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如何防范信用卡被冒名

最新修订 |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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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应该如何防范信用卡被冒名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应该如何防范信用卡被冒名

一、应该如何防范信用卡被冒名

1.不要轻信代办信用卡的人,很多被冒名办理信用卡的人就是轻信了同事、同学、亲戚和朋友的推介,而中招了。

如果遇上亲朋好友等对你推销信用卡,而你又确实需要办理,则一定不要怕伤情面,当面问清他们是什么样的办理渠道,如果他们是银行职员,可信度还高些,如果是那些七弯八拐的渠道办理的,则一定要谨慎,最好自己到银行办理。

2.街边和商场超市常有不少人在信用卡推广业务,这些摊点有真有假,有不少骗子就是在这些地方借代办信用卡骗取人们的手续费和各种信用及身份证明材料,一定要跟对应银行核实他们是否有在这些地方设点推广信用卡业务。

3.一些单位会集体给员工代办信用卡,这种情况有的时候会是主管们负责收集各种资料,很可能会被主管的人冒名代办。

为了防止出现这种情况,我们可以自己单独办理,无需单位代办。

4.此外,网上代办信用卡的信息满天飞,号称可以不需要任何资质均可代办,这些情况千万别轻信,基本都是骗信息和手续费的。

5.办理了信用卡后,一定要注意查询办卡进度,注意收取银行邮发的卡片。

如发现不能收到,请及时报告银行,作废该卡,以免被别人冒领

已有信用卡不要轻易借给别人使用,更不能把信用卡网银信息泄漏给别人。

信用卡网银是可以申请附属卡的,如果信用良好,还可以申请新卡,而无需重新提交资料,一旦信用卡网银信息泄漏,不但有可能被别人网络盗刷,还有可能被别人冒名申请新卡和附属卡。

6.日常中经常要用到各种证件复印件等资料,我们一定要对它们做好签注,最好用笔迹无法擦除和不褪色的笔签注,声明复印件的当次用途,他用无效,复印无效,还可以在签注加上日期和签名,防止被冒用。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二、信用卡欠款被起诉了如何办

拖欠用卡被起诉的,处理方式具体如下:

一、主动找银行协商首先要做的,当然是主动去联系银行了,要知道,虽然银行可以起诉,但是也是可以撤诉的。所以你可以主动去向银行说明情况,证明你的情况的确困难,只要和银行协商好,银行一般也不会太为难你的。

二、给信用卡还款既然是因为欠信用卡钱被起诉的,那么想要解决问题的话,自然就需要给信用卡还款了。当然,让你给信用卡还款也不是一定要求你在短时间内把欠款全部还清,你可以跟银行协商一个还款期限,然后每月都还一点,表明你积极还款的意愿是很重要的。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信用卡诈骗如何判

