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罪不一定是单位犯罪,合同诈骗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可以是符合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公司、企业等单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二、合同诈骗数额认定要注意哪些问题?
在司法实践中,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对合同诈骗的数额,不能以合同标的数额来认定,而应以行为人实际骗取财物的数额(既遂)或希望非法占有的财物数额(未遂)来认定。但合同标的数额的大小反映着行为人主观恶性的大小,因此可以作为量刑情节加以考虑。
2、对于合同诈骗犯罪的共犯,应当以行为人参与共同诈骗的数额来认定其诈骗数额,并结合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的数额等情节,判处适当的刑罚。
3、合同诈骗犯罪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是判处轻重刑罚的量刑情节,但不是唯一的量刑情节。犯罪数额未达到巨大的、特别巨大的程度,但有“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判处较重的刑罚。
4、将合同诈骗犯罪行为人骗取的物品折算成货币数额时,应以诈骗行为实施时该物品所处的价格体系中的实际价格为折算依据,有国家指导价格的,以指导价格折算;无指导价格的,以同类产品当时的市场平均价格折算。
三、合同诈骗罪和民事欺诈行为的区别是什么?
合同诈骗罪和民事欺诈行为的区别如下:
1、主观目的不同。合同诈骗罪的行为人主观上是以签订合同为名,以达到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而民事欺诈行为人虽然也有欺诈的故意,但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2、客观方面不同。
3、履行合同的实际行为不同。合同诈骗中行为人根本无履行诚意,客观上不作履行合同的任何积极努力,或者是履行小部分而骗取大部分财物;而民事欺诈行为,行为人有履行合同的诚意,能够虽有可能无法完全履行,但能作各种努力。
4、对所获财物的处理方式不同。
5、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
四、合同诈骗取保候审可能性大吗?
合同诈骗取保候审可能性大。只要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就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具体如下:
2、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取保候审不造成社会危险的;
3、患有严重疾病、不能自理、怀孕或哺乳婴儿的妇女,取保候审不会造成社会危险;
4、羁押期届满,案件尚未完成,需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对于合同诈骗是单位犯罪吗的问题上文介绍了相关的内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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