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从犯怎么量刑?

最新修订 | 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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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职务侵占案件的从犯可能会被从轻、减轻处罚,如果利用职权侵占单位的财产数额较大,可能会被法院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对职务侵占从犯怎么量刑依旧不清楚的,可以选择继续阅读这篇文章。
职务侵占从犯怎么量刑?

一、职务侵占从犯怎么量刑?

1、职务侵占案件的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若是利用职权侵占的财产数额较大量刑标准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刑法

第二十七条

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2、职务侵占在下列情况下无罪,罪名不成立不会量刑:

(1)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工作人员,改制后的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该职工不属于企业人员,不符合主体要件,不构成职务侵占罪;

(2)个体工商户股东、收银人员等工作人员不符合职务侵占罪的主体资格,不构成职务侵占罪;

(3)合作关系、承包关系、挂靠关系人员不是被害单位人员,主体不适格,不构成职务侵占罪;

(4)行为人讨薪未果,与被害单位存在债务纠纷,行为人占有本单位财物以此寻求解决纠纷,不能认定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不构成职务侵占罪;

(5)行为人获取的资金和领取的费用、借款主要用于公司正常业务,并没有非法占为已有,不构成职务侵占罪;

(6)行为人在任职期间,未入账的支出大于收入,无法证明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

(7)现有证据尚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所证内容缺乏其他证据印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8)指控侵占的数额不清,审计讲采用的证据不全等。

二、商业贿赂罪和职务侵占罪区别是什么?

商业贿赂罪和职务侵占罪区别包括犯罪主体不同、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等。

1、犯罪主体不同

这是职务侵占罪和商业贿赂罪最主要、最本质的区别,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非国家工作人员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2、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

职务侵占犯罪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其犯罪对象是本单位的财物,从所有制性质上看,可以是公共财物,也可能是非公共财物。而商业贿赂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双重客体,它既侵犯了公共财产的所有权,也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法性,其犯罪对象仅限于公共财产。

3、构成犯罪的数额标准和法定刑不同

职务侵占犯罪的数额规定高于贪污罪。职务侵占罪以“5000-20000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商业贿赂罪一般以5000元作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数额起点,对不满5000元、情节较重的,也可以追究刑事责任。这与我国“从严治吏”的刑事政策也是相吻合的。

三、合同诈骗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是什么?

1、合同诈骗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包括、客观方面不同等。

(1)犯罪主体不同。诈骗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职务侵占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2)客观方面不同。主要体现在是否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

首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主管、管理、经营、经手本单位财物的权力及方便条件。其中,主管是指负责调拨、处置及其他支配本单位财物的职务活动;经手是指领取、支出等经办本单位财物的职务活动。

2、职务侵占与合同诈骗基本上没有共同点,两者没有可比之处,其区别很多,比如:

(1)前者要以签订合同在形式,任何人都可以采用。而后者是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也就是说必须是受害单位内部的人才可以成为合同主体

(2)前者在目的是要进行诈骗。而后者中,只要行为人以职务之便将单位财产据为己有,就可以构成,不一定要采取诈骗形式。

(3)两者没有可比性,因为合同诈骗是“对外”行为,职务侵占是“对内”行为。

法院审理职务侵占案件后若是作出了有罪判决,那么不管是主犯、还是从犯,都有可能会受到刑事处罚。当然从犯受到的处罚比主犯要轻。如果对职务侵占从犯怎么量刑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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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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