信用卡诈骗构成犯罪的,按照以下标准判刑

一、诈骗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二、诈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三、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应该如何防范信用卡被冒名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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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经常买到假冒伪劣商品,不知道要怎么才可以防范。所以我想要了解一下如何防范假冒伪劣商品呢?
[律师回复] 当前,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一个普遍现象是市场中假冒伪劣商品盛行,涉及到食品、服装、家电、化肥农药、种子、化妆品、医药等各行各业,假冒伪劣商品的大量存在已成为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大公害。凡是用假的冒称真的、质量差的冒称质量好的、档次低的冒称档次高的、盗用他人的名义或品牌进行生产或者销售的商品均属于假冒伪劣商品。为了分析的方便,我们把假冒伪劣商品称之为“假品”,把非假冒伪劣商品称之为“真品”。1 假冒伪劣商品存在的原因假品存在的原因是由于市场经济的主体作为“理性的经济人” ,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造成的。如果生产或销售真品能够获得利益最大,假品就不会被生产或销售。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市场经济中的主体主要有生产者、消费者以及政府。
首先,从生产者的角度来分析,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也就是使成本尽可能地低或者售价尽可能地高,生产者可能采取两种行为:第
一,在生产过程中尽可能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以低于真品的成本生产出假品,由于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信息不对称,所生产的假品不易被消费者所发现,可以冒称真品在市场中销售,从而可获得高于正常利润的利润。例如生产药品的厂商,为了节省成本,用价格低廉的劣质假品原料来替代真品原料,可以使生产成本降低,一般的消费者如果没有专业知识,是不能发现其生产过程中的真实信息的,或者说要发现其真实信息的成本很高,要经过化验等手段才能得知,这样生产的假品可以以真品的价格在市场中销售,从而获得更多的利益。相反,一些容易被消费者掌握信息的商品则不容易成为假品,例如筷子、缝衣针之类的商品,因为这类商品如果是假品,很容易被消费者发现,从而不能当作真品在市场销售。第
二,即使生产者不偷工减料,用正常的原料生产产品,为了获取高额利润,也可以冒用名牌商品进行销售,因为名牌商品相对于一般的商品的价格要高,例如,一家生产白酒的厂商,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了正常的原料进行生产,为了获取更高的利润,以在市场上影响较大、售价较高的的名牌白酒的名义进行生产和销售,说“只要能在竞争的市场蒙混过关,便会把沙子掺进食糖里去” 。
其次,从消费者的角度来分析,假品能够存在的原因在于三个方面:第
一,消费者相关的商品知识缺乏,受到生产者欺骗,被动地购买假品。任何一个消费者的知识都是有限的,而市场上的商品是大量的,加上在生产过程中生产者总是尽最大可能去掩盖生产过程中的真实信息,更加增加了消费者识别假品的难度。例如,一个拥有化妆品丰富知识的消费者可能很容易识别假冒化妆品,但如果他的白酒知识方面的知识非常少,就有可能购买到白酒假品。第
二,消费者同样作为理性的经济人,为了自身利益最大化,主动购买假品,这也是市场假品能够存在的重要原因。例如,一套真品名牌服装在市场的价格很高,如果某生产厂商生产出和这套真品名牌服装在款式、功能、外观等各方面相似的假品服装,但价格低廉,即使消费者在购买时,厂商非常明确地告诉消费者这是假品,也有可能促使消费者购买,同样的道理可以解释在软件市场、音像市场上为什么大量存在盗版软件和盗版光盘。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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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二手房要如何预防冒名顶替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般来说,出售他人的房产有以下几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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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将房屋从产权人手上租赁下来,然后伪造房东的身份证以及房产证,再到中介处挂牌将房屋出售。
2、与房东有特定关系,冒用房东的名义出售
由于与房东有一定的关系,比如亲戚关系或朋友关系,将房东的身份证和房产证骗到手,再冒用房东的名义将房子卖掉。
3、利用委托公证,以房东代理人的名义出售
先找一个与房东外貌相似的人,再持房东的身份证(者干脆持假身份证)到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以房东名义委托自己将房子卖掉。
当然,不管哪种方式都会经过房地产交易中心的审核,但是,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对交易资料的审核一般很难进行实质审核而只能进行形式审核。比如,交易中心很难去判断卖方身份证以及公证委托书的真假,而只能判断材料是否齐备、材料表面是否有明显漏洞。因此,买方对卖方真实身份的审查不能寄希望于交易中心。
买方应通过以下几个途径对卖方身份进行审查:
1、对产权人的户籍情况进行调查
