什么条件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是否构成犯罪,要看是否符合罪的构成要件。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该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操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所有女性。
2、客观要件
(1)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
(2)须违背妇女意志
违背妇女意志是罪的本质特征,但是不能把“妇女不能抗拒”作为构成罪的基本特征,它只是判断是否违背妇女意志的客观条件之一。
认定是否违背妇女意志,也不能以被害妇女作风好坏来划分。如果行为人使用暴力或者胁迫手段强行与生活作风不好的妇女发生性行为的,仍应以罪论处。
3、主体要件
该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但在共同犯罪情况下,妇女教唆或者帮助男子其他妇女的,以罪的共犯论处。
4、主观要件
该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是指犯罪分子意图与被害妇女发生的行为。如果犯罪分子不具有奸淫目的,而是以以外的行为满足的,则就不能构成妇女罪,如抠摸、搂抱的猥亵行为,构成犯罪的,则就以强制猥亵罪论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妇女、奸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25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被告上诉原告需要准备什么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提起上诉时,原告需明确提出上诉状的请求事项,并依据被告人数提交真实无误的相应数量上诉状副本。 同时,必须附带能证实当事人身份的基础性书面资料。若涉及代理权授予,则需随上诉状一并提交合法有效的授权代理证书。这些规定确保了法律程序的正当性和效率,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0w+浏览
诉讼仲裁
申请催告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申请公示催告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1、公示催告申请书(2份) 申请书应写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或名称等)、票据的种类、票面金额、票据号码、出票人、收款人、背书人、支付人、支付帐号、票据丢失原因等,并请写明支付银行的全称和地址,由申请人签章确认 2、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申请人是自然人的: 居民身份证、祁门县居住证、户口本等经与原件核对相符的复印件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 ①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注册登记查询证明 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查询证明 3、申请人是最后持票人和票据支付地在祁门县的证明 1、 最后持票人证明原件一份(要求提供完整的背书复印件或从出票人开始,由各个前手背书人出具连续的背书证明,证明申请人为该票据最后持有人) 2、提交票据存根、购票证明书 3、银行挂失止付通知书 4、当事人的委托代理材料 (1)授权委托书原件 授权委托书,请注明一般授权或特别授权及相应权限。 (2)代理人资格证明材料律师代理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律师事务所所函原件 ②经核对的执业证复印件近亲属或监护人代理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有关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②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员工代理其所在单位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加盖单位公章的员工证明书原件、员工工作证、劳动合同、或者社保缴纳证明 ②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社区、单位等推荐的公民代理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②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或有关社会团出具的推荐证明 ③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在本院见证下签订的无偿法律服务声明书原件 ④人民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5、证据材料清单及其他证据材料 请在材料清单上详细列明所提交材料的名称、页数及份数,并在备注栏注明各项材料是原件或复印件 6、送达地址及送达方式确认书 详细注明原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并选择送达方式,并由当事人或代理人签字确认
快速解决“金融保险”问题
当前325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告人诈骗需要准备哪些证据?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 1、遭遇诈骗,不论数额多少都应当及时报警。 2、关于证据,警方会告诉你应该提供哪些证据的。 3、《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诈骗罪的量刑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现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诈骗罪量刑标准进行了补充: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处百分之十: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8)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诈骗被行政处罚的;
离婚起诉原告需要准备些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离婚起诉原告需要准备些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当夫妻一方离婚时,作为原告方,需要对另一方的具体情况进行查明,尤其是财产与子女抚养以及对方是否有过错等方面的证据收集,将庭前需要准备的东西调查好,才有利于打赢离婚官司。那么离婚原告方具体需要准备什么呢?
离婚诉讼原告需要准备些什么
一、基本事实
1、结婚时间及生育子女情况
2、是否有离婚协议
3、其他必要事实
二、是否可准予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形
1、是否存在军婚情况
2、女方怀孕及妊娠情况
3、是否存在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
4、是否存在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形
5、是否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情形
6、是否存在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或者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情形
7、是否存在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情形
8、是否存在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情形
9、是否存在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情形
10、是否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情形
1
1、是否存在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情形
1
2、是否存在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情形
1
3、是否存在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情形
1
4、是否存在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情形
1
5、其他必要情况
三、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应查明的事实
1、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该子女的意见
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是否存在可随父方生活的情形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情形
(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情形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情形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是否存在可予优先考虑与一方生活的情形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情形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情形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情形
(4)是否存在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情形
4、是否存在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的情形
5、抚养费的考量情形:不抚养子女一方的工作、收入及财产情况
四、财产分割应查明的事实
1、确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状况
(1)婚前财产情况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情况
(3)是否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情况
(4)是否有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必要事实
2、夫妻共同财产
(1)房产。购于 ____年____月____日位于________的房产(房产证号__________),房屋价值及婚后按揭情况
(2)现金或银行账户内的存款________元。
(3)股票及资金余额:开立于____证券公司____账户内的股票及资金余额________元。
(4)车辆。购于 年 月日车牌号为的车辆
(5)保险。购买于保险公司的类型保险
(6)公司股份及财产情况
(7)个人财产投资收益情况
(8)住房补贴及住房公积金情况
(9)实物
(10)其他
3、共同债务状况
五、确定损害赔偿(补偿)应查明的事实
1、一方过错情况
(1)是否有重婚的情形
(2)是否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
(3)是否有实施家庭暴力的情形
(4)是否有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形
2、是否存在对弱势一方进行补偿的情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起诉离婚被告需要准备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