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的时候如果家属在现场则可以直接通知,如果不在,则执法人员可以通过短信传真或者市电话的方式通知家属。
按照相关规定,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的,执法人员应当及时将处罚情况和执行场所或者依法不执行的情况通知被处罚人家属。
如果被处罚人拒不提供家属联系方式或者有其他无法通知情形的,则公安机关可以不予通知,但应当在决定书中注明。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六条
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的,应当及时将处罚情况和执行场所或者依法不执行的情况通知被处罚人家属。
作出社区戒毒决定的,应当通知被决定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作出强制隔离戒毒、收容教养决定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通知被决定人的家属、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被处理人拒不提供家属联系方式或者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可以不予通知,但应当在附卷的决定书中注明。
二、行政拘留能见家属吗
行政拘留能见家属的。
行政拘留期间,家属可以凭借有效的身份证进去探望。此外,行政拘留期间,被拘留人与家属朋友通信的,是需要经过拘留决定机关批准的。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五十二条
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拘留所民警应当查验会见人员的有关证件、凭证,填写会见被拘留人登记表,及时予以安排。
会见被拘留人应当在拘留所规定的时间、区域进行,并遵守拘留所会见管理规定。被拘留人会见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每次会见的人数不超过3人,会见时间不超过30分钟。有特殊情况要求在非会见日会见或者增加会见次数、人数和时间的,应当经拘留所领导批准。
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不受次数和时间的限制,但应当在正常工作时间进行。
对违反会见管理规定的,拘留所可以予以警告或者责令停止会见。
会见结束后,拘留所应当对被拘留人进行人身检查后送回拘室。
经被拘留人或者其亲友申请,有条件的拘留所可以安排被拘留人进行远程视频会见。
三、拘留要通知家属吗
被拘留了亲属该做以下事情:
1、到办案机关领取刑事拘留通知书,了解涉嫌犯罪的罪名,并领取与案件无关的扣押财物,如身份证件、银行卡、手机等。
2、到看守所存钱和送衣服,同时还可以写信给嫌疑人,让嫌疑人知道家属已经知道被刑事拘留的消息,避免嫌疑人在看守所过度紧张和惶恐。
3、通过正规的渠道到律师事务所委托专业的刑事律师,刑事案件越早委托律师,越能起到最大的辩护效果,千万别耽误时机。律师可以及时会见嫌疑人,了解案情,防止被诱供、骗供甚至刑讯逼供,能够为嫌疑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同时律师还会与办案单位进行沟通,了解案件详细信息,提交专业的书面辩护意见。
4、特别提醒,在不了解案件情况的前提下,不要盲目信任熟人关系,不要病急乱投医,谨防被骗子骗取财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行政拘留如何通知家属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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