对卖方亲自签订合同并办理过户手续的,应当到公安机关调查产权人的户籍情况。公安机关的户籍基本信息上都会有相应的照片,这个照片与身份证上的照片是一致的,因此应当查清楚以便与卖方进行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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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涉及到委托公证书的,应当到公证机关调查公证书的真实性以当事人身份的真实性,以防止公证书被伪造或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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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持委托公证书办理交易手续的,除了调查公证书的真实性,还要确保委托公证书上指定的代理人与办理交易手续的是同一个人。因此还应当核实代理人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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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名股东的风险防范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隐名股东为规避法律禁止设立公司的规定,冒用他人名义,而显名股东根本不存在或根本不知情。如果公司有效成立,由于显名股东的缺位,隐名股东必定亲自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公司的其他股东也必定知晓实情,而公司登记或股东名册中记载的不过是形式意义上的股东。此种冒用不会在显名股东与隐名股东间产生任何法律关系,但隐名股东制造虚假身份会受到刑法或行政法的有关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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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用他人名义诈骗起诉书范本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书格式如下:
1、标题为民事状
2、第一部分是诉讼参与人基本信息。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诉讼主体。有第三人的,还要列明第三人。原被告如果是自然人的,要按照“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职业,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的顺序写明。如果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要写明单位名称,次行一定要写法定代表人及其职务。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写明诉讼代理人的信息。
3、诉讼请求部分:应当写明需要对方给付的具体标的,分点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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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防范非法集资的防范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防范非法集资的防范问题解答如下, 非法集资是指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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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包括集资诈骗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行为,这两种违法行为都规定在了《刑法》中,国家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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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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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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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效的隐名投资协议,是成为隐名股东的必要条件。
有效的隐名投资协议有利于约束显名股东,确保隐名股东间接行使股东权力和获取收益,并在必要的情况下成为显名股东,避免发生权利旁落的情况。如果投资人对投资项目有较大把握,就应当委托专业人士制作协议以确保有效。反之,如果投资人对该项目并不熟悉,只是出于对他人的信任,抱着试试看的心理投资,无效的隐名投资协议有时更利于日后索回出资,但投资人对“显名股东”的约束力则微乎其微,其在被投资公司的权利也难以主张。
2、出资单据或确认书,是隐名股东履行义务的证明。
隐名股东的出资方式、期限等应当在隐名投资协议中明确,有关出资的转账凭证或交款收据等要完整无歧义,最好让显名股东出具书面文件,确认隐名股东已出资金额和时间。如果隐名股东身份可以向其他股东披露,则建议由公司及所有股东予以出资确认。
3、公司章程,是隐名股东不可忽视的法律文件。
新修订的公司法赋予公司、股东对公司内部组织规范的极大自主权,公司章程可能直接影响隐名股东的权利。如隐名股东可能希望尽快分红,但章程却可能对公司分红设定更高的限制,隐名股东的短期投资目标就可能与公司的长期投资计划矛盾。因此,隐名股东对此不能完全掉以轻心,在制定章程时就应通过显名股东表达自己的关切,对持股比例较低的隐名股东而言,这一点更应予充分重视。
4、参与公司管理,是隐名股东保障权益的必要措施。
为防止信息不对称,隐名股东应采取必要措施直接或间接参与公司管理,尽可能了解公司的动态。根据隐名股东对自己身份的披露意愿以及其他股东的态度,隐名股东可担任或以显名股东名义指派他人任职董事、监事、经理或财务人员,公司的证照、印章、印鉴以及财物资料信息,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应尽量掌控。如参加股东会或其他重大决策,还应注明自己的与会身份及姓名。
5、发现权利被侵害时,隐名股东应尽快采取法律措施。
根据被损害权利的不同情况,隐名股东可采取的措施也不尽不同。一般应尽快控制公司的公章、印鉴及财务资料,争取尽早进行清算。如协商不成,则应立即采取诉讼措施。北京市高级人民关于审理公司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第17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要求确认其股东资格,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之规定”,即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如果是隐名投资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该诉讼时效则从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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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防范网络上的匿名诽谤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遭遇网络匿名诽谤怎么办 第一,你可以采取民事诉讼的方式,以对方侵犯你名誉权为由,到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 第二,如果对方的行为比较严重,已经违反了《治安处罚管理条例》,你报案后警方有义务进行处理,可以对其进行罚款、拘留的。但索赔的话你还得到提起民事诉讼。 第三,如果对方的行为非常严重,涉嫌构成了侮辱或诽谤罪。你可以先到警方报案、如果警方不处理,你再到,如果也不处理,你可以直接到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自诉诉讼,也就是你直接打刑事官司,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同时附带提起你的民事索赔。 根据《刑法》第246条: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但是报案了可能会部门不涉入调查,说是构不成刑事犯罪。认为情节轻微,公安无明确对象不会立案,网站以保护用户隐私为由不提供发帖人个人信息。 保存证据可以诉讼解决,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损失等。马上到,要求公开赔礼道欠。 诽谤的构成要符合下列要件: 1、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2、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 a、行为人必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诽谤。 b、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如果散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无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诽谤。 c、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不可能贬损某人的人格、名誉,就不能以诽谤罪论处。 d.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诽谤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表现为: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3、诽谤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对一般诽谤行为需要年满16岁,16岁以下是限制民事责任能力人,同时16岁也是刑事责任年龄。16岁以下的人有诽谤行为,其监护人有赔偿责任。 4、诽谤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如果行为人将虚假事实误认为是真实事实加以扩散,或者把某种虚假事实进行扩散但无损害他人名誉的目的,则不构成诽谤。
防范显名股东的具体措施是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防范显名股东的具体防范措施包括: 1.明确股东权利的行使方式。显名股东是名义股东,股东权利只能以他的名义来行使。因此,隐名股东要控制公司,必须约定好股东权利行使方式,比如行使表决权、分红权、增资优先权等必须通过隐名股东同意,显名股东必须按照隐名股东的意愿行使股东权利等。必要时,甚至可以要求显名股东将某些股东权利的行使不可撤销地委托给隐名股东、其职员或其信任的第三人,并提前出具行使股东权利的必要手续。这样的约定可以有效保障隐名股东对公司的控制权。 2.排除显名股东的财产权。这样做的目的是防止显名股东行使其名下股权的财产权,侵害隐名股东的财产权益。当显名股东出现意外死亡、离婚等情况时,其代持的股权不是他的个人财产,因而也就不能作为遗产或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这样就确保了实际出资人的财产所有权。 3.签订股权代持协议时约定高额违约责任并予以公证。由于显名股东在法律上被认为是标的公司的股东,如果其蓄意实施侵犯隐名股东利益的行为,隐名股东往往难以完全及时有效地制止该行为。因此,最好在签署股权代持协议时就对显名股东损害隐名股东利益的情况明确约定违约责任。约定严格的违约责任,会对显名股东起到威慑作用,增加其违反股权代持协议、侵害隐名股东利益的成本,使其违约行为得不偿失,从而减少其实施侵害隐名股东利益的行为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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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怎么防范信用卡被冒名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可以怎么防范信用卡被冒名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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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金融诈骗怎么防范,如何防范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防范电信网络金融诈骗: 纵观各类网络金融骗局,诈骗分子日趋集团化、专业化,且手段不断翻新。作为网络金融用户,只要做到保管好“一卡、二码、三要素”,牢记“四要三不要”,就可有效防范金融诈骗。 “一卡”是妥善保管好银行卡和网银盾等安全产品,不要借给他人使用。 “两码”是指电子银行密码及短信验证码。不要“一套密码走天下”,要将电子银行密码设置为数字+字母等复杂组合并定期修改;短信验证码是支付密码,绝不能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他人。 “三要素”是身份证号、账号、手机号码等个人私密信息,切勿随意泄露。 “四要”:一要认准官网网址。二要随时关注账户变动,开通账户变动短信、微信提醒服务。三要在办理电子银行转账、支付等交易时,仔细核对收款账户、商户、金额等信息是否正确。四要对手机电脑杀毒,使用电子银行交易的手机、电脑要安装专业,及时升级、定期查杀。 “三不要”:一不要使用公共网络。二不要点击不明链接和扫描二维码。三不要轻信电话、短信、QQ、微信中的所谓退款、贷款验资、司法协查、商品退款、积分兑换、中奖退税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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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名股东恶意侵害隐名股东权益风险的防范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此类风险来源于显名股东,因此其防范应着眼于显名股东。具体防范措施包括:
1.明确股东权利的行使方式。显名股东是名义股东,股东权利只能以他的名义来行使。因此,隐名股东要控制公司,必须约定好股东权利行使方式,比如行使表决权、分红权、增资优先权等必须通过隐名股东同意,显名股东必须按照隐名股东的意愿行使股东权利等。必要时,甚至可以要求显名股东将某些股东权利的行使不可撤销地委托给隐名股东、其职员或其信任的第三人,并提前出具行使股东权利的必要手续。这样的约定可以有效保障隐名股东对公司的控制权。
2.排除显名股东的财产权。这样做的目的是防止显名股东行使其名下股权的财产权,侵害隐名股东的财产权益。当显名股东出现意外死亡、离婚等情况时,其代持的股权不是他的个人财产,因而也就不能作为遗产或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这样就确保了实际出资人的财产所有权。
3.签订股权代持协议时约定高额违约责任并予以公证。由于显名股东在法律上被认为是标的公司的股东,如果其蓄意实施侵犯隐名股东利益的行为,隐名股东往往难以完全及时有效地制止该行为。因此,最好在签署股权代持协议时就对显名股东损害隐名股东利益的情况明确约定违约责任。约定严格的违约责任,会对显名股东起到威慑作用,增加其违反股权代持协议、侵害隐名股东利益的成本,使其违约行为得不偿失,从而减少其实施侵害隐名股东利益的行为的可能性。
同学跟朋友合伙开了一家物业公司,最近新入驻了一个高层小区,正在拟一些安全防范文书,让帮查查高空坠物安全防范范围都有那些?作为物业应该如何防范呢?
[律师回复]
一、高空坠物责任险范围   
高空坠物险顾名思义,就是从高处掉下来的东西,对第三者造成了伤亡和财产损失,如果业主投保了该险,那么就可以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反之,就需要自己承担 经济损失。在这里要提醒各位的是,如果业主本人、亲属以及常驻人口等,被高处掉下来的东西砸到,则不属于该险的赔偿范围。   
二、高空坠物的危害有多大   高空坠物危害严重,此前经媒体多次报道并有专家用实验证明:人的-骨可以承受的极限是200公斤到500公斤,从中高楼层扔一个鸡蛋下来,虽然理论上没有达到-骨骨折的极限,但是砸在头上,也可能导致脑震荡或者-内出血死亡。如果换做是同等质量的石头或其他坚硬的物品,所造成的伤害要高1.5到3倍。   
三、如何预防高空坠物   
1、不主动抛物   这是违法的行为。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八十五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第八十七条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2、注意检查房屋   从高空坠下的物体小到纸巾、果核、牙签,大到晾衣架、烟灰缸、花盆,更让人触目惊心的还有钢板、防盗网等庞然大物。几个需要定期检查的点:门窗边沿螺丝和窗框是否出现松动脱落、外窗玻璃是否变形,破裂或发生松动、查阳台,天面等悬挂物是否松动、阳台种植植物,花盆等是否有坠落风险、外墙渗水情况。   
3、购买高空坠物险   可对自家高空坠物砸伤路人给予赔付,窗框、花盆等因意外从自家中坠下导致他人受伤或他人财物损毁,而因这事件需负上法律责任的费用将可获赔偿。甚至您所住楼宇范围内发生高空坠物,而无法确定肇事者,由此经法判决由相关住户分摊的费用将可获赔偿,此附加险提供最高5万元保额。
4、关注警示牌通告   一般经常坠物的路段常贴有警示牌等标志,注意查看绕行。   
5、尽量走内街   如果行走在高层建筑路段,尽量走有防护内街等,可增一分安全保障。   
6、刮风下雨天更要注意   如沿海地区城市,多风暴雨天气,是坠物的高峰期,更要小心观察。   
7、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如果经济条件允许,建议购买意外保险。   
四、高空坠物赔偿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之规定,因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全体住户均存在加害可能性,应承担补偿责任。
高空坠物的危害是很大的,也许一个小物品就会给他人造成致命的伤害。为了他人和自己的安全保障,购买高空坠物责任险还是有必要的。
以上就是对高空坠物安全防范的解释,供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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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如何防范借名购房法律风险
1、借名买房前,需要先对名义产权人的相关情况作全面的了解和掌握,就包括诚信、债务关系等等,最好再要求对方提供自己的身份证件。2、最好签订相应的借名买房协议,以书面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3、实际产权人出资买房的时候,从自己的账户支付购房款,同时要保留好购房合同、贷款合同等一系列凭证。4、可以签订房屋抵押合同,由名义产权人将房屋抵押给实际产权人,同时办理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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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昨天有个同学来说服我入股他的公司来当隐名股东,但是不知道隐名股东是什么,当了隐名股东之后的风险应该怎么防范的。所以隐名股东风险防范应该怎么怎么做呢?
[律师回复]
1、与显名股东签订完备的书面协议
隐名股东可与代持股人签订代持股协议,明确自己的实际投资人身份,约定代持股人股权行使的方式、股权收益的归属和代持股人的报酬,尤其应当约定代持股人损害隐名股东权益的情形和相应的违约责任,甚至可以对协议进行公证。以此从根本上排除显名股东不承认隐名股东实际投资人身份的风险,并加大显名股东违约的成本。
2、在隐名股东投资形成的股权上设定质押担保
隐名股东投资后,在办理股权代持的同时,可以以显名股东为质押人,隐名股东自己为质押权人,将显名股东代持的股份向隐名股东办理质押担保。这样就确保了显名股东无法擅自将股权向第三方提供担保或者转让,同时,即使由于其他原因,如法院执行或者继承分割需要变卖股权,实际出资人也可以质押权人的身份,获得优先权。
3、明确股东权利的行使方式
作为实际出资人,隐名股东主要通过约束显名股东的方式控制公司。因此,隐名股东需要在代持股协议中约定股东权利行使方式,比如表决权、分红权、增资优先权等行为必须征得隐名股东的同意,又比如代持股人必须按照隐名股东的意愿行使股东权利等。这样约定可以最大程度地保障隐名股